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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公告

  证券代码:003018         证券简称:金富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12月13日在公司大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2月06日以电话、专人和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珊珊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拟与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政府签订<金属瓶盖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与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政府签订<金属瓶盖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备查文件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003018         证券简称:金富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2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与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政府

  签订《金属瓶盖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协议为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的约定,具体投资项目尚需取得相关有权部门的审核批准,协议能否按照约定的内容按期执行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后续工作的实施与开展,尚需协议各方进一步落实和推进。

  2、 公司尚须通过招拍挂程序获得协议约定的项目宗地,可能存在竞买不成功而无法在拟定地区取得约定的建设用地的风险。此外,本项目建设涉及立项、环保、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尚需获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复。

  3、 本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中的项目投资金额、建设周期、投资强度等数值均为预估数;鉴于宗地交付进度与交付时间、相关报批事项完成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项目建设过程中也会面临各种不确定因素,从而导致项目竣工及正式投产能否按照协议约定的期限完成,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同时,未来市场情况的变化也将对收入、税收的实现造成不确定性影响。预计短期内该项目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一、 对外投资概况和目的

  1、经友好协商,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金富科技”或“乙方”)拟与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政府签订《金属瓶盖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协议约定由公司在桂林市临桂区投资建设金属瓶盖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全资子公司桂林翔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翔兆科技”)增资扩建全自动金属瓶盖生产线及瓶盖业务等相关生产线,拟总投资6亿元,项目按照乙方的经营情况及产能需求分二期建设,第一期投资约3亿元(含金富科技对翔兆科技的全部投资),第二期投资约3亿元。具体投资总额以实际投入为准。

  2、2021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与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政府签订<金属瓶盖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的议案》。

  3、本次签订的《合作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协议对手方的基本情况

  1、名称: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政府

  2、关联关系: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政府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3、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政府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 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一)合作内容

  1、项目名称:金属瓶盖项目

  2、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拟选址位于临桂区乐和工业园,拟用地约160亩,主要建设内容为金富科技全资子公司桂林翔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翔兆科技”)增资扩建全自动金属瓶盖生产线及瓶盖业务等相关生产线。本项目一次性规划,总投资约6亿元(人民币,下同),项目按照乙方的经营情况及产能需求分二期建设,第一期投资约3亿元(含金富科技对翔兆科技的全部投资),第二期投资约3亿元。具体投资总额以实际投入为准。

  (二) 项目地块使用要求

  1、在符合国家土地利用和城乡建设规划以及产业政策的前提下,甲方依据乙方项目建设规划方案提供工业用地约160亩,工业用地地块位置位于临桂区乐和工业园地块(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确定的《用地红线图》为准)。

  2、土地出让方式:甲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挂牌方式出让该宗国有土地使用权,乙方按要求报名竞取该宗土地使用权。乙方竞取成功后按成交价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土地价款。

  3、用地性质:工业用地,使用年限50年(以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为准)。

  (三)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在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应以桂林翔兆科技有限公司名义在本协议项下享有及承担的一切权利义务,包括前期双方已履行的协议部分。

  2、乙方应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署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项目总体方案设计及沿路侧面建筑主体设计(不含总体方案审批时间)。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评审、环评报告及环评批复等报建报批工作并开始动工建设。

  3、建设周期:自乙方与自然资源部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18个月内完成项目建设并投产。因恶劣天气或基础设施不到位等非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经甲方书面同意,建设周期可相应延长。

  3、乙方承诺在项目竣工前1个月内,在甲方范围内进行税务信息确认,按规定在临桂区纳税。双方共同努力确保本协议项目能达产经营10年以上,并力争每年产值逐年提高。

  4、乙方取得土地使用权后:(1)项目用地必须用于本协议载明的用途,乙方不得用于其它用途,乙方如需改变受让地块的用途,必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2)为节约集约用地,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乙方在取得本项目不动产权后10年内需转让的,甲方或甲方指定单位为第一收购人,其中土地使用权按原出让价格(不计息)收购,地面建筑物和构筑物按即时重置价格收购;10年后需转让的,则按市场评估确定价收购,若甲方书面放弃收购,其他受让方方能受让本宗土地的使用权,并且乙方在转让合同中明确新的受让人的经营项目符合临桂区的产业定位、规划建设条件以及环保等要求。

