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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1209        证券简称:洪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不存在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1年12月9日(星期四)下午14:30开始,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9日上午9:15-下午15:00。

  2、会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45号粤能大厦4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第一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郭梧文董事长

  6、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合规。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7名,所持(代表)股份64,370,3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5193%。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11名,所持(代表)股份61,430,3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3898%。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共6名,所持(代表)股份2,94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295%。

  4、中小股东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代理人)共8名,所持(代表)股份3,061,8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592%。

  5、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列席会议。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记名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1 选举郭梧文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64,248,64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09%;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940,152股。

  表决结果:通过

  1.02 选举周德茂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64,248,64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09%;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940,152股。

  表决结果:通过

  1.03 选举柯国民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64,248,64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09%;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940,152股。

  表决结果:通过

  1.04 选举郭静君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64,248,64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09%;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940,152股。

  表决结果:通过

  1.05 选举郭璇风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64,248,64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09%;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940,152股。

  表决结果:通过

  1.06 选举刘根祥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64,248,64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09%;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940,152股。

  表决结果:通过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郭梧文先生、周德茂先生、柯国民先生、郭静君女士、郭璇风女士、刘根祥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1 选举白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64,248,64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09%;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940,152股。

  表决结果:通过

  2.02 选举林峰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64,248,64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09%;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940,152股。

  表决结果:通过

  2.03选举刘少波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64,248,64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09%;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940,152股。

  表决结果:通过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白华先生、林峰先生、刘少波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关于公司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3.01 选举苏启文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64,248,64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09%;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940,152股。

  表决结果:通过

  3.02 选举陈伟璇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64,248,64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09%;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940,152股。

  表决结果:通过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苏启文先生、陈伟璇女士两人当选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64,262,0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18%;反对10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53,5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629%;反对10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3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64,262,0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18%;反对10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53,5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629%;反对10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3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6、《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64,262,0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18%;反对10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53,5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629%;反对10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3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7、《关于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64,262,0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18%;反对10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53,5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629%;反对10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3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桂华、吴浩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章的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001209        证券简称:洪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8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1年12月9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等相关议案;2021年12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董事长、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证券事务代表等相关议案;2021年11月29日召开了2021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公司职工代表监事;2021年12月9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二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1、非独立董事:郭梧文先生(董事长)、周德茂先生、柯国民先生、郭静君女士、郭璇风女士、刘根祥先生;

  2、独立董事:白华先生;刘少波先生;林峰先生。

  上述三名独立董事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均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审查。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由上述9名董事组成,任期三年,自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1、战略委员会由郭梧文、周德茂、刘少波组成;其中,郭梧文担任召集人

  2、审计委员会由白华、林峰、郭梧文组成;其中,白华担任召集人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刘少波、林峰、刘根祥组成;其中,刘少波担任召集人

  4、提名委员会由林峰、刘少波、周德茂组成;其中,林峰担任召集人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第二届董事第一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1、非职工代表监事:苏启文先生、陈伟璇女士;

  2、职工代表监事:钟泽华先生(监事会主席)。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由上述3名监事组成,任期三年,自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情况

  1、总经理:周德茂先生

  2、副总经理:郭少君女士

  3、副总经理:程胜祥先生

  4、财务总监:刘根祥先生

  5、董事会秘书:刘根祥先生

  6、证券事务代表:黄丹旎女士

  刘根祥先生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刘根祥先生的有关材料已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并经审查无异议;黄丹旎女士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

  上述人员任期三年,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以上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四、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45号粤能大厦4楼

  联系电话:0754-87818668

  传真号码:0754-87818668

  电子信箱:gdhx@hongxingmail.com

  特此公告。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9日

  一、第二届董事会成员简历:

  1、郭梧文先生,董事长,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年8月出生。毕业于暨南大学财税专业,本科学历;2007年至2010年负责公司信息化业务,2010年至今负责公司战略制定及品牌运营。现任公司董事长、党支部书记、兼任中国纺织品商业协会内衣委员会副会长。

  郭梧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郭梧文及其亲属郭秋洪、郭少君、柯国民、郭静君、周德茂、郭静璇、郭璇风存在关联关系,为公司其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汕头市润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汕头市周密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一致行动人。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郭梧文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郭梧文先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周德茂先生,董事兼总经理,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8月出生,北京大学EMBA。1997年开始从事家居服行业,2004年公司成立即加入公司,一直担任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整体业务。

  周德茂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5,2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16.20%,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周德茂及其亲属郭秋洪、郭梧文、郭少君、柯国民、郭静君、郭静璇、郭璇风存在关联关系,为公司其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汕头市润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汕头市周密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一致行动人。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周德茂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周德茂先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3、柯国民先生,董事,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年2月出生,北京大学EMBA。1994年开始从事家居服行业,2005年加入公司至今,负责公司原材料采购,现任公司制造中心原材料采购负责人。

  柯国民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2,17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96%,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柯国民及其亲属郭秋洪、郭梧文、郭少君、郭静君、周德茂、郭静璇、郭璇风存在关联关系,为公司其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汕头市润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汕头市周密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一致行动人。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柯国民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柯国民先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4、郭静君女士,董事,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年9月出生。1994年进入服装行业,从事销售工作,2004年公司成立即加入公司,2004年至今负责公司产品研发工作,现任公司研发中心总监。

