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下转D43版)

  证券代码:603008    证券简称:喜临门    公告编号:2021-05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2月4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电话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阿裕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本次会议通过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公司制定了《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特制定《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股票期权授予前,将员工放弃认购的股票期权份额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或直接调减;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等;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登记事宜;

  (10)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行权价格和授权日等全部事宜;

  (11)授权董事会决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

  (12)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3)授权董事会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4)授权董事会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包含增资、减资等情形);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进一步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充分调动公司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意识,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关联董事陈阿裕先生、陈一铖先生、杨刚先生、朱小华先生、钱明霞女士、陈萍淇女士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了规范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确保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效落实,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了《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关联董事陈阿裕先生、陈一铖先生、杨刚先生、朱小华先生、钱明霞女士、陈萍淇女士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事宜的顺利进行,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授权董事会负责拟定和修改本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提名管理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计划持有人的资格、提前终止本员工持股计划;

  4、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5、本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按照新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若在实施过程中,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敏感期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公司股票购买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延长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期;

  6、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解锁以及分配的全部事宜;

  7、授权董事会确定或变更本持股计划的资产管理机构,并签署相关协议;

  8、授权董事会拟定、签署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协议文件;

  9、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内有效。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员工持股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关联董事陈阿裕先生、陈一铖先生、杨刚先生、朱小华先生、钱明霞女士、陈萍淇女士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有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十日

  

  证券代码:603008    证券简称:喜临门    公告编号:2021-052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2月4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电话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岳诚召集和主持,应参加会议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通过书面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坚持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有利于保障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和规范运行。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三)审议通过《关于<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名单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四)审议《关于<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因公司监事陈岳诚先生、蒋杭先生、刘新艳先生均拟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为议案的关联监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应回避表决。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五)审议《关于<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因公司监事陈岳诚先生、蒋杭先生、刘新艳先生均拟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为议案的关联监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应回避表决。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特此公告。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十日

  

  证券代码:603008         证券简称:喜临门       公告编号:2021-054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2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2月27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斗门镇三江路13-1号喜临门袍江工厂B楼四楼国际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2月27日

  至2021年12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事宜时,独立董事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由独立董事朱峰先生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股权激励相关事项的投票权。有关征集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事项的投票权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会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详见2021年12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全部议案将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以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的形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另行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6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拟作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和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的股东及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出席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委托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12月23日(星期四)上午9时至下午4点。

  3、登记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二环北路1号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4楼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公司联系人:张彩霞

  联系电话:0575-85151888转8068;0575-85159531

  联系传真:0575-85151221

  特此公告。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2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008    证券简称:喜临门    公告编号:2021-053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第三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第三次职工代表大会于2021年12月9日在公司总部党员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2月4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电话方式送达全体职工代表。

  本次会议由公司工会委员会召集,由工会主席周旗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民主讨论,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等基本原则,在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前充分征求了公司员工意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和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关联职工代表回避表决,非关联职工代表一致同意《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内容。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尚需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十二月十日

  

  证券代码:603008    证券简称:喜临门    公告编号:2021-055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征集投票权的时间:2021年12月22日至2021年12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按照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朱峰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1年12月27日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朱峰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1、朱峰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二)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朱峰先生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于2021年12月9日出席了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对《关于<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并发表了同意公司实施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

  征集人认为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完善公司薪酬考核体系,有助于提升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和创造力,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快速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2月27日14点00分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2月27日公司本次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斗门镇三江路13-1号喜临门袍江工厂B楼四楼国际会议室

  (三)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

  1、《关于<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以上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开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至2021年12月21日下午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2021年12月22日至2021年12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

  1、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投票权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二环北路1号喜临门

  收件人:张彩霞

  邮政编码:312001

  联系电话:0575-85151888转8068;0575-85159531

  联系传真:0575-85151221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九)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朱峰

  二○二一年十二月十日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朱峰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注:1、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对上述审议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对于同一议案,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4、如委托人无在本授权委托书中就上述议案表明委托人的表决意见的,则委托人在此确认:委托人对受托人在此次股东会上代委托人行使表决权的行为予以确认。受托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证件类型及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委托人联系方式: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本委托书有效期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证券代码:603008      证券简称:喜临门      公告编号:2021-056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申请综合授信

  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母公司”或“喜临门”)于2021年3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于2021年3月31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喜临门软体家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软体家具”)为母公司提供不超过70,000万元的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二、 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软体家具近日与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以下简称“口行浙江”)签署了《房地产最高额抵押合同》(以下简称“《抵押合同》”)(合同号:(2021)进出银(浙最信抵)字第2-002号),软体家具为母公司提供最高债权额为26,787万元的房地产抵押担保。

