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16 证券简称:ST安信 公告编号:2021-09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2月1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中谷小南国花园酒店(上海市杨浦区佳木斯路777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邵明安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2人,董事高超及独立董事王开国、陈世敏因公务未能出席,独立董事张军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黄晓敏因公务未能出席;
3、 董事会秘书王岗出席本次会议;副总裁高俊、财务总监丛树峰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的议案
1.01议案名称:标的资产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2议案名称:交易对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3议案名称:交易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4议案名称:本次交易拟置出资产的评估及定价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5议案名称:交易的费用和成本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6议案名称:抵债资产期间损益归属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7议案名称:决议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和中国银行、信保基金及信保公司签署《债务和解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定价的意见及公平合理性说明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资产评估报告以及估值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 议案名称:关于评估/估值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说明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5、 议案名称: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分析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6、 议案名称:关于豁免公司控股股东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7、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及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为中小股东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泽君(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忆南、陈靖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审议事项以及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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