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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天弘中证10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单笔最低赎回份额及最低持有份额的公告

  

  为更好的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1年12月13日起,调整天弘中证10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单笔最低赎回份额及最低持有份额。详情如下:

  一、适用基金

  二、调整方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单笔赎回份额不得少于1份,某笔赎回导致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某一销售机构全部交易账户的份额余额少于1份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强制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全部赎回其在该销售机构全部交易账户持有的基金份额。如因红利再投资、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巨额赎回、基金转换等原因导致的账户余额少于1份之情况,不受此限,但再次赎回时必须一次性全部赎回。各销售机构有不同规定的,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办理赎回业务时,需同时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定。

  三、重要提示

  本公告仅对调整本基金的单笔最低赎回份额以及最低持有份额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95046

  网站:www.thfund.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天弘中证

  沪港深科技龙头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在2021年非港股通交易日暂停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2月13日

  根据《天弘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天弘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相关规定,天弘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开放日为港股通、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时正常开放交易的工作日。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保障基金平稳运作,基金管理人根据《关于2020年岁末及2021年沪港通下港股通交易日安排的通知》、《关于2020年底及2021年深港通下的港股通交易日安排的通知》,决定在下述非港股通交易日暂停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及转换业务,并自下述日期结束后的首个开放日恢复相关业务,届时不再另行公告。具体如下:

  注:1、上述日期已剔除和境内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重合的日期。

  2、2021年12月29日至12月31日是否提供港股通服务,将待中国证监会关于2022年节假日放假和休市安排确定后由本公司另行通知。

  3、如遇本基金因其他原因暂停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具体业务办理以相关公告为准。

  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thfund.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95046)了解本基金的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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