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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股权、对外投资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68          证券简称:热景生物         公告编号:2021-08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热景生物”、“投资方”)与杭州翱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翱锐生物”或“标的公司”)及其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投资协议》,公司通过股权转让、认缴新增注册资本的方式,以15,318.31万元人民币的价格取得翱锐生物 38.0993%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相较翱锐生物2021年10月末经审计的净资产28,730,383.92元人民币,其溢价率约为13.99倍。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完成前述交易。

  ● 鉴于标的公司的主要产品处于研发阶段,尚未完成临床试验并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其经营风险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出于谨慎考虑,公司暂未取得标的公司的控股权。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相关风险提示:(1)标的公司未来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可能会存在其他核心技术人员流失、无法实现持续技术创新等不可预测的因素,导致标的公司的技术不能保持行业先进性的风险;(2)公司与标的公司管理整合未达预期,未能实现协同效应的风险;(3)标的公司业绩未达预期导致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出现减值的风险;(4)标的公司业绩持续亏损导致公司因投资损益而降低公司经营利润的风险(5)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的未来发展可能受宏观环境及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带来的市场风险。

  一、 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2021年12月10日,公司分别与标的公司原股东北京君联益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君联益康”)、天津星阔医联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星阔医联”)、杭州险峰三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险峰三号”)、天津天创白药海河健康医疗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创白药”)、青岛天创泉鑫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创泉鑫”)、天津翱锐智康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翱锐智康”)、天津天创鼎鑫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创鼎鑫”)、天津天创荣鑫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创荣鑫”)、西藏云旗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旗创业”)、天津欣昌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欣昌”)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同时,公司与标的公司及其股东杨虎山、天津欣昌、天津翱锐创源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翱锐创源”)、翱锐智康、星阔医联签署《关于杭州翱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协议”或“协议”);以股权转让及自有资金增资方式收购标的公司股权,本次交易具体内容如下:

  1、 公司自标的公司原股东君联益康、星阔医联、险峰三号、天创白药、天创泉鑫、翱锐智康、天创鼎鑫、天创荣鑫、云旗创业、天津欣昌处,以合计12,318.31万元的价格受让标的公司合计33.1081%的股权(对应255.6126万元注册资本)。

  2、 前述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拟投资3,000万元,认缴标的公司新增注册资本62.252万元,其中人民币62.252万元计入标的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937.748万元计入标的公司资本公积。

  3、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注册资本增至834.3067万元,公司将持有标的公司38.0993%股权(对应317.8651万元注册资本),标的公司将成为公司的参股公司,其股权结构如下:

  

  (二)交易的决策与审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12月1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股权、对外投资的议案》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法律、法规等相关文件允许的范围内,全权决定及签署必要的配套文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所需相关全部事宜。

  本次交易无需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三)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特别规定》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类型

  本次交易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对外投资”类型。

  (二)标的公司

  1、基本情况

  

  2、股权结构

  截止本次交易前,标的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针对本次交易,标的公司有优先受让权的其他股东放弃优先受让权。

  3、标的公司的主营业务

  翱锐生物专注于癌症的无创早筛早诊和精准诊断,经过多年持续的技术创新与优化,已经建立了较强的实验技术和大数据生物信息分析技术能力。翱锐生物采用无创液体活检技术路线,基于新一代测序技术(NGS)和PCR技术为平台,并结合基于大数据人工智能分析的机器学习和深度学习分析核心算法,针对早期癌症病人的多组学特征进行分析,开发了独创的全基因组甲基化与CNV分析与建模算法,能够基于详细肿瘤特征,全面量化cfDNA中全基因组甲基化所有位点状态,高性能鉴别ctDNA。基于此核心技术,翱锐生物已经成功研发出基于新一代测序技术(NGS)和PCR多组学技术的肝癌早筛早诊产品;同时正在进行其他高发癌症的早筛早诊产品的开发,包括胃癌,肠癌,胰腺癌,肺癌等等,以及多癌种联合检测。

  此外,翱锐生物的业务也涵盖癌症的风险预测、伴随诊断、用药指导、复发监测等领域,包括癌症诊断全流程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检测服务。截止目前,标的公司现有在售伴随诊断产品14项。

