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02 证券简称:睿创微纳 公告编号:2021-047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大股东李维诚先生的一致行动人石筠女士持有公司1,928,58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43%。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1年5月25日披露了《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石筠女士计划在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2021年6月16日至2021年12月10日内(窗口期等不得减持股票期间不减持),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480,000股的公司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0.108%,占其个人本次减持前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比例不超过25%,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首次发行价格。
若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2021年12月10日,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届满。截至本公告日,石筠女士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52,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1%。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届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一、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二) 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 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 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688002 证券简称:睿创微纳 公告编号:2021-046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
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届满
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副总经理赵芳彦先生持有公司4,047,79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91%;
董事、副总经理江斌先生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公司3,758,833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84%。其中,直接持有公司3,698,4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3%,通过烟台赫几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60,4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
董事、副总经理王宏臣先生持有公司618,28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14%;
监事孙瑞山先生持有公司421,23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95%;
监事魏慧娟女士持有公司296,74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7%。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1年5月25日披露了《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在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2021年6月16日至2021年12月10日(窗口期等不得减持股票期间不减持),在符合上市公司董监高减持规定的前提下,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赵芳彦先生,董事、副总经理江斌先生,董事、副总经理王宏臣先生,监事孙瑞山先生、监事魏慧娟女士,拟分别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1,000,000股、900,000股、150,000股、100,000股、70,000股的公司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分别不超过0.225%、0.202%、0.03%、0.02%、0.016%。
2021年12月10日,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届满。截至本公告日,赵芳彦先生、江斌先生、王宏臣先生、孙瑞山先生、魏慧娟女士,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分别减持972,793股、687,091股、148,376股、50,200股、54,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分别为 0.219%、0.154%、0.033 %、0.011%、0.012%,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届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一、 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注:上表中江斌先生的持股数量未包括通过烟台赫几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的公司 60,43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1%。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二) 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 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 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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