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00 证券简称:哈三联 公告编号:2021-09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2月30日15: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9:15-15:00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23日(周四)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12月23日(周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北京路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以下事项:
1、审议《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4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及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直接登记,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
2021年12月24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建议采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电话:0451-57355699,登记时间以公司证券投资部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会议登记手续;法人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现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5、其他事项:本次股东大会为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联系人:赵庆福、李丽娜
电话:0451-57355689
传真:0451-57355699
电子邮箱:medisan1996@126.com
五、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3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00”,投票简称为“三联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2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_______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于2021年12月30日召开的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承担。
注:股东根据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赞成、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的无效。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签字页)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日期:
附件三:
参会股东登记表
证券代码:002900 证券简称:哈三联 公告编号:2021-094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
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拟终止并永久补流的募投项目事项:
(1)本次拟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
(2)本次终止募投项目后拟将剩余募集资金10,083.52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结转当日专户实际余额为准。
2、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本事项能否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尚有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哈三联”)于2021年12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募投项目“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602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12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5,276.67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18.07元。截至2017年9月18日,公司共募集资金953,494,269.00 元,扣除发行费用53,375,312.82元,募集资金净额900,118,956.18元。上述资金已于2017年9月18日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7]000685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1年11月11日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医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进行变更,投入募集资金4,625万元增加建设“哈三联动保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截至2021年11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拟终止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本次拟终止募投项目“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该项目原计划在公司厂区内新建一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液体制剂的中试实验研究室、药物包装材料试验研究室、合成药物中试实验研究室、CNS药物研究与开发研究室、信息中心、质量中心以及配套设施等。
项目计划投入募集资金10,135.00万元,截至2021年11月30日,该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51.48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10,083.52万元(不含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等)。
四、拟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原因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于2014年进行市场调研与规划、2015年立项,距今时间较长。随着近年来国家医疗体制改革向纵深推进,医药行业不断强化监管规范,一系列改革政策相继出台,两票制、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医保控费等政策陆续实施,加速了产业结构调整与升级。此外,受新冠疫情以及重点监控药品目录等医改政策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经营发展受到强烈冲击,业绩出现较大幅度的下滑,为保证公司业务正常开展,需要集中优势资源,选择投资少、见效快的项目,从而提高公司的经营业绩。
同时,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2017]42号),推动药品注册技术标准国际接轨,促进仿制药研发和生产水平的提升,国家药审中心制定化学药品仿制药注册批生产规模的一般性要求。该要求规定,拟定的商业化生产工艺生产并用于注册申报的批次(注册批),其产品质量须与商业化生产产品一致。一般情况下,用于正式稳定性研究的批次可作为注册批,注册批的生产与拟商业化生产的生产场地(具体至生产线)和设备原理应保持一致。根据以上要求,公司研发中试车间的生产批次产品将不符合注册批要求,决定将研发中试批及注册批的生产全部使用商业化生产线进行。
基于上述因素,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综合考虑国家政策调整以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将终止“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不再对该项目继续投入。本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五、剩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在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以及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剩余募集资金10,083.52万元(不含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等,具体金额以结转当日专户实际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主营业务发展。公司将注销存放上述募集资金的专项账户,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将同时终止。
六、拟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终止“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及行业特点做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发展,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相关决策程序和意见
公司于2021年12月1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终止原募投项目“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及决策程序,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及实际情况。同意该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安信证券通过查看公司公告、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和独立董事意见,对该事项进行了核查。
根据核查,安信证券认为:
1、哈三联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哈三联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当前的经营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安信证券对哈三联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八、报备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002900 证券简称:哈三联 公告编号:2021-093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于2021年12月10日向全体监事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3日上午10: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并表决的监事3人。
4、公司监事会主席胡玉庆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002900 证券简称:哈三联 公告编号:2021-092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于2021年12月10日向全体董事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3日上午9:30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并表决的董事9人。
4、公司董事长秦剑飞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总经理列席会议。
5、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请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请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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