  4、标的公司权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权属清晰。

  5、标的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聘请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翱锐生物2020年度和 2021年1-10月份财务数据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1]100Z0636号),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三、 交易标的定价情况

  1、尽职调查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1年6月初和标的公司开始初步接洽,历经多次沟通了解,于9月初正式开展现场尽职调查。其中:(1)对于业务技术方面,公司组织了研发技术团队,对标的公司的业务技术进行详细调查,并通过样本验证等方式对标的公司产品的特异性、敏感性进行了验证,同时也通过咨询行业内的专家等方式对标的公司及其技术进行了解,并查询了其发表的论文水平,以验证标的公司的技术及科研能力;(2)在财务方面,公司财务团队对标的公司进行了财务尽职调查,并同时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有限合伙)对标的公司进行了审计(出具了编号为“容诚审字[2021]100Z0636号”的审计报告);(3)在法律方面,公司聘请了康达律师事务所作为公司的法律顾问进行法律尽职调查(出具了编号为“康达尽调字[2021]第0726号”的法律尽职调查报告)以及相关交易协议的起草与审核。

  2、估值相比净资产大幅提升的具体原因

  标的公司处于研发阶段,且标的公司所从事的肿瘤早筛业务虽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但同行业公司均处于早期研发阶段,未形成明显的市场效应及经济收益,故净资产相对较小。此次交易,相比标的公司溢价较高的主要原因为,标的公司所从事的早筛领域是国家政策大力支持的领域,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和公司的战略发展方向一致;另外,标的公司在技术方面、人才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和公司业务上也有明显的协同效应。

  在肝癌早筛早诊领域,标的公司目前已完成两项肝癌诊断产品的开发,包括一款肝癌辅助诊断产品和一款肝癌筛查产品;在其他单癌种领域布局了胃癌、肺癌等早筛产品的研发;在泛癌早筛领域布局了多种泛癌早筛产品的研发;但产品尚未取得注册证;故,出于对行业及未来市场的具体了解,公司未对标的公司的盈利预测明确具体要求。

  3、交易定价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价格的确定原则为:参考标的公司前次融资估值;同时基于标的公司的核心团队、项目研发进展、研发能力、经营情况、市场地位;结合肿瘤早筛的市场前景、产品注册进展以及未来市场预期;在此基础上经各方协商一致确认。

  截止2021年2月,标的公司完成由星阔医联、天创泉鑫、天创鼎鑫及天创白药投资的A+轮融资(合计融资3,350万元),投前估值3.75亿元,投后估值4.085亿元;本次热景生物投资的综合投前估值为3.7206亿人民币,和标的公司前一轮融资估值接近。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各方根据平等、自愿、互惠原则签署协议,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相比标的公司净资产溢价收购的原因

  1、癌症早筛领域具有良好和广阔的发展前景,是国家从政府政策层面大力支持发展的领域,具有广阔的市场潜力

  有研究表明,中国癌症五年生存率为38.9%,远低于美国的68%,其中约60%癌症患者被发现时已是中晚期。《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指出:“国际经验表明,采取积极预防、早期筛查、规范治疗等措施,对于降低癌症的发病率和死亡率具有显著效果。”,行动目标要求:“到2022年和2030年,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分别不低于43.3%和46.6%”遏制癌症的高发态势,降低其导致的死亡率,早筛、早诊、早治是关键。

  2、标的公司竞争优势明显

  (1)技术优势

  通过液体活检进行癌症的无创早筛早诊具有较高的技术壁垒,通过开发实验技术和大数据分析算法来克服这些技术壁垒是此领域的核心竞争力之一。标的公司在癌症早筛领域研究多年,拥有其独创的全基因组甲基化及CNV分析与建模算法,能够基于详细肿瘤特征,全面量化cfDNA中全基因组甲基化所有位点状态,高性能鉴别ctDNA。此外,标的公司已经和中国抗癌学会等多家行业学会和三甲医院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开展系列中国高发的单癌种及泛癌种无创早筛早诊产品的开发。截止尽调报告出具日,标的公司已申请发明专利4项,均处于等待实审阶段;标的公司已申请软件著作权35项;持有注册商标12项,申请注册中商标34项。

