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宇顺电子        公告编号:2021-10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6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上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林萌先生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经与林萌先生核实,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

  

  2、股东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的情况如下:

  

  二、其他说明

  1、被冻结的具体原因、案件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萌先生尚未收到关于本次股份被冻结的相关法律文书或证明文件,所涉及的相关事项及本次股份被冻结的原因尚不明确。

  2、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林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被质押及冻结的情况具体如下:

  

  三、风险提示

  1、上述林萌先生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十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