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21-10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4日在《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102)。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2月10日(星期五)下午15: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10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10日上午9:15至2021年12月1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经开区燕山街518号立昂技术9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刚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0人,代表股份157,376,447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522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103,195,892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883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3人,代表股份54,180,555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39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9人,代表股份14,304,694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65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9人,代表股份14,304,694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651%。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议案1.00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705,0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21%;反对13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170,5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625%;反对13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2.00逐项审议《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705,0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21%;反对8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67%;弃权4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170,5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625%;反对8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33%;弃权4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42%。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02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690,7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78%;反对14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2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156,2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626%;反对14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03限售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752,8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33%;反对8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6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218,3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967%;反对8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3.00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705,0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21%;反对13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170,5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625%;反对13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4.00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705,0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21%;反对13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170,5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625%;反对13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5.00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705,0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21%;反对13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170,5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625%;反对13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6.00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705,0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21%;反对13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170,5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625%;反对13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7.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刚先生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705,0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21%;反对13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170,5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625%;反对13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新疆柏坤亚宣律师事务所陈盈如、付亮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或列席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真实、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新疆柏坤亚宣律师事务所关于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见证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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