  在肝癌早筛早诊领域,标的公司目前已完成两项肝癌诊断产品的开发,包括一款肝癌辅助诊断产品和一款肝癌筛查产品。此两款产品已经完成了数千例的真实世界样本验证,具有高性能、低成本、使用便捷、检测周期快等特点,适合入院使用,具有较强的临床推广优势。

  (2)人才优势

  翱锐生物创始人及核心技术人员杨虎山博士,精研肿瘤生物学、遗传学多年,对肿瘤遗传特性具有深刻理解,是同时具备生物信息学和实验技术开发方面资质的专家;其与知名三甲医院深度合作超过10年,并在肿瘤学、遗传学等杂志发表论文超100篇,具有较强的科研学术背景,其他核心团队人员,也深耕肿瘤早诊早筛领域多年,在肿瘤早筛项目研发、生物信息学分析、产品注册、质量管理、学术推广、市场营销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截止目前,标的公司拥有员工64人,其中研发人员36人,占比56.25%,硕士以上学位20人,占比31.25%。

  标的公司核心团队情况如下:

  

  核心人员稳定性的分析:标的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杨虎山博士,为标的公司的创始人,交易完成后通过其本人、翱锐创源和翱锐智康合计持有标的公司59.7168%的股份;同时,公司通过投资协议中的勤勉尽责及竞业禁止条款,约定其本次投资完成后在标的公司服务不少于3年,并积极协助标的公司培养技术人才;同时,杨虎山和张琼也分别向公司签署了《服务承诺函》,承诺,本次投资完成后在标的公司服务不少于3年及转让所持标的公司股权或不在标的公司工作后3年内,不从事与标的公司相同或类似业务的竞业禁止内容。 标的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在未来的一定时期内,具有相对稳定性。

  3、标的公司与热景生物具有较高的业务协同性

  肝癌早筛早诊是热景生物的重点业务之一,公司的主要产品是基于化学发光平台的蛋白标志物检测,而翱锐生物的主要产品是基于二代测序和PCR平台的基因组学标志物检测,不同种类的标志物,通过大数据算法分析和人工智能技术,开发基于多组学的检测技术平台和产品,是全球癌症早筛早诊领域的重要技术方向和发展策略。因此,热景生物和翱锐生物在肝癌早筛早诊领域的技术产品具有高度的互补性和协同性。

  除肝癌外,开发我国其他高发单癌种以及泛癌种的早筛早诊技术产品,也是公司在未来的重要战略发展布局;在此领域,翱锐生物经过多年的创新技术积累,开发了以全基因组甲基化分析为底层核心的平台型技术,可快速应用于我国其他高发性的单癌种的早筛早诊产品的开发,以及泛癌种早筛早诊的技术研发。

  因此,在核心技术及业务方面,标的公司无论在肝癌早筛产品还是其他单癌及泛癌产品的布局及研发方面,与热景生物打造“肝炎至肝癌健康管理体系的系列产品”的布局及“持续聚焦医学与公共安全检测领域产品的创新与产业化”方面,均具有较高的相关性和相通性。

  本次交易完成后,热景生物将体外诊断领域经营多年的市场、营销、研发、生产、注册等方面的资源积累,和翱锐生物公司在创新型技术开发领域的优势相结合,可实现优势互补;未来亦可通过技术合作、联合开发等方式共同承接业务及研发,进一步增强业务协同效应。

  五、 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1、股权转让协议

  股权转让方:君联益康、星阔医联、险峰三号、天创白药、天创泉鑫、翱锐智康、天创鼎鑫、天创荣鑫、云旗创业、天津欣昌

  股权受让方: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投资协议

  甲方:热景生物

  乙方1:杨虎山;乙方2:天津欣昌;乙方3:翱锐创源;乙方4:翱锐智康乙方5:星阔医联;

  丙方:翱锐生物

  (二)本次交易的整体安排

  见“一、交易概述(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三)本次交易的交割及股权转让价款和增资款的支付

  1、本次交易的交割

  (1)各方确认,协议约定的投资方实施本次投资的条件全部成就后,且投资方已按照协议约定完成首期30%增资款支付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标的公司应就本次投资向主管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工商变更登记申请,并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本次投资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

