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1012 股票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 临2021-115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和投票表决,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关联董事钟宝申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新增融资类担保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2年新增融资类担保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2年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预计2022年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2年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平安银行申请授信业务的议案》
根据经营需要,同意公司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金额敞口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担保方式为信用,期限一年。同时,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授予公司票据池额度50亿元,期限一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香港隆基和香港隆基科技在恒生银行申请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东亚银行申请授信业务的议案》
根据经营需要,同意公司在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申请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并同意全资子公司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提用该额度,担保方式为信用,额度期限5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授信业务的议案》
根据经营需要,同意公司在中国进出口银行陕西省分行申请对外贸易领域贷款(具体品种为出口卖方信贷)4.5亿元,期限一年,免担保。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股票代码:601012 股票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116号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监事会2021年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1年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审议和投票表决,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审议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以保护正常经营利润为目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2年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股票代码:601012 股票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118号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新增融资类担保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担保数量: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2022年提供新增融资类担保额度不超过245亿元人民币(如无特别说明,本公告中金额币种为人民币),为控股子公司2022年提供新增融资类担保额度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或银行批复为准。
截至2021年12月9日,公司对子公司累计提供的融资类担保余额为124.98亿元和美元4.99亿元,履约类担保余额为美元0.89亿元,供应链金融担保余额为5.47亿元,对外担保余额为3.46亿元。公司未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亦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
??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2022年提供新增融资类担保不超过245亿元人民币,为控股子公司2022年提供新增融资类担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或银行批复为准。
本次预计担保额度的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
二、授权情况概述
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额度内审议融资担保事宜并由董事会具体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签署与融资担保相关的协议等必要文件:
1、授权董事会决定每一笔融资类担保的担保金额、担保形式、担保期限等具体担保事宜;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签署与融资类担保相关的协议等必要文件。
2、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实际发生融资类担保时,被担保方为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以调剂给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全资子公司(含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使用,被担保方为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以调剂给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控股子公司(含新设立的控股子公司)使用。
3、公司及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其他企业提供的担保,以及超过本次授权担保额度之后提供的担保,须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授权期限自本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日至2022年12月31日,以上授权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十六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新增融资类担保预计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预计担保额度的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子公司:
单位:万元
续表:
单位:万元
注:清洁能源、隆基新能源、香港隆基财务数据以各自的合并报表数据列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尚未与相关方签订担保协议,实际新增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或银行批复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预计及授权事项是为满足公司下属子公司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且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董事会同意公司上述担保预计事项并提请股东大会进行授权。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2年新增担保预计及授权事项符合《公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保障公司稳定发展,提高公司经营效率,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1年12月9日,公司对子公司累计提供的融资类担保余额为124.98亿元和美元4.99亿元,履约类担保余额为美元0.89亿元,供应链金融担保余额为5.47亿元,对外担保余额为3.46亿元。公司未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亦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股票代码:601012 股票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119号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2年使用自有资金
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商业银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预计2022年拟用于委托理财的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80亿元。
●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银行结构性存款
● 委托理财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单笔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
● 履行的审议程序: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2年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本次委托理财预计事宜。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和资金来源
为充分利用公司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2年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2022年度在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购买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80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办理相关事项,本次预计及授权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二)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收益率预计高于银行活期存款利率,且不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为保本、流动性好、收益较稳定的理财产品。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时审慎评估每笔委托理财的风险,建立并执行了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
1、公司财务部门将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由资金管理部负责人进行审核后提交财务中心总经理审批。
2、公司财务部门将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预计2022年委托理财的交易对方均为公司主要合作的商业银行,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交易对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如下:
备注:
