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188            证券简称:力诺特玻           公告编号:2021-00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11,530.4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22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核准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8,109,777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3.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5,542.71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不含税)5,032.56万元和其他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2,021.2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68,488.89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21]000736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所得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注:以上项目备案的名称均前缀了公司全称,本公告表述时均略去。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关于募集资金用途的说明,如募集资金净额超出上述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超出部分将用于补充公司主营业务所需的营运资金。如募集资金不能满足拟投资项目所需的资金需求,缺口部分由公司以自筹方式解决。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会根据产品市场情况、项目建设进度需要,适当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三、自筹资金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为了保障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在此次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2月10日出具的《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1]0012745号),截至2021年11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10,935.0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四、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决定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资金明细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人民币10,935.04万元,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本次置换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五、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情况

  截至2021年11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共计595.45万元(不含税),本次拟用募集资金一并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六、本次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及相关意见

  1、 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11,530.49万元

  2、 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提高了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相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本次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11,530.49万元。

  3、 独立董事审议情况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资金置换行为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公司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确认,并出具《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1]0012745号)。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1,530.49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4、 会计师的鉴证结论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1]0012745号),认为本次置换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截至2021年11月30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5、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并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专项鉴证报告,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综上,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1]0012745号);

  5、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301188           证券简称:力诺特玻          公告编号:2021-007

  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4,3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承诺:

  (一)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

  (二)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得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22号)核准,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1〕1113号)同意,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8,109,777股,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每股发行价格为13.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5,542.71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68,488.89万元,其中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592.55万元。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大华验字[2021]000736号《验资报告》,经其审验,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592.55万元,2021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4,3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同意的专项核查意见。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超募资金已使用0元,超募资金余额为14,592.55万元。

  三、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4,3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47%,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有效。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公司承诺

  (一)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

  (二)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得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本次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及相关意见

  1、 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4,3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 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与会监事一致同意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4,3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47%,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有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3、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4,3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能力,符合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4,3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4,3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301188            证券简称:力诺特玻         公告编号:2021-006

  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要求的现金管理产品,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22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核准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8,109,777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3.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5,542.71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不含税)5,032.56万元和其他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2,021.2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68,488.89万元。主承销商将上述认购款扣除承销费后的余额划转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21]000736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存放在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保证专款专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投项目进展。因募投项目的建设需 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会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募投项目建设及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2、投资品种

  公司现金管理相关品种拟采用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及其他正规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等),上述产品不得进行质押。

  3、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4、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需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5、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等,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相关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以及募集资金本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且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保障公司及股东权益。

  六、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2、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符合维护股东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301188            证券简称:力诺特玻           公告编号:2021-004

  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

  《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22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8,109,777股,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验字[2021]000736号《验资报告》,本次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74,300,223元变更为人民币232,410,000元,公司股本由174,300,223股变更为232,410,000股。

  公司股票已于2021年11月1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正式上市,公司类型由“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二、修改《公司章程》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发生了变化,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实际情况,现拟将《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对《公司章程(草案)》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上述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一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员办理上述事项的工商登记变更事宜。

  一、 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301188           证券简称:力诺特玻         公告编号:2021-009

  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21年12月28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2月28日(星期二)14:00

  网络投票时间: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2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28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21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12月2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列席股东大会的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玉皇庙镇政府驻地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三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第1项议案需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将予以单独计票。

  三、提案编码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件2)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附件2)和出席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1),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现场登记时间为2021年12月22日(星期三),上午9:00-11:00,下午13:30—17:00;采用传真及信函方式登记的应在2021年12月22日(星期三)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玉皇庙镇政府驻地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丁  亮、宋军政

  联系电话:0531-88729123   传  真:0531-84759999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玉皇庙镇政府驻地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    编:25160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七、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特此通知。

  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3日

  附件1:

  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股东(个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

  委托股东持股数 :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投票说明:

  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2、本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签字方为有效。

  日期:2021年    月    日

  附件3: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51188”;投票简称:“力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累积投票议案以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2月2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28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询。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301188           证券简称:力诺特玻          公告编号:2021-008

  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公司香港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公司香港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香港全资子公司“力诺特种玻璃(香港)有限公司”,并授权经营管理层依法办理清算和注销等相关工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注销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注销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力诺特种玻璃(香港)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香港

  3、注册证号:2614290

  4、董事: 杨中辰、孙庆法

  5、注册资本:20万美元

  6、股权结构: 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100%持股。

  7、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二、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原因

  基于公司现阶段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考虑,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公司资产管理效率,经公司审慎研究,公司决定注销香港全资子公司“力诺特种玻璃(香港)有限公司”,并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法办理相关注销事宜。

  三、注销全资子公司对公司的影响

  注销完成后,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将相应的发生变化,香港全资子公司“力诺特种玻璃(香港)有限公司”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注销香港全资子公司事宜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相关手续,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实际进展情况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301188         证券简称:力诺特玻        公告编号:2021-003

  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2月3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2月10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1号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常善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监事1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11,530.49万元。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4,3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 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301188        证券简称:力诺特玻        公告编号:2021-002

  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3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1年12月10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1号会议室召开, 会议由董事长孙庆法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同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情况,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74,300,223元变更为人民币232,410,000元,公司类型由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11,530.49万元。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4,3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 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香港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注销香港全资子公司“力诺特种玻璃(香港)有限公司”,并授权经营管理层依法办理清算和注销等相关工作。

  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注销公司香港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2021年12月28日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09)。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3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