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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汇添富年年利 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就汇添富年年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事宜,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已分别于2021年12月8日和12月9日发布了《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汇添富年年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和《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汇添富年年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为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现发布关于召开汇添富年年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汇添富年年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汇添富年年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汇添富年年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一)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二)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21年12月10日起,至2022年1月17日17:00止(投票表决时间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三)会议通讯表决票的送达地点:

  基金管理人: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外马路728号5层

  邮政编码:200010

  联系电话:(021)28932893

  联系人:郭鑫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汇添富年年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汇添富年年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终止条款的议案》(见附件一)。

  上述议案的内容说明见《关于汇添富年年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终止条款的议案的说明》(见附件四)。

  三、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21年12月9日,即该日在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汇添富年年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一)本次会议表决票见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从相关报纸上剪裁、复印表决票或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99fund.com)下载并打印。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经基金管理人认可的业务预留印鉴(以下合称“单位印章”),并提供加盖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基金管理人认可的相关证明文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单位印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机构单位印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单位印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或者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以及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和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个人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个人投资者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参照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单位印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4、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机构投资者加盖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单位印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参照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单位印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单位印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5、以上各项中的单位印章、批文、开户证明及登记证书等,以基金管理人的认可为准。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需将填妥的表决票和所需的相关文件在自2021年12月10日起至2022年1月17日17:00止的期间内(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通过专人送交、快递或邮寄挂号信的方式送达至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地址,并请在信封表面注明:“汇添富年年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送达时间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即:专人送达的以实际递交时间为准;快递送达的,以基金管理人签收时间为准;以邮寄挂号信方式送达的,以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办公地址及联系办法如下:

  基金管理人: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外马路728号5层

  邮政编码:200010

  联系电话:(021)28932893

  联系人:郭鑫

  (四)授权的确定原则

  1、直接表决优先规则

  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了授权委托,又存在直接投票表决,则以直接表决为有效表决,授权委托无效。

  2、最后授权优先规则

  如果同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不同时间多次进行有效授权,无论表决意见是否相同,均以最后一次授权为准。如最后时间收到的授权委托有多次,不能确定最后一次授权的,按以下原则处理:若多次授权的表决意见一致的,按照该表决意见计票;若多次授权但授权意见不一致的或没有具体表决意见的,视为弃权票。

  五、计票

  (一)本次通讯会议的计票方式为:由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于本次通讯会议的表决截止日(即2022年1月17日)后2个工作日内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基金托管人拒派代表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享有一票表决权。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应在表决票(见附件二)表决结果栏内勾选“同意”、“反对”或者“弃权”,同一议案只能表示一项意见。

  (三)表决票效力的认定如下:

  1、表决票填写完整清晰,所提供文件符合本会议通知规定,且在规定截止时间之内送达基金管理人的,为有效表决票;有效表决票按表决意见计入相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2、如表决票上的表决意见未填、多填、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或意愿无法判断或相互矛盾,但其他各项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视为弃权表决,计入有效表决票;并按“弃权”计入对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3、如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的,或未能提供有效证明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或代理人经有效授权的证明文件的,或未能在规定截止时间之内送达基金管理人的,均为无效表决票;无效表决票不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4、基金份额持有人重复提交表决票的,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相同,则视为同一表决票;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不相同,则按如下原则处理:

  (1)送达时间不是同一天的,以最后送达日所填写的有效的表决票为准,先送达的表决票视为被撤回;

  (2)送达时间为同一天的,视为在同一表决票上做出了不同表决意见,计入弃权表决票;

  (3)送达时间确定原则见“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中相关说明。

  六、决议生效条件

  (一)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含50%);

  (二)《关于汇添富年年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终止条款的议案》应当由提交有效表决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

  (三)直接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出具表决意见的代理人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和受托代表他人出具表决意见的代理人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和授权委托书等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本公告的规定,并与登记机构记录相符;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事项,将由本基金管理人在自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七、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二次授权

  根据《基金法》及《汇添富年年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需要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达到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以上(含50%)方可举行。根据《基金法》,如果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符合前述要求而不能够成功召开,本基金管理人可在规定时间内就同一议案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时,除非授权文件另有载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作出的各类授权依然有效,但如果授权方式发生变化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作出授权,则以最新方式或最新授权为准,详细说明见届时发布的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

  八、本次持有人大会相关机构

  1、召集人(基金管理人):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公证机关:上海市东方公证处

  联系人:吴晓烨

  联系电话:021-62154848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凤阳路598号

  4、见证律师: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九、重要提示

  (一)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表决票时,充分考虑邮寄在途时间,提前寄出表决票。

  (二)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前发布提示性公告,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相关情况做必要说明,请予以留意。