1、有息负债=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
2、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3、有息负债率=有息负债/负债总额
根据新金融准则要求,公司将购买的银行结构性存款列报于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流动资产,该等银行结构性存款到期收益列报于投资收益。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有息负债率为12.12%,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预计2022年公司拟用于委托理财的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8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2021年9月30日)货币资金的比例为32.78%。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业务,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通过购买保本、流动性好、收益较稳定的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风险提示
公司投资理财产品为保本银行理财产品,投资理财产品存在银行破产倒闭带来的清算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2年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注:1、实际投入金额为期间单日最高余额;最近一年净资产指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末净资产;最近一年净利润指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注2:公司于2020年7月收购了宁波江北宜则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上表未包括标的公司于股权交割日(2020年7月30日)前购买的委托理财金额,股权交割日至本公告日,标的公司委托理财单日最高投入金额为18,913.00万元,本金已全部收回,实际收益267.45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尚未收回的委托理财余额为0。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股票代码:601012 股票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121号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
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公司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4股,以上权益分派工作已于2021年6月24日完成,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3,866,394,792元增加至5,412,952,708元(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21年4月21日、2021年6月17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鉴于以上注册资本变更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以上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修订后的全文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股票代码:601012 股票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122号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隆基(香港)贸易有限公司(Longi(H.K.)Trading Limited,以下简称“香港隆基”)、隆基光伏科技(香港)有限公司(Longi Solar Technology(H.K.)Limited,以下简称“香港隆基科技”)。
??担保金额:为香港隆基和香港隆基科技在恒生银行有限公司申请2,500万美元授信业务提供担保(如无特殊说明,本公告中其他金额币种为人民币)。
截至2021年12月9日,公司对子公司累计提供的融资类担保余额为124.98亿元和美元4.99亿元,履约类担保余额为美元0.89亿元,供应链金融担保余额为5.47亿元,对外担保余额为3.46亿元。
??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香港隆基和香港隆基科技在恒生银行申请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香港隆基和香港隆基科技在恒生银行有限公司申请的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授信额度为2,500万美元。
鉴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新增融资类担保预计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决定为全资子公司2021年提供新增融资类担保额度不超过180亿元人民币的担保事项,授权期限自2021年1月1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议案新增担保金额在预计总额度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隆基(香港)贸易有限公司(Longi(H.K.)Trading Limited)
1、成立时间:2010年11月12日
2、注册地点: 11/F Capital Centre 151 Gloucester Road Wanchai HK
3、法定代表人:李振国
4、注册资本:194,147万港币
5、经营范围:单晶硅、多晶硅原料及制品进出口业务。
6、香港隆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主要财务指标(单户报表)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隆基光伏科技(香港)有限公司(Longi Solar Technology(H.K.)Limited)
1、成立时间:2021年1月7日
2、注册地点:RM D 10/F TOWER A BILLION CTR 1 WANG KWONG RD KOWLOON BAY KL
3、法定代表人:钟宝申
4、注册资本:78万港币
5、经营范围: 光伏产品贸易。
6、香港隆基科技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尚未与银行签订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及期限以与银行签订的协议金额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子公司经营需要而提供的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且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董事会同意公司上述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1年12月9日,公司对子公司累计提供的融资类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24.98亿元和美元4.99亿元,履约类担保余额为美元0.89亿元,供应链金融担保余额为5.47亿元,对外担保余额为3.46亿元。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1012 证券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123号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月1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月1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陕西省西安市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兰池大道中段西安星河湾酒店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月10日
至2022年1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上议案(请详见公司2021年12月14日披露的相关公告),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不迟于2021年12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另行刊登的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2、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钟宝申、李春安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资料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如有);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股东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和股票账户卡(如有)。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如有)、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股票账户卡(如有)、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登记时间
2022年1月4日-2022年1月5日
(三)报名及资料审核
1、股东可以在上述登记时间内,通过以下方式向公司提供现场参会登记资料进行报名:
(1)登录网址https://eseb.cn/QKTBG6MGgo或者扫描以下二维码登录本次股东大会报名系统,上传登记资料复印件:
(2)通过邮件或传真方式发送登记资料复印件进行报名登记。
2、公司对报名登记资料进行审核后,将向股东及时反馈审核结果。
(四)现场参会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2022年1月10日10:00-13:50持登记资料原件,在会议地点西安星河湾酒店经现场审核后入场。
六、 其他事项
(一)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1、为减少人群聚集,积极配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按目前西安疫情防控要求,所有来陕返陕人员需提供48小时之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及政策可能会随时发生变化,敬请现场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必在出行前确认最新的防疫要求,并积极配合公司会议组织安排,确保顺利参会。
(二)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 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尚苑路8369号
2、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3、邮编:710018
4、联系电话:029-81566863、029-86519912
5、传真:029-86689601
6、联系邮箱:longi-board@longi.com
(三)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往返交通和住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1012 股票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117号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关联交易事项已经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履行的审议程序
