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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976        证券简称:瑞玛工业          公告编号:2021-06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时间:

  (1) 会议召开的时间:2021年12月28日(星期二)14:30;

  (2) 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28日9:15-15:00;

  5、 会议的召开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22日;

  7、 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12月2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前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被授权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 会议地点:苏州市高新区浒关工业园浒晨路28号公司会议室。

  二、 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提案1.00:《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提案2.00:《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提案3.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提案4.00:《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1月15日、2021年11月1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日报》的相关文件。

  特别说明:

  1、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提案均应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票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为充分尊重并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将对所有提案中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监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情况单独作出统计。

  三、 提案编码

  

  四、 会议登记事项

  1、 登记时间:2021年12月27日(9:00-11:30及14:00-16:00);

  2、 登记地点:苏州市高新区浒关工业园浒晨路28号公司证券法务部办公室;

  3、 登记方式:现场登记、电子邮件、信函、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4、 登记办法:

  (1)现场登记

  法人股东现场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至本次股东大会的登记地点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至本次股东大会的登记地点办理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现场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至本次股东大会的登记地点办理登记手续。

  (2)电子邮件、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公司股东可根据现场登记所需的相关材料通过电子邮件、信函、传真方式登记,所提供的登记材料需签署“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字样。

  ①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将登记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公司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登记参加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②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股东,信函请寄至前述登记地点,函件封面注明“登记参加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③采用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将登记材料传真至公司。

  通过以上三种方式登记参会的股东,请于登记时间截止前将登记材料通过对应办法送达本公司,并与公司证券法务部联系确认送达。

  5、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方友平,刘薇

  电话:0512-66168070

  传真:0512-66068077

  电子邮箱:stock@cheersson.com

  五、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提前20分钟到场,并向会务组提交有效身份证件、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会议登记材料原件供核验。

  2、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与交通费用自理,预计会期半天。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1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76

  2、投票简称:瑞玛投票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1年12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28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_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28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就本次会议所议事项按下述表决意见进行表决并签署会议决议、会议记录及其他会议相关文件。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名称及签章(法人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本次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签署之日始,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说明:

  1、 请股东在议案的表决意见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对于需要回避表决的议案,请股东在该议案的表决意见任一栏处填写“回避”,否则,公司有权按回避予以处理;

  2、 如股东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且应遵守委托人回避表决的相关规定;

  3、 授权委托书下载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参会股东登记表

  

  

  证券代码:002976          证券简称:瑞玛工业       公告编号:2021-062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沈健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于2021年12月28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沈健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或网站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报告书的履行不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1、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英文名称:Suzhou Cheersson Precision Metal Forming Co., Ltd.

  (3)设立日期:2012年3月22日

  (4)注册地址:苏州高新区浒关工业园浒晨路28号

  (5)股票上市时间:2020年3月6日

  (6)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7)股票简称:瑞玛工业

  (8)股票代码:002976

  (9)法定代表人:陈晓敏

  (10)董事会秘书:方友平

  (11)公司办公地址:苏州高新区浒关工业园浒晨路28号

  (12)邮政编码:215151

  (13)联系电话:0512-66168070

  (14)传真:0512-66168077

  (15)网址:www.cheersson.com

  (16)电子信箱:stock@cheersson.com

  2、本次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以下议案向公司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1)《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三、 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所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沈健,其基本情况如下:

  沈健,男,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硕士学历。1989年至1997年在原苏州丝绸工学院管理工程系担任助教、讲师等职务,1997 年至今在苏州大学东吴商学院任职,先后担任讲师、副教授等职务。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江苏省干部教育培训基地特聘教授、新疆自治区党校和行政学院兼职教授。

  2、征集人目前尚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2021年11月14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并对《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投了赞成票。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止2021年12月22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自2021年12月23日、2021年12月24日每天9:00-12:00、13:00-17: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应按本报告书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委托投票股东向公司证券法务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法务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为: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传真、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证券部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邮寄地址:苏州高新区浒关工业园浒晨路28号公司证券法务部办公室

  收件人:方友平/刘薇

  电话:0512-66168070

  传真:0512-66168077

  邮政编码:215151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瑞玛工业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第四步:由对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以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以最后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征集人:沈健

  2021年12月11日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沈健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议案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说明:对于每一议案均设“赞成”、“反对”、“弃权”三个选项,投票时请在表决意见对应栏中打“√”,对于同一议案,只能在一处打“√”,多选或漏选视为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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