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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08     证券简称:欧科亿     公告编号:2021-033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林美”)持有公司股份15,002,4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00%;公司股东乐清市德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乐清德汇”)持有公司股份10,868,4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87%;公司股东深圳同创伟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海成长同赢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海成长”)持有公司股份5,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0%。上述股东均无一致行动人,上述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股份,且已于2021年12月10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自身运营需求,公司股东格林美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5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50%。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因自身资金需求,公司股东乐清德汇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6,0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6.00%。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因自身运营需求,公司股东南海成长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5,0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5.00%。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上述股份的减持价格均根据市场价格确定,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格林美、乐清德汇、南海成长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减持计划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上述股东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注: 上述股东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均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即2021年12月20日至2022年6月19日

  (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 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 公司股东格林美、乐清德汇、南海成长关于本次发行前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包括减持)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在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2. 公司股东格林美、乐清德汇、南海成长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在本企业所持公司之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出于本企业自身发展需要,本企业存在适当减持公司之股份的可能。于此情形下:

  (1)减持方式。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非公开转让等其他监管机构认可的方式。

  (2)减持价格。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价格(公司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相应调整)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

  (3)减持期限。本企业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结合证券市场情况、公司股票走势及公开信息、本企业的业务发展需要等情况,自主决策、择机进行减持。

  (4)信息披露。本企业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前,按照监管机构的规定提前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监管机构制定的相关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

  若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同意实际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 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 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是股东根据自身运营及资金需要进行的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计划系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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