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旭升股份 证券代码:603305 公告编号:2021-087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甬兴证券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升股份”或“发行人”)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甬兴证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实施细则(2018年修订)》(上证发[2018]115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业务指引(2018年修订)》(上证发[2018]42号)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升21转债”)。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9日,T-1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布的《实施细则》。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的重要提示如下:
1、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1年12月14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根据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放弃认购的最小单位为1手。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联席主承销商包销。
2、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择机重启发行。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135,000万元的部分由联席主承销商包销。联席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包销基数为135,000万元,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联席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
3、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收到弃购申报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可交换债的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可交换债的次数合并计算。
旭升股份本次公开发行135,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原股东优先配售和网上申购已于2021年12月10日(T日)结束。根据2021年12月8日(T-2日)公布的《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为向所有参加申购的投资者送达获配信息。现将本次升21转债发行申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升21转债本次发行135,000万元,发行价格为100元/张,共计1,350万张(135万手),发行日期为2021年12月10日(T日)。
二、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根据上交所提供的网上优先配售数据,最终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的升21转债总计为849,250手,即849,250,0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62.91%。
三、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申购结果及发行中签率
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升21转债总计为500,750手,即500,750,0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37.09%,网上中签率为0.00474454%。
根据上交所提供的网上申购数据,本次网上申购有效申购户数为10,677,698户,有效申购数量为10,554,236,924手,配号总数为10,554,236,924个,起讫号码为100,000,000,000-110,554,236,923。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在2021年12月13日(T+1日)组织摇号抽签仪式,摇号中签结果将于2021年12月14日(T+2日)在《证券日报》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告。
本次发行配售结果汇总如下:
四、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的升21转债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五、备查文件
有关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投资者查阅2021年12月8日(T-2日)在《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和《发行公告》,投资者亦可到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查询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
六、发行人和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发行人: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璎珞河路128号
电话:0574-55223689
联系人:周小芬、罗亚华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B座10层
电话:010-81158021、85451568
联系人:股权资本市场部
联席主承销商:甬兴证券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泉北路429号泰康保险大厦31层
电话:021-20587386、20587389
联系人:投行业务管理部
发行人: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甬兴证券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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