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79 证券简称:长远锂科 公告编号:2021-02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加强风险管控,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履职,保障广大投资者利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12月1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投保情况概述
1、投保人: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年(具体以公司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
4、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30万元/年(具体以公司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董监高责任险业务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被保险人、确定保险公司、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本议案全体董事、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利于完善风险控制体系,促进相关责任人员更好地履行有关职责。本次购买董监高责任险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更好地履行职责,有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加强风险管控,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688779 证券简称:长远锂科 公告编号:2021-027
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12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1年12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吴世忠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与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与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严格履行了公司关联交易审核程序,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董、监事会审议时,关联董、监事均回避表决,我们认为上述各项关联交易公允合理,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未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监事吴世忠先生、刘辉女士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利于完善风险控制体系,促进相关责任人员更好地履行有关职责。本次购买董监高责任险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
特此公告。
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688779 证券简称:长远锂科 公告编号:2021-024
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12月29日 11点00分
召开地点:长沙市岳麓区沿高路61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2月29日
至2021年12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2月14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登载《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长沙矿冶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宁波创元建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五矿金鼎投资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电子邮件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3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5、上述授权委托书至少应当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2个工作日提交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交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6、现场登记时间:2021年12月23日9时至16时。
7、现场登记地点:长沙市岳麓区沿高路61号公司三楼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长沙市岳麓区沿高路61号公司三楼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曾科
联系电话:0731-88998117
传真:0731-88998122
电子邮箱:cylico@minmetals.com
邮政编码:410205
2、本次股东大会预计需时半日,与会股东(亲自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往返交通、食宿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3、特别提醒:因新型冠状病毒引发肺炎疫情仍在持续,鉴于疫情防控需要,公司建议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尽量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确需参加现场会的,请务必保持个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于参会时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做好个人防护,会议当日,公司会按疫情防控要求对前来参会者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健康码、行程码绿色且体温正常者方可参会,请予配合。
特此公告。
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2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779 证券简称:长远锂科 公告编号:2021-025
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拓宽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与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五矿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五矿财务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与五矿财务公司属于受同一法人控制的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协议金额:协议期间,根据《金融服务协议》相关条款,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一日在五矿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五亿元;五矿财务公司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二十亿元,具体执行将根据公司及子公司情况另行签订协议进行约定。
● 过去12个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与五矿财务公司发生关联交易。
●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监事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与五矿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五矿财务公司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与五矿财务公司属于受同一法人控制的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现就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公司于2021年12月13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监事回避表决。以上关联交易事项已取得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截止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与五矿财务公司发生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简介
企业名称: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树强
注册资本:350,000万元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1993年5月26日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5号A247-A267(单)A226-A236(双)C106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五矿财务公司92.5%的股权;五矿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持有五矿财务公司7.5%的股权。
(二)关联方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五矿财务公司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下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其他
经查询,五矿财务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金融服务协议主要内容
(一)服务内容
1、财务、融资、投资顾问业务,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
2、结算业务,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
3、存款业务;
4、票据承兑、贴现和提供担保等业务;
5、贷款业务;
6、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二)协议金额
1、存款服务:协议期间,根据《金融服务协议》相关条款,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一日在五矿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五亿元。
2、综合授信服务:协议期间,五矿财务公司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二十亿元。具体执行将根据公司及子公司情况另行签订协议进行约定。
(三)定价标准
1、财务、融资、投资顾问业务,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的定价标准
五矿财务公司收费不高于同业的收费水平,同时也不高于五矿财务公司向其它公司开展同类业务的收费水平。
2、结算业务,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定价标准
五矿财务公司收费不高于同业的收费水平,同时也不高于五矿财务公司向其它公司开展同类业务的收费水平。
3、存款业务定价标准
存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基准利率,也不低于五矿财务公司向五矿集团成员单位提供存款业务的利率水平。
4、票据承兑、贴现和提供担保等业务定价标准
具体业务办理由双方按照公允、公平、自主、自愿的原则协商办理,费率或利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按照不高于同业水平执行,同时也不高于五矿财务公司向其它公司提供同类业务的收费水平。
5、贷款业务定价标准
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基准贷款利率执行,且贷款利率将不高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同时,不高于五矿财务公司向五矿集团成员单位同种类贷款所定的利率。
6、其他金融服务定价标准
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业务,服务费率参照行业惯例从优协商确定。
(四)交易选择权
公司及所属公司有权结合自身利益自行决定是否需要及接受五矿财务公司提供的上述服务,也有权自主选择其它金融机构提供的服务。
(五)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3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六)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金融服务协议》的约定,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因其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与影响
五矿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各项资质,各项指标均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五矿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时,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进行,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五、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13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与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杨应亮先生、杜维吾先生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与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监事吴世忠先生、刘辉女士已回避表决,非关联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与五矿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交易各方均遵循了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公允,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未发现其存在违反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未发现其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双方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交易各方均遵循了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公允,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四)审计委员会意见
我们认为与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协议内容符合相关法规与规定,本次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与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严格履行了公司关联交易审核程序,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董、监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监事均回避表决,我们认为上述各项关联交易公允合理,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未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监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尚须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系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五)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与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六)《金融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4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