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8,838.1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623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8,838.10万股,其中回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5,302.9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股数的6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3,535.2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股数的40.00%。
为便于投资者了解发行人的有关情况和本次发行的相关安排,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就本次发行举行网上路演,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1、网上路演时间:2021年12月14日(T-1日,周二)9:00-12:00
2、网上路演网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中国证券网:http://roadshow.cnstock.com
3、参加人员:发行人董事会及管理层主要成员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相关人员。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已刊登于2021年11月1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全文及备查文件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查询。
发行人: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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