  (2)标的公司完成关于本次投资的工商变更登记且投资方按协议约定完成全部100%增资款支付,视为本次投资完成交割。热景生物按协议约定支付全部100%增资款之日为本次投资交割日。

  2、股权转让款的支付

  (1)股权转让及受让双方方确认并同意,股权受让方支付完成股权转让价款30%款项后,双方同意标的公司进行工商变更;

  (2)股权转让及受让双方方确认并同意,股权受让方在标的公司完成工商变更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协议约定的标的股权转让价款的70%。

  3、增资款的支付

  甲方将于投资协议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标的公司支付增资款的30%(即900万元;在本次投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标的公司支付其余70%增资款(即2,100万元)。

  4、本次交易未设置分期付款的原因

  (1)本次交易获得的标的公司股权的主要部分系通过受让标的公司老股取得,小部分为通过认缴新增注册资本取得。分两次支付转让款系老股转让方提出的商务条件,而标的公司对本次新增注册资本所融得的资金有明确的用途且资金需要较为迫切,故本次交易未设置分期付款条件。

  (2)公司在本次交易完成后,将取得标的公司38.0993%的股权,成为标的公司第一大股东,并有权在标的公司的董事会委派3名董事(共7名董事),公司能够从股东会和董事会层面全面参与标的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计划、投资方案、预算方案、决算方案等各个重大经营决策。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利用体外诊断领域经营多年的市场、营销、研发、生产、注册等方面的资源积累,和翱锐生物公司在创新型技术开发领域的优势相结合,可实现优势互补;未来亦可通过技术合作、联合开发等方式共同承接业务及研发,进一步增强业务协同效应。同时,为保证公司的利益,本次交易还设置了若干其他保护性条款,这些约定对公司的投资利益进行了一定的保障。因此,本次交易未设置分期付款的约定。

  (四)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的运作

  1、热景生物在本次投资交割日起享有法律赋予其作为标的公司股东的全部权利

  2、公司治理

  (1)标的公司设董事会,其董事为7名;其中,甲方提名3名董事,杨虎山提名4名董事,经股东会选举产生;标的公司董事长由杨虎山提名的董事担任,经董事会选举产生。

  (2)标的公司设总经理(CEO)1名,由甲方提名,并经董事会聘任。

  (3)标的公司设出纳1名,由甲方委派。

  (4)标的公司及现有股东应不断完善在各个方面的公司治理规范,包括但不限于管理、环境、健康、安全、用地、规划、建设、财务、税务和劳动方面。在任何时候均依照适用法律和良好的商业惯例从事业务经营。

  (五)后续融资的安排

  1、标的公司及杨虎山承诺,本次投资完成后,勤勉尽责推进标的公司相关业务。

  2、标的公司后续融资时,在同等条件下投资方具有优先投资权,标的公司及杨虎山同意支持投资方在标的公司需要时进一步增加投资。

  3、本次交易未考虑取得控股权的原因

  本次交易中公司未取得标的公司控股权的原因包括两方面。一方面,标的公司基于自身资金需求和估值情况,公司此次通过股权转让、认缴新增注册资本的方式,以15,318.31万元人民币的价格取得翱锐生物 38.0993%的股权。另一方面,公司本次交易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拓展公司业务领域,推进公司战略布局,发挥公司和标的公司的协同效应,将公司在体外诊断领域经营多年的市场、营销、研发、生产、注册等方面的资源积累,和标的公司在创新型技术开发领域的优势相结合,实现优势互补。

  鉴于,标的公司的主要产品处于研发阶段,尚未完成临床试验并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其经营风险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出于谨慎考虑,公司暂未收购标的公司的控股权。未来,根据标的公司的发展及资金需求,不排除后续根据公司的优先投资权,进一步增资并取得标的公司的控股权。

  因此,本次交易中公司未取得标的公司的控股权,具有商业合理性,且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本次交易目的,有利于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

  (六)违约责任

  各交易文件及交付文件中所载的标的公司、现有股东及热景生物作出的陈述和保证应在本次投资交割日后继续有效,守约方有权在投资协议项下的交割完成后根据投资协议的规定就违反陈述和保证的情形向违约方提出索赔。标的公司、现有股东的责任不因热景生物或其代表、聘任的第三方机构在任何时间对相关方所进行的调查或在交割前对任何事件的知情而减轻或免除。