  本次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且担保金额在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灵芝镇二环北路1号

  法定代表人:陈阿裕

  注册资本:38741.7787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软垫家俱,钢木家俱,通用零部件,保健器材(不含医疗器械),电机,电子设备,电子元器件,智能家居用品,家用电器,灯具,音响设备,床上用品,日用金属制品,服装鞋帽,文具,办公用品,装饰材料及装潢材料(除危险化学品),海绵、工艺制品,纺织品的研发、生产、加工、销售;家俬产品、保健食品(凭许可证经营)、日用百货的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仓储服务;家俬信息咨询服务,健康管理及咨询(不含诊疗业务)。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注:以上财务数据为母公司数据

  四、抵押合同的主要内容

  1、抵押权人(债权人):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

  2、抵押人(担保人):浙江喜临门软体家具有限公司

  3、担保方式:最高额抵押担保

  4、抵押及抵押担保的范围:鉴于喜临门向抵押权人申请本外币贷款业务,抵押人同意以抵押权人为受益人以其依法享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建筑物和建设用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抵押物”)以及现在和将来产生与抵押物的所有权利、利益和收益,为母公司提供最高债权额为26,787万元的抵押担保,包括但不限于本金、融资款项或其他应付款项、利息等费用以及抵押权人为实现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权益而发生的所有费用。

  5、最高债权额确定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的确定期间为2021年12月9日至2026年12月9日。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126,265.79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42.93%;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15,839.95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5.39%。除公司因出售子公司浙江晟喜华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60%股权后被动形成关联担保的情况外,以上担保均不涉及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对外担保及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抵押合同》;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十日

  

  证券代码:603008    证券简称:喜临门    公告编号:2021-057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权激励方式:股票期权

  ● 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数量为400.00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38,741.7787万股的1.03%。其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320.00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0.83%,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80.00%;预留授予股票期权80.00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0.21 %,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20.00%。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公司名称: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喜临门”、“公司”或“本公司”)

  上市日期:2012年7月17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灵芝镇二环北路一号

  注册资本:38,741.7787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陈阿裕

  经营范围:软垫家俱,钢木家俱,通用零部件,保健器材(不含医疗器械),电机,电子设备,电子元器件,智能家居用品,家用电器,灯具,音响设备,床上用品,日用金属制品,服装鞋帽,文具,办公用品,装饰材料及装潢材料(除危险化学品),海绵、工艺制品,纺织品的研发、生产、加工、销售;家俬产品、保健食品(凭许可证经营)、日用百货的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仓储服务;家俬信息咨询服务,健康管理及咨询(不含诊疗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治理结构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共有9人。

  (三)最近三年业绩情况

  单位:元

  

  二、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优秀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计划”)。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一)股权激励方式

  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形式为股票期权。

  (二)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四、拟授出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数量为400.00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38,741.7787万股的1.03%。其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320.00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0.83%,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80.00%;预留授予股票期权80.00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0.21%,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20.00%。本计划下授予的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满足生效条件和生效安排的情况下,在可行权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1股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的权利。

  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0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0%。

  五、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对符合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范围的人员,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委员会”)拟定名单,并经公司监事会核实确定。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167人,包括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激励对象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全部职工人数8,277人的比例为2.02%。

  以上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喜临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与公司或公司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应当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预留激励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三)激励对象的名单及拟授出权益分配情况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详细名单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四)以上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五)若在本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激励对象发生不符合《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情况时,公司将终止其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权利,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六、行权价格及确定方法

  (一)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每股31.16元。即满足行权条件后,激励对象获授的每份股票期权可以31.16元的价格购买1股公司股票。

  (二)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得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1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每股31.16元。

  (2)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每股26.91元。

  (三)预留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预留部分股票期权在每次授予前须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披露授予情况的公告。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授予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一)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布前1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二)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告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七、等待期、行权期安排

  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均自授权完成登记日起计。授权日与首次可行权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行权计划安排如下:

  

  在上述约定期间因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的股票期权。在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在满足股票期权行权条件后,公司将为激励对象办理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行权事宜。

  八、股票期权的授予与行权条件

  (一)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

  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

  行权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方可行权:

  1、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某一激励对象出现上述第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公司将终止其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权利,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

  3、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2022年-2024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授予的股票期权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行权期内,公司为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若各行权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公司注销激励对象股票期权当期可行权份额。

  4、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对应的可行权情况如下:

  

  在公司业绩考核达标的情况下,激励对象当年可行权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个人行权系数。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因考核原因不能行权或不能完全行权的,由公司注销,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三)公司业绩考核指标设定科学性、合理性说明