随着公司产能规模扩大以及新建项目的逐步实施,2022年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在采购等方面会产生一定数量的业务往来。为规范关联交易行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法规要求,公司对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钟宝申先生已回避表决,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认为该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有助于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执行,符合正常生产经营的客观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十次会议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公司2020年12月25日、2021年1月12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对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
截至2021年11月30日,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实际执行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实际签订的设备采购合同金额较预计差异较大,主要是由于公司调整原计划建设项目进度,设备采购需求延至2022年。
(三)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预计2022年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合同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城数控”)
1、关联法人情况简介
(1)企业名称: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总股本:人民币23,250.28万元
(3)主要股东:连城数控控股股东为沈阳汇智投资有限公司。
(4)法定代表人:李春安
(5)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营城子镇工业园区营日路40号-1、40号-2、40号-3
(6)经营范围:数控机器制造;机械、电力电子设备及其零配件研发、销售、维修、租赁;计算机软硬件研发、销售、安装调试、维修;工业自动化产品、五金交电产品、办公设备、汽车配件、家用电器批发、零售;货物、技术进出口,国内一般贸易;光伏电站项目开发、维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关联关系:公司董事长钟宝申先生以及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李春安先生作为本公司的关联自然人,为连城数控的实际控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三)的相关规定,连城数控及其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2、关联法人财务状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连城数控资产总额365,132.50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204,320.64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85,499.91万元,净利润37,258.83万元。
3、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其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该关联人信誉良好,充分具备履约能力。
(二)沈阳隆基电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基电磁”)
1、关联法人情况简介
(1)企业名称:沈阳隆基电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人民币9,348万元
(3)主要股东:隆基电磁第一大股东为张承臣,第二大股东为赵能平
(4)法定代表人:张承臣
(5)注册地址:辽宁省抚顺经济开发区文华路6号
(6)经营范围:研制、生产、销售、安装超导磁、电磁、永磁、磁选、磁力除杂、磁力起重、电磁搅拌设备,磁应用设备,金属探测设备,矿山设备,冶金设备,能源设备,环保设备;技术咨询,工程咨询、设计、施工总承包;软件开发、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房屋租赁(以上经营范围中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7)关联关系:公司董事长钟宝申先生作为本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在隆基电磁担任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三)的相关规定,隆基电磁及其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2、关联法人财务状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隆基电磁资产总额77,085.35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49,473.76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0,748.58万元,净利润7,412.81万元。
3、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其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该关联人信誉良好,充分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是: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一般商业原则签订书面协议确定交易关系,交易价格依照市场定价原则,与公司其他客户定价政策一致。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有助于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执行,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与产能建设的客观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是一种完全的市场行为,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股票代码:601012 股票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120号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目的及必要性
鉴于公司出口业务的美元、欧元、日元等外币交易金额日益增加,现阶段美元等币种对人民币的市场汇率波动较大,为防范并降低外汇汇率及利率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公司及子公司与境内外金融机构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结构性远期、利率掉期、货币互换等。
二、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品种:
1、外汇远期:拟与金融机构按约定的外汇币种、数额、汇率和交割时间,在约定的时间按照合同规定条件完成交割的外汇交易。
2、外汇掉期:拟与金融机构约定以一种货币交换一定数量的另一种货币,并以约定价格在未来的约定日期进行反向的同等数量的货币买卖。
3、外汇期权:拟向金融机构支付一定期权费后,获得在未来约定日期,按照约定价格买卖一定数量外汇的选择权的外汇交易。
4、结构性远期:拟对外汇远期、外汇期权等一般性远期产品在结构上进行组合,形成带有一定执行条件的外汇产品,以满足特定的保值需求。
5、利率掉期:拟与金融机构约定将目前外币借款浮动利率锁定为固定利率,并在约定时间内以约定利率完成利息交割。
6、货币互换:拟与金融机构约定将公司目前外币借款本金及浮动利率锁定为其他外币借款本金及固定利率,并在约定时间根据锁定的汇率及利率进行交割。
三、外汇衍生品交易管理
开展以上外汇衍生品交易需进行相关的交易额度设置及审批、预计占用资金管理:
1、交易额度设置、期限及审批程序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申请交易金额为任意时点最高余额不超过等值美元12亿元,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在此金额范围内根据业务情况、实际需要审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申请。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预计占用资金
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根据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自有资金或抵减金融机构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授信额度。
四、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分析及应对策略
1、市场风险
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衍生品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套期保值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交易。
2、流动性风险
不合理的外汇衍生品的购买安排可能引发公司资金的流动性风险。外汇衍生品以公司外汇资产及负债为依据,公司将结合外汇收支实际及计划,适时选择合适的外汇衍生品,适当选择净额交割衍生品,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均以正常的贸易及业务背景为前提。公司将加强应收账款的风险管控,严控逾期应收账款和坏账。
3、履约风险
不合适的交易方选择可能引发公司购买外汇衍生品的履约风险。因此,公司选择的对手均应拥有良好信用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
4、其它风险
在开展交易时,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公司将审慎审查与合作银行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五、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公司已于2019年1月1日执行上述准则,对于外汇衍生品交易将依据上述会计政策执行和核算。
六、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
(一) 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审议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不是单纯以盈利为目的外汇衍生品交易,而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以保护正常经营利润为目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最高余额不超过等值美元12亿元,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二) 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审议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以保护正常经营利润为目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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