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06 证券简称:中润资源 公告编号:2021--06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润资源”)因企业借贷纠纷事项被苏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起诉至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民事判决书》【(2020)鲁 01 民初 1218 号】,驳回原告苏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苏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经审理,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民事判决书》【(2021)鲁民终 862 号】,撤销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鲁 01 民初 1218 号民事判决, 中润资源对于苏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欠款本金 2,050 万元及利息承担 40%的补充赔偿责任。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0年5月19日、2021年1月5日、2021年6月10日、2021年12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1)、《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2021-064)。
二、有关本案的进展情况
2021年11月,公司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再审申请书》,中润资源不服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鲁民终862号民事判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二)项、第(六)项的规定,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请求事项:
1.请求法院依法裁定再审;
2.请求法院撤销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鲁民终 862 号民事判决;
3.本案一、二审及再审诉讼费用由再审被申请人承担。
2021年12月13日,公司收到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受理通知书》【(2021)鲁民申 12962 号】,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已立案审查。
三、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存在小额施工合同纠纷,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暂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案再审尚未开庭审理,暂无法判断对上市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12 月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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