  郭静君女士通过公司股东汕头市周密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控制公司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郭静君及其亲属郭秋洪、郭梧文、郭少君、柯国民、周德茂、郭静璇、郭璇风存在关联关系,为公司其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汕头市润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汕头市周密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一致行动人。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郭静君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郭静君女士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5、郭璇风女士,董事,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8月出生。1999 年进入服装行业,从事销售工作,2004年公司成立即加入公司,2004年至2016年负责公司辅料采购,现任公司商品中心总监,主要负责公司供应链管理业务。

  郭璇风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08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8%,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郭璇风及其亲属郭秋洪、郭梧文、郭少君、柯国民、郭静君、周德茂、郭静璇存在关联关系,为公司其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汕头市润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汕头市周密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一致行动人。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郭璇风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郭璇风女士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6、刘根祥先生,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年9月出生。毕业于北京大学,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2015年加入本公司至今,担任财务总监,2020年4月起至今兼任董事会秘书。 刘根祥先生具备担任董事会秘书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刘根祥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21,7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3%。刘根祥先生与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刘根祥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刘根祥先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7、白华先生,独立董事,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年12月出生。会计专业人士,毕业于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拥有丰富的审计及内部控制的研究和实践经验。2003年起至今在暨南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系工作,现任暨南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广东省审计学会理事、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宣传委员会委员。白华先生现担任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1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白华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独立董事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白华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经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

  8、林峰先生,独立董事,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年11月出生。北京大学法学学士,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广东地道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具备丰富的法律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2018年1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林峰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独立董事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林峰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经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

  9、刘少波先生,独立董事,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0年9月出生。毕业于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暨南大学南方高等金融研究院执行院长,暨南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生导师。刘少波先生现担任江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国显科技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刘少波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独立董事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刘少波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经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

  二、第二届监事会成员简历:

  1、钟泽华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年2月出生。毕业于湖北大学,本科学历。2011年至2016年,在汕头市潮阳区抽纱公司任业务部经理;2017年加入公司至今,负责公司行政工作。2018年11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钟泽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钟泽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深交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苏启文先生,男,1977年7月出生,本科学历,历任广州友谊班尼路服饰有限公司加盟部主管,广州康威运动服饰南京分公司经理,广州力果服饰全国零售经理,广州欣琪儿服饰有限公司全国零售经理,东莞双子星服饰全国直营经理;现任广州洪兴服饰有限公司大区经理、品牌总监。

  苏启文先生通过公司股东汕头市润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此以外,苏启文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苏启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深交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陈伟璇女士,女,1988年9月出生,大专学历,自2010年5月加入公司以来,历任广州洪兴服饰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商品企划经理、广东芬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商品经理、商品高级经理兼玛伦萨项目部高级经理。现任广东芬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商品事业部总监。

  陈伟璇女士通过公司股东汕头市润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此以外,陈伟璇女士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陈伟璇女士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深交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三、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

  1、郭少君女士,副总经理,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5月出生。1992年进入家居服行业,从事生产管理工作,2005年加入公司至今,长期负责公司产品生产,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制造中心总监。

  郭少君女士通过公司股东汕头市润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控制公司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郭少君及其亲属郭秋洪、郭梧文、郭静君、柯国民、周德茂、郭静璇、郭璇风存在关联关系,为公司其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汕头市润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汕头市周密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一致行动人。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郭少君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郭少君女士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程胜祥先生,副总经理,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2011年加入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程胜祥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35,2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4%。程胜祥先生与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程胜祥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程胜祥先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黄丹旎,证券事务代表,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年9月生,本科学历,曾任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212)证券事务代表。黄丹旎女士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9年1月加入公司至今,任证券事务代表。

  黄丹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黄丹旎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1209        证券简称:洪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7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12月9日17:00在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以紧急会议的形式召集与召开。参加会议的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经全体监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监事钟泽华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会议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经出席会议全体监事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钟泽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001209        证券简称:洪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6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12月9日下午16:00在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45号粤能大厦4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采用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郭梧文先生以紧急召集方式通知,与会董事一致推举郭梧文先生主持会议。公司董事应出席9名,实际出席现场会议的董事8名,1名董事林峰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公司监事及相关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一、会议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的董事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科学而有序地决策、规范而高效地运作,同意选举郭梧文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同意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1、战略委员会由郭梧文、周德茂、刘少波组成;其中,郭梧文担任召集人

  2、审计委员会由白华、林峰、郭梧文组成;其中,白华担任召集人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刘少波、林峰、刘根祥组成;其中,刘少波担任召集人

  4、提名委员会由林峰、刘少波、周德茂组成;其中,林峰担任召集人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稳定和发展的需要,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同意聘任周德茂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稳定和发展的需要,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同意聘任程胜祥先生、郭少君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并负责副总经理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稳定和发展的需要,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现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同意聘任刘根祥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负责公司董秘工作及财务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刘根祥先生具备担任董事会秘书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稳定和发展的需要,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聘任黄丹旎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黄丹旎女士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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