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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下转C2版)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达装备”、“发行人”或“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以下简称“《承销办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特别规定》(证监会公告〔2021〕21号,以下简称“《特别规定》”)、《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监会令〔第16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2021〕919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以及《注册制下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规范》(中证协发[2021]213号,以下简称“《承销规范》”)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有关股票发行上市规则和最新操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采用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方式进行,请网上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发布的《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网上申购及缴款、弃购股份处理等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

  2、发行人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海通证券”)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8.12元/股。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21年12月13日(T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并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网上申购日为2021年12月13日(T日),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4、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1年12月15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5、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当出现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6、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7、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请认真阅读2021年12月10日(T-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充分了解市场风险,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8、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承诺不存在影响本次发行的会后事项。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1、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超达装备所处行业为“专用设备制造业”(C35)。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已经发布的专用设备制造业(C35)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42.93倍(截至2021年12月8日(T-3日)),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本次发行价格28.12元/股对应的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35.99倍,不超过中证指数有限公司2021年12月8日(T-3日)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及创业板市场的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2、发行人本次发行新股1,820.00万股,本次发行不设老股转让。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计划所需资金额为44,510.82万元。按本次发行价格28.12元/股,发行人预计募集资金总额51,178.40万元,扣除预计发行费用约6,406.50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44,771.90万元,超出募投项目计划所需资金额部分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用途。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3、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风险,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的风险。

  重要提示

  1、超达装备首次公开发行1,82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3711号文予以注册。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股票简称为“超达装备”,股票代码为“301186”,该代码用于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超达装备所属行业为“专用设备制造业(C35)”。

  2、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新股数量为1,820.00万股,发行股份占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5.01%,其中网上发行1,82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7,275.8822万股。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3、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网上发行的发行价格为28.12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6.99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23.39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35.99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31.19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不超过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42.93倍(截至2021年12月8日(T-3日))。

  4、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约为51,178.40万元,扣除预计发行费用约6,406.50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约为44,771.90万元,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等相关情况已于2021年12月9日(T-2日)在《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进行了披露。招股说明书全文可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 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 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cn)查询。

  5、网上发行重要事项

  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时间为:2021年12月13日(T日)9:15-11:30、13:00-15:00。2021年12月13日(T日)前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2021年12月9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投资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所禁止者除外)可通过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其中自然人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权限(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及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以下简称“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根据投资者在2021年12月9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18,000股,同时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对于申购数量超过申购上限的新股申购委托,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该委托视为无效委托予以自动撤销。

  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一经申报,不得撤单。

  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2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6、网上投资者缴款

  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21年12月15日(T+2日)公告的《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2021年12月15日(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7、本次发行可能出现的中止情形详见“四、中止发行情况”。

  8、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21年12月9日(T-2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tcn.com和证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cn)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材料。

  9、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 义

  在本公告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发行价格

  (一)发行定价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网上发行的发行价格为28.12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6.99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23.39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35.99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31.19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二)与行业市盈率和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比较

  1、与行业市盈率比较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的行业目录及分类原则,目前公司所处行业属于C35专用设备制造业。截止2021年12月8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42.93倍;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滚动平均市盈率为37.93倍。

  2、与招股说明书中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比较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WIND,数据截至2021年12月8日

  注1:市盈率计算可能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2:2020年扣非前/后EPS=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总股本(T-3日);

  注3:由于天汽模2020年业绩亏损,因此计算平均市盈率时将其剔除;

  注4:2021年预计扣非前EPS=万得一致预期2021年扣非前归母净利润/总股本(T-3日),海泰科、宁波方正、天汽模及合力科技均没有2021年一致预期数据;

  注5:滚动市盈率—扣非前后孰低指标对应的每股收益计算公式为:前四个季度(2020年10月至2021年9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除以总股本(T-3日)。

  本次发行价格28.12元/股对应发行人2020年扣非前后孰低归母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35.99倍,不超过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截至2021年12月8日,T-3日),不超过招股说明书中所选可比公司2020年扣非后平均静态市盈率(截至2021年12月8日);对应发行人扣非前后孰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摊薄后滚动市盈率为36.50倍,不超过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滚动平均市盈率和招股说明书中所选可比公司滚动平均市盈率(截至2021年12月8日)。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三)与招股说明书可比上市公司的比较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汽车模具、检具、自动化工装设备和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其所处行业无完全可比的上市公司。其中,模具业务对公司收入占比最大,为公司提供的主要产品和服务。公司基于行业、产品或下游客户相关性的原则,选取了五家国内可比上市公司,分别为海泰科、宁波方正、天汽模、合力科技和威唐工业,具体选取标准为:①向汽车整车厂或汽车零部件供应商提供模具产品;②最近一年模具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大于50%。

  虽然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业务均涉及汽车模具,但其在模具类型和应用上存在一定的差异,具体比较如下:

  资料来源:各公司年度报告、招股说明书等。

  上述公司除主要生产汽车模具以外,还涉足一定规模的汽车零部件业务(毛利率与模具等产品相比一般较低);与上述公司相比,公司汽车零部件业务规模较小。但模具配套产品(汽车检具、自动化工装设备)收入占比更高,公司“模、检、工”一体化配套服务能力更强。

  从模具类型来看,公司的模具产品类型主要为成型/冲切/发泡模具,与同行业公司的塑料模具、铸造模具、冲压模具属于不同的模具类型。公司模具产品的应用领域主要以汽车内外饰件中的软饰件与发泡件(主要起填充或覆盖作用)为主,与天汽模、合力科技、威唐工业的汽车覆盖件、汽车车身及结构件和宁波方正、海泰科的汽车内外饰件中的塑料件(主要起支撑作用)具有较大差异。

  1、营业收入增速比较

  发行人与上述可比上市公司的营业收入增速比较如下:

  单位:万元

  受全球新冠疫情、中美贸易摩擦等因素的影响,主要整车厂对汽车模具等产品的需求有所放缓。其中,发行人以及宁波方正、合力科技和威唐工业的收入规模均保持在相对稳定的水平;天汽模的销售收入降幅较大。海泰科营业收入的增幅较大,主要原因系其2018年营业收入基数远低于同行业企业(2020年营业收入依然低于其他可比公司),以及2020年该公司新增熔喷布和塑料零部件业务贡献了收入的15.52%所致。综上所述,发行人营业收入变动趋势整体与同行业上市公司一致。

  2、盈利能力比较

  (1)毛利率比较

  2018年至2021年1-6月,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毛利率比较如下:

  注:可比公司数据来源于其招股说明书或定期报告等公开资料,下同。

  (下转C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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