  (三)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以及会计师费、公证费、律师费等相关费用可从基金资产列支。

  (四)本公告的有关内容由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解释。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0日

  附件一:《关于汇添富年年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终止条款的议案》

  附件二:《汇添富年年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附件四:《关于汇添富年年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终止条款的议案的说明》

  附件一:

  关于汇添富年年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终止条款

  的议案

  汇添富年年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为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汇添富年年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汇添富年年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提议修改基金合同终止条款。具体说明见附件四《关于汇添富年年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终止条款的议案的说明》。

  本议案如获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并可根据现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且在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变化或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对《基金合同》进行其他修改或必要补充。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也将进行必要的修改或补充。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基金管理人: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0日

  附件二:

  汇添富年年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基金份额持有人姓名/名称:

  证件号码(身份证件/营业执照):

  基金账户号:

  

  基金份额持有人/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20  年   月   日

  说明:

  1、请就审议事项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栏内画“√”,同一议案只能表示一项意见。

  2、同一基金份额持有人拥有多个基金账户号且需要按照不同账户持有基金份额分别行使表决权的,应当填写基金账户号,其他情况可不必填写。此处出现空白、多填、错填、无法识别等情况的,将默认为代表此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本基金所有份额。

  3、如表决票上的表决意见未填、多填、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或意愿无法判断或相互矛盾,但其他各项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视为弃权表决,计入有效表决票;并按“弃权”计入对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4、本表决票可从相关网站下载、从报纸上剪裁、复印。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公司单位代表本人或本机构参加表决截止日为2022年1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的汇添富年年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按照以下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代为行使所有议案的表决权。

  若在规定时间内就同一议案重新召开汇添富年年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除本人(或本机构)重新作出授权外,本授权继续有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证件号码(身份证件/营业执照):

  委托人基金账户号:

  受托人姓名或名称:

  受托人证件号码(身份证件/营业执照):

  委托人签字/盖章:

  签署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

  1、页末签字栏中委托人为机构的应当于名称后加盖单位印章,个人则为本人签字。

  2、同一基金份额持有人拥有多个基金账户号且需要按照不同账户持有基金份额分别进行授权的,应当填写基金账户号,其他情况可不必填写。此处出现空白、多填、错填、无法识别等情况的,将默认为是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其持有的本基金全部份额向受托人所做授权。

  3、其他签字栏请视情形选择填写,凡适合的栏目均请准确完整填写。

  4、持有人多次授权,且能够区分先后次序的,以最后一次授权为准;持有人多次授权,无法区分授权次序的,按以下原则处理:若多次授权的表决意见一致的,按照该表决意见计票;若多次授权但授权意见不一致的或没有具体表决意见的,视为弃权票。

  5、授权委托书可剪报、复印或从相关网站下载,在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后均为有效。

  附件四:

  关于汇添富年年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终止条款的议案的说明

  一、声明

  1、为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和《汇添富年年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汇添富年年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讨论并审议《关于汇添富年年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终止条款的议案》。

  2、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需要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达到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以上(含50%)方可举行,且《关于汇添富年年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终止条款的议案》需经参加本次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存在未能达到开会条件或无法获得相关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可能。

  3、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中国证监会对汇添富年年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备案以及对本次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事项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或者投资人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二、《汇添富年年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内容要点

  1、“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章节“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修改为: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2、“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章节“一、召开事由”删除基金合同的自动终止条款:

  “3、若在自由开放期最后一日本基金的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在自由开放期最后一日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净申购的基金份额对应的资产净值或减去当日净赎回的基金份额对应的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将于次日终止并根据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

  3、“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章节“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删除基金合同的终止情形:

  “3、若在自由开放期最后一日本基金的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在自由开放期最后一日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净申购的基金份额对应的资产净值或减去当日净赎回的基金份额对应的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

  三、《汇添富年年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修订内容要点

  1、“七、基金合同的生效”章节“(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修改为: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2、“十七、风险揭示”章节“(四)特定风险”删除基金合同终止风险:

  “4、基金合同终止风险

  在自由开放期最后一日本基金的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在自由开放期最后一日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净申购的基金份额对应的资产净值或减去当日净赎回的基金份额对应的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将于次日终止并进行基金财产清算。

  因此,本基金存在基金合同在开放期终止的风险。”

  3、“十九、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章节“(二)基金合同的终止”删除基金合同的终止情形:

  “3、若在自由开放期最后一日本基金的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在自由开放期最后一日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净申购的基金份额对应的资产净值或减去当日净赎回的基金份额对应的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

  四、根据本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终止条款的需要而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作出的其他必要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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