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61 证券简称:阳光照明 公告编号:临2021-05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绍兴市上虞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发布的《关于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加强管控措施的通告》,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位于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人民大道西段568号上虞区生产基地12月8日起临时停产,现将具体情况披露如下:
一、本次逐渐减量及有序临时停产的原因:
为坚决阻断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传播途径,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根据国家、省、市、区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经公司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公司位于绍兴市上虞区的生产基地2021年12月8日起临时停产。
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影响,公司积极响应政府部门的疫情管控要求,已于2021年12月8日起暂时停止生产和物流运输,员工采取居家办公方式维持公司基本运营。同时,公司正在与各供应商、物流服务商积极协调,采取一切合理措施,提前做好恢复生产所必须的物料和生产计划以及发运计划,做好随时复工的准备。一旦接到上级的复工通知,我们将全力以赴投入生产,加班加点,追赶进度,以最快的速度恢复供应。突发的疫情造成了不可抗力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阳光照明产品和相关合作项目的交付,在此我们深表歉意。虽然上虞工厂暂时停工,但我们的服务没有停止,各合作伙伴在此期间有任何的疑问和要求,请与我们的工作人员联系,我们承诺尽最大的努力解决。目前,我们在所在非疫情生产基地的供应基地保持正常运营。
二、停产影响
上虞生产基地目前主要生产LED照明产品,2021年1-3季度经营数据如下:
上虞生产基地2021年1-3季度经营数据及占比情况(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上虞生产基地临时停产,将延迟公司部分产品的生产和交付,公司将采取各项措施应对,减小临时停产带来的影响。同时,公司将积极配合政府防疫要求,争取尽早复工复产。
三、应对措施
为最大限度降低公司临时停产的影响,切实保障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1、按省、市、区的疫情防控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防范疫情风险。
2、公司积极与客户保持沟通,调整部分产品的交付日期,并做相应产品结构的优化。
3、对其余三大生产基地(福建厦门、江西余江和安徽金寨)生产线进行统筹安排,部分流通产品做转产安排,最大限度保证订单的及时供应,满足客户交货期的需求。
本次停产预计将对公司2021年第四季度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具体影响程度以经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为准。公司将随时关注疫情防控要求和此次临时停产情况,依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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