  (四)违约责任及退出机制

  协议书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否则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协议双方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向对方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

  2、如乙方及乙方项目公司未能履行本协议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及合作协议中的内容,经双方友好协商后无法解决处理的,甲方有权减少或终止对乙方的扶持,并有权要求乙方退还甲方给予乙方的政策支持补贴资金,同时赔偿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3、如甲方未能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和责任,经双方友好协商后无法解决处理的,乙方有权暂停、减少或终止投资,并有权要求甲方对乙方已经投资的部分形成的实际损失给予足额的补偿。

  4、乙方获得该宗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后,甲方不得无故以任何方式干涉乙方依据本协议的约定和遵照甲方园区管理规定对该宗地的使用权,否则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赔偿。

  5、乙方及项目公司须按甲方相关规划要求进行项目规划设计、施工报建及开发建设,且不得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性质,本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报政府规划部门审批。如规划设计不符合园区规划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的期限内进行整改,按整改批准的规划设计进行实施。如乙方不在甲方要求的合理期限内整改的,则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书,造成甲方实际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6、除因国家法律或政策变化、市场及环境重大变化、政府规划变化、政府补贴资金等支持方式变化、甲方违约或未完全履行协议所约定之义务等非乙方主观原因外,如乙方不能履行其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后无法解决处理的,甲方有权取消和追回乙方应该享受的优惠政策直至终止协议。如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项目不能按约定期限如期开工造成土地闲置超过两年,甲方按国家法律规定无偿收回项目闲置土地。

  (五)其他事项

  1、该宗土地招拍挂过程中,如乙方未能成交,本协议项下履约保证金(伍佰万元整),甲方应于该宗土地成交公示期满之日起10日内退还至乙方指定账户(不计利息),甲方如数退还后,本协议失效。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并经乙方有权审批程序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 对外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

  1、 根据公司的战略发展布局,基于对新型拉环盖业务市场的看好,公司拟通过旗下全资子公司翔兆科技扩大生产规模和产能,丰富公司的产品品类。经友好协商,公司拟与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政府签署协议,通过翔兆科技在桂林市临桂区购置土地使用权,用于投资建设金属瓶盖项目,为翔兆科技增资扩建全自动金属瓶盖生产线及瓶盖业务等相关生产线。本项目投产后,将会进一步扩大公司在新型拉环盖业务的生产规模,进一步开拓全国的新型拉环盖市场布局,并提升公司在新型拉环盖市场的占有率和谈判权。

  本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丰富公司的主营业务产品品类,提升了公司的盈利能力,同时避免产品单一化的风险;符合上市公司战略方向,有利于提高公司在瓶盖业务领域的综合实力和竞争力。

  2、本次对外投资项目投资金额较大,总投资约6亿元,第一期投资约3亿元(含金富科技对翔兆科技的全部投资),第二期投资约3亿元。除金富科技前期已发生的对翔兆科技进行收购及增资等全部投资外,剩余投资资金由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投入,公司将统筹资金安排,把控投资节奏,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3、由于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时间,预计本项目在本年度内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

  五、 重大风险提示

  1、 本协议为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的约定,具体投资项目尚需取得相关有权部门的审核批准,协议能否按照约定的内容按期执行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后续工作的实施与开展,尚需协议各方进一步落实和推进。

  2、 公司尚须通过招拍挂程序获得合同约定的项目宗地,可能存在竞买不成功而无法在拟定地区取得约定的建设用地的风险。此外,本项目建设涉及立项、环保、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尚需获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复。

  3、 本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中的项目投资金额、建设周期、投资强度等数值均为预估数;鉴于宗地交付进度与交付时间、相关报批事项完成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项目建设过程中也会面临各种不确定因素,从而导致项目竣工及正式投产能否按照协议约定的期限完成,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同时,未来市场情况的变化也将对收入、税收的实现造成不确定性影响。预计短期内该项目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六、 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金属瓶盖项目投资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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