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55 证券简称:西大门 公告编号:2021-06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宁波银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2021年单位结构性存款211845
● 委托理财期限:35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1年1月19日,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2021年2月5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有效期自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0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一、本次委托理财的概况
(一)委托理财的目的
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公司经济效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大的利益。
(二)资金来源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为公司营业活动产生的暂时性闲置自有流动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产品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保本型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本次委托理财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公司遵守审慎投资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了信用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银行。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宁波银行2021年单位结构性存款211845产品说明书主要条款
(1)产品名称:宁波银行2021年单位结构性存款211845
(2)产品起息日:2021年12月14日
(3)产品到期日:2022年1月18日
(4)收益兑付日:2022年1月20日
(5)产品期限:35天
(6)挂钩标的:观察期内由彭博公布的美元兑日元即期价格。初始价格为2021年12月14日北京时间10点彭博页面“JPY CURNCY BFIX”公布的美元兑日元即期价格。如果观察期间内,观察价格曾触碰或突破期初价格-1.15至期初价格+1.15的期间,则该产品的收益为3.30%(年利率);如果观察期间内,观察价格始终位于期初价格-1.15至期初价格+1.15的区间内,则该产品的收益为1.00%(年利率)。
(7)产品收益计算:产品收益=产品本金×预期年化收益率×产品实际存续天数÷365,预期年化收益率1.00%或3.30%。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由宁波银行运作。
(三)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保本的使用条件要求,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受托人宁波银行(证券代码:002142)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单位:万元 人民币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属于保本型的低风险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以及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影响。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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