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50 证券简称:瑞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1-08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位于陕西省渭南市大荔经济技术开发区目标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总占地面积约为380亩(具体以实际取得的土地面积为准)。公司拟在大荔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负责该地块的具体开发建设和后期的经营管理。
● 本次拟购买资产的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拟购买资产及拟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行为已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拟购买的土地使用权需通过招拍挂方式或其他合法方式进行,土地使用权能否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最终成交价格及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一、本次拟购买资产的概况
为保障公司中长期战略规划和产业布局的实施,有效扩充产能,经过公司与大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初步沟通,并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招拍挂方式或其他合法方式购买位于大荔经济技术开发区目标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总占地面积约为380亩(具体以实际取得的土地面积为准)。
公司将于近期内成立全资子公司,以全资子公司的名义参与目标地块土地使用权的竞买,后续目标地块的开发建设事项亦由全资子公司根据公司的经营计划和资金安排逐步实施。
经内部测算,预计目标地块土地使用权的出让价格和全资子公司的设立在总经理办公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拟购买资产的行为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特别规定》等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拟购买资产的行为对公司的影响
为提高管理效率,进一步优化公司业务管理结构,降低管理成本,公司拟在大荔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负责该地块的具体开发建设和后期的经营管理。本次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将加快推进公司生产规模扩张,有利于满足下一步产能扩充的需求,加快公司规模化发展速度,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满足公司未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长远发展目标。对于公司未来业务和健康可持续的发展具有积极作用。本次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风险提示
本次拟购买的土地使用权需通过招拍挂或其他合法方式进行,土地使用权能否取得、最终成交价格及取得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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