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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611    证券简称:诺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诺力股份”)于2021年11月28日以电话或电子通讯的形式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12月08日(星期三)上午10:00在公司201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董事陆大明、谭建荣、刘裕龙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丁毅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以举手表决和通讯表决的方式通过相关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诺力股份关于全资孙公司SAVOYE股权激励框架方案的议案》

  为充分调动公司全资孙公司Savoye Assets Management S.A.(以下简称“SAVOYE”)及其下属控股公司的管理层及核心骨干的积极性,稳定和吸引人才,将核心人员的自身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紧密结合,促进新技术研发和新产品商业化进程,加速推进SAVOYE国际化战略布局,确保SAVOYE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目标的达成,将SAVOYE进一步打造为全球一流的智能物流系统集成商,公司董事会同意SAVOYE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诺力股份关于全资孙公司SAVOYE股权激励框架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603611     证券简称:诺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2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

  孙公司SAVOYE股权激励框架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诺力股份”)于2021年12月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诺力股份关于全资孙公司SAVOYE股权激励框架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的背景及目的

  为充分调动公司全资孙公司Savoye Assets Management S.A.(以下简称“SAVOYE”)及其下属控股公司的管理层及核心骨干的积极性,稳定和吸引人才,将核心人员的自身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紧密结合,促进新技术研发和新产品商业化进程,加速推进SAVOYE国际化战略布局,确保SAVOYE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目标的达成,将SAVOYE进一步打造为全球一流的智能物流系统集成商,SAVOYE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计。

  二、激励对象确定依据及范围

  激励对象为经SAVOYE董事会认可的,SAVOYE及其下属控股公司在职的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具体选择由SAVOYE董事会根据现有员工职位、任职年限、能力等综合因素确定。未来新员工由SAVOYE董事会根据其入职情况及进入公司后的工作情况确定。

  三、股权激励方式、数量及价格

  1、SAVOYE股权激励计划采取公司所在地法律所允许的免费股份和股份期权相结合的方式。

  2、授予的免费股份和股权期权总量不超过本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份数的10%,其中免费股份部分不超过2%,期权部分不超过8%。

  3、本次股权激励所授予的股份期权的行权价格为授予日SAVOYE的公允价值。

  四、股份来源

  本次股权激励的股份来源为SAVOYE新发股份。

  五、资金来源

  除免费授予的股份外,各激励对象实际出资的资金均由员工自筹。

  六、归属期安排

  1、免费股份为一次授予,自授予之日起满48个月后,根据法律以及双方在协议中约定的条件满足情况确定可归属的数量并一次性归属。

  2、股份期权为一次授予,自首次授权之日起分别在12个月、24个月、36个月、48个月(法律允许的特殊情况除外)进行归属,根据双方在协议中约定的业绩考核目标的完成情况确定归属并可行权的数量,激励对象可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7年,自股权激励计划生效日起算)内多次或一次性行权。

  

  七、审批流程及授权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业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SAVOYE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具体实施。

  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控股子公司股权激励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为实施本次股权激励,特提请董事会授权SAVOYE董事会负责本次股权激励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激励对象的选择、股份或份额授予的条件、日常运营管理、境外投资审批备案、相关协议签署等与本次员工股权激励方案相关的其他事项。

  八、风险提示

  1、SAVOYE实施长期激励计划存在股权定价不被接受、被激励对象无意愿参与或SAVOYE股权发生变动等导致其方案实施进度缓慢或无法实施的风险。

  2、激励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SAVOYE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未来能否完全付诸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

  3、由于所处行业或其他外部环境原因导致子公司业务发展不顺利,股权激励效果未达预期的风险。

  4、实施本次股权激励将计提因股权激励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经测算,在摊销年限内无重大影响。但该等费用在其摊销年限内会仍减少公司当期的净利润。

  公司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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