  公司以“致力于人类的健康睡眠”为使命,立足睡眠产业,专注于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床垫为核心产品的高品质客卧家具。主要产品包括床垫、床、沙发及其他配套客卧家具,现已形成全方位多渠道的线上线下营销网络布局。多年来公司致力于打造具有中华文化内涵的“喜临门”品牌形象,深化“保护脊椎”的品牌定位,不断巩固床垫行业龙头地位。公司在坚守产品高质量的同时,持续推进从品质领先向品牌领先的转型,注重品牌的内生培育和层次搭建,扩充和丰富品牌矩阵,形成稳固的品牌金字塔格局,满足各层次客户的品牌需求。未来,公司也将持续进行创新研发,提高规模化生产力,增加产品与服务的附加值来适应市场竞争需要。

  为实现公司“高速度、高质量发展”的战略规划、经营目标、保持综合竞争力,本激励计划决定选用营业收入增长率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增长率作为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该指标能够直接反映公司的主营业务的经营情况和盈利能力。

  根据本激励计划业绩指标的设定,公司2022年~2024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较2020年增长分别不低于 66%、108%、160%,或公司2022年~2024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较2020年增长分别不低于128%、195%、285%。该业绩指标的设定是结合了公司现状、未来战略规划以及行业的发展等因素综合考虑而制定,一方面有助于提升公司竞争能力以及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另一方面,能聚焦公司未来发展战略方向,稳定经营目标的实现,为股东带来更高效、更持久的回报。

  除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外,公司对个人还设置了严密的绩效考核体系,能够对激励对象的工作绩效作出较为准确、全面的综合评价。公司将根据激励对象前一年度绩效考评结果,确定激励对象个人是否达到行权的条件。

  综上,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考核指标设定具有良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效果,能够达到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目的。

  九、有效期、授权日、可行权日和禁售期

  (一)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二)本激励计划的授权日

  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在60日内按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并完成登记、公告等相关程序。公司未能在60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应当及时披露不能完成的原因,并宣告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根据《管理办法》规定不得授出权益的期间不计算在60日内。

  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认。

  股票期权授权日必须为交易日。若根据以上原则确定的日期为非交易日,则授权日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为准。

  (三)本激励计划的可行权日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自等待期满后方可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下列期间内不得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四)本激励计划的禁售期

  激励对象通过本激励计划所获授公司股票的禁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十、本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一)股票期权数量的调整方法

  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

  2、配股

  Q=Q0×P1×(1+n)/( P1+P2×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P1为股权登记日当日收盘价;P2为配股价格;n为配股的比例(即配股的股数与配股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Q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

  3、缩股

  Q=Q0×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n为缩股比例(即1股公司股票缩为n股股票);Q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

  4、增发

  公司在发生增发新股的情况下,股票期权数量不做调整。

  (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

  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但任何调整不得导致行权价格低于股票面值。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2、配股

  P=P0×(P1+P2×n)/[P1×(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P1为股权登记日当日收盘价;P2为配股价格;n为配股的比例(即配股的股数与配股前股份公司总股本的比例);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3、缩股

  P=P0÷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n为每股缩股比例;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4、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5、增发

  公司在发生增发新股的情况下,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不做调整。

  (三)本激励计划调整的程序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本激励计划所列明的原因调整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董事会根据上述规定调整股票期权授予数量及行权价格后,应及时公告并通知激励对象。公司应聘请律师事务所就上述调整是否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出具专业意见。

  十一、公司授予权益及激励对象行权的程序

  (一)本激励计划的生效程序

  1、薪酬委员会负责拟定本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董事会审议薪酬委员会拟定的本激励计划草案和《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董事会审议本激励计划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3、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应当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明确意见。

  4、公司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激励计划的可行性、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专业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对本激励计划出具法律意见书。

  5、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司公告董事会决议公告、本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独立董事意见、监事会意见。

  6、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

  7、公司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公示期为10天。监事会将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8、公司股东大会在对本激励计划及相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时,独立董事应当就本激励计划及相关议案向所有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本激励计划及相关议案,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9、公司披露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10、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之日起60日内授出权益并完成登记、公告等相关程序。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具体的股票期权行权、注销等事宜。

  (二)股票期权的授予程序

  1、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之日起60日内,公司召开董事会对激励对象进行授予。

  2、公司在向激励对象授出权益前,董事会应当就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是否成就进行审议,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应当同时发表明确意见。律师事务所应当对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是否成就出具法律意见。公司监事会应当对股票期权授权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意见。(下转D43版)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