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1-95
债券代码:128141 债券简称:旺能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旺能转债”将于2021年12月17日按面值支付第一年的利息,每10张“旺能转债”(面值1,000.00元)利息为3.00元(含税)。
2、债权登记日:2021年12月16日
3、除息日:2021年12月17日
4、付息日:2021年12月17日
5、“旺能转债”票面利率:第一年为0.30%、第二年为0.50%、第三年为1.00%、 第四年为1.50%、第五年为1.80%、第六年为2.00%。
6、“旺能转债”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2021年12月16日,截至2021年12月1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旺能转债持有人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在债权登记日前(含当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7、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1年12月17日
8、下一付息期利率:0.50%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770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12月17日公开发行了1,4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4亿元。
经深交所“深证上[2021]26 号”文同意,公司14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 2021年1月18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旺能转债”,债券代码“128141”。根据《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和《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的有关条款规定,在“旺能转债”的计息期内,每年付息一次,现将“旺能转债”2020年12月17日至2021年12月16日期间的付息事项公告如下:
一、旺能转债基本情况
1、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旺能转债
2、可转换公司债券英文简称:WANGNENG-CB
3、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28141
4、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数量:14亿元(1,400万张)
5、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数量:14亿元(1,400万张)
6、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7、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时间:2021年1月18日
8、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2020年12月17日至2026年12月16日
9、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起止日期:2021年6月23日至2026年12月16日
10、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第一年为0.30%、第二年为0.50%、第三年为1.00%、 第四年为1.50%、第五年为1.80%、第六年为2.00%。
10、最新转股价格:15.97元/股
11、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转债的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①本次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已转换或已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不享受当年及以后计息年度利息。
④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债持有人负担。
12、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3、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15、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评级,并出具了《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信评委函字【2020】1985D号)。根据该评级报告,旺能环境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2021年6月25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对本次可转债进行了跟踪评级并出具了《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信评委函字【2021】跟踪1276号)。维持旺能环境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旺能转债”的信用等级为AA。
二、本次付息方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期为“旺能转债”第一年付息,计息期间为2020年12月17日至2021年12月16日期间的利息,当期票面利率为0.30%,本次付息每10张(面值1,000.00元)债券派发利息人民币3.00元(含税)。
对于持有“旺能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为2.40元(税后);对于持有“旺能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和RQFII),根据《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规定,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3.00元(含税);对于持有“旺能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每10张派发利息3.00元(含税),其他债券持有者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
三、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21年12月16日(星期四)
2、除息日:2021年12月17日(星期五)
3、付息日:2021年12月17日(星期五)
四、付息对象
本期债券付息对象为:截至2021年12月16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全体持有人。
五、付息方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并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指定的银行账户划付本期利息资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 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 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法规规定,本期债券个 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 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 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规定,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11月6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2021年10月2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将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政策的实施期限,延长至“十四五”末,即2025年12月31日。因此,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括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企业所得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3、 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联系方式
1、咨询部门:公司证券部
2、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龙溪街道环山路899号B座
3、联系人:林春娜
4、电话:0572-2026371
5、传真:0572-2026371
八、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付息具体时间安排的 文件。
特此公告。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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