  (七)合同生效条件和时间

  投资协议经各方机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自然人本人签字后成立,经热景生物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六、 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1、本次交易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从长期发展看,本次交易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积极和深远的影响。

  2、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标的公司38.0993%股权,公司成为翱锐生物的重要参股股东,但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

  (二)本次交易对公司科技创新能力及竞争力的影响

  热景生物始终坚持科技创新的理念,走高质量发展之路。公司通过本次战略投资,以ctDNA甲基化技术为基础,加大对肿瘤早筛早诊领域的拓展,积极开发新的技术和领域,拓展行业发展机遇。

  本次交易与公司“持续聚焦医学与公共安全检测领域产品的创新与产业化”的战略布局相符,与主营业务具有协同效应,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整合升级、提高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同时,公司与标的公司将共享市场渠道、客户资源及研发、学术资源,形成良好的产业协同效应,达到优势互补,以提升公司整体价值。

  七、 风险提示

  1、技术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未来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可能会存在除杨虎山、张琼外其他核心技术人员流失、无法实现持续技术创新等不可预测的因素,可能导致标的公司的技术不能保持行业先进性的风险。后续,公司与标的公司将会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完善和加强对核心人员的考核与激励,不断提升公司技术研发能力。

  2、公司与标的公司管理整合未达预期的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公司的重要参股公司,尽管公司与标的公司在产品涉及领域、研发、学术、客户等方面有产业协同的基础,但由于管理方式的差异,仍不排除本次交易完成后双方难以实现高效整合的风险。后续,公司将会在尊重标的公司原有企业文化的基础上,输出公司文化及管理制度,完善各项管理流程,减少整合过程中存在的不确定性。

  3、标的公司业绩未达预期导致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出现减值的风险

  本次交易,未对标的公司未来业绩实现情况进行对赌和承诺,也未按照标的公司的盈利预测模型对标的公司的估值进行评估;若标的公司的研发、注册进度低于预期,或市场营销等相关推广活动低于预期,导致公司的业绩未达预期,将导致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出现减值的风险。

  4、标的公司业绩持续亏损导致公司因投资损益而降低公司经营利润的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若标的公司未能迅速取得研发进展并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者在市场营销方面取得明显进展,导致公司长期未能实现盈利,将导致公司产生投资损失,进而产生降低公司的经营净利润的风险。

  5、市场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的未来发展可能受宏观环境及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若标的公司开发的产品不能跟上市场的发展需求,可能会对公司市场销售带来不利影响,使经营风险随之加大。公司将充分关注宏观环境、行业及市场的变化,不断适应新的发展要求,通过提升内部管理水平等方式降低市场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 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 法人:北京君联益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0021887C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时间:2015年11月23日

  注册资本:162,142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拉萨君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科学院南路2号1号楼16层1601室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

  主合伙人:芜湖歌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西藏东方企慧投资有限公司

  截至目前,北京君联益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及利益安排,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 法人:天津星阔医联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8MA072BWLXC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时间:2020年6月16日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星阔(天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重庆道以南、呼伦贝尔路以西铭海中心1号楼-2、7-610(创实商务秘书服务(天津)有限公司托管第096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主要合伙人:北京众创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星阔(天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截至目前,天津星阔医联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及利益安排,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3、 法人:杭州险峰三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22MA27YKNN1Y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时间:2016年9月12日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西藏险峰长晴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桐庐县城迎春南路28号海陆世贸中心一区402-11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创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主要合伙人:中金启元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睿答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截至目前,杭州险峰三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及利益安排,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4、 法人:天津天创白药海河健康医疗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3MA05Y6J39B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时间:2017年11月24日

  注册资本:9,500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天津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洪雷)

  注册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天津北辰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医药医疗器械工业园京福公路西侧医药医疗器械产业园2号楼2004室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业务

  主要合伙人:天津盛鑫融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天创高鑫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云南白药健康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截至目前,天津天创白药海河健康医疗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及利益安排,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5、 法人:青岛天创泉鑫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85MA3TBYBK5B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时间:2020年6月24日

  注册资本:25,000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天津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莱西市姜山镇阳关路