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银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银行”)签署的代销协议,自2021年12月14日起,增加交通银行、宁波银行、上海银行为银华鑫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A:基金代码: 161834,扩位证券简称:银华鑫锐LOF;C:基金代码:014349,以下简称“本基金”)的代销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本次业务开通具体情况: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三、 重要提示
1.银华鑫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定期定额投资的最低金额为1元。如代销机构开展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在满足上述规定后如有不同的,投资者在代销机构办理上述业务时,需同时遵循代销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定。
2.本公告的解释权归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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