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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609        证券简称:金田铜业        公告编号:2021-098

  债券代码:113046        债券简称:金田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

  宁波金田铜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田铜管”)

  广东金田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金田”)

  香港铭泰国际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铭泰”)

  以上被担保人均为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金田铜管、广东金田、香港铭泰提供最高限额不超过49,790.65万元人民币的担保(其中3,105.00万美元按2021年12月7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6.3738折算)。

  截至2021年12月7日,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已为金田铜管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72,278.70万元(其中263.85万美元按2021年12月7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6.3738折算);已为广东金田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5,429.89万元(其中773.46万美元按2021年12月7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6.3738折算);已为香港铭泰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62,665.24万元(共计9831.69万美元按2021年12月7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6.3738折算)。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事项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8日向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出具《保证函》,为金田铜管因进行外汇和金融衍生产品交易而应向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承担的所有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限额为1,150万美元。

  公司于2021年12月8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广东金田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本金最高限额为30,000万人民币。

  公司于2021年12月8日向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出具《保证函》,为香港铭泰因进行外汇和金融衍生产品交易而应向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承担的所有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限额为805万美元。

  公司于2021年12月8日向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出具《最高额保证函》,为香港铭泰向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限额为1,150万美元。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23日、2021年5月25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计划提供担保累计不超过1,739,497.03万元人民币,在担保实际发生时,在预计的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度内,可以对不同全资子公司相互调剂使用其预计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27日、2021年5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拟提供担保的子公司基本情况:

  1、金田铜管

  

  2、广东金田

  

  3、香港铭泰

  

  (二)被担保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2020年度数据经审计,2021年前三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拟为金田铜管因进行外汇和金融衍生产品交易而应向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承担的所有义务提供不超过1,150万美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本次担保的保证期间为自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本次担保最高额为1,150万美元。

  3、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二)公司拟为广东金田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申请授信提供本金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本次担保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本次担保本金最高额为30,000万元人民币。

  3、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三)公司拟为香港铭泰因进行外汇和金融衍生产品交易而应向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承担的所有义务提供不超过805万美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本次担保的保证期间为自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本次担保最高额为805万美元。

  3、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四)公司拟为香港铭泰向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不超过1,150万美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本次担保的保证期间为自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本次担保最高额为1,150万美元。

  3、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控制权,且经营业绩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1年12月7日,公司及子公司对上市主体外的担保总额为0元;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396,047.20万元(其中15,671.36万美元按2021年12月7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6.3738折算),占2020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59.04%,无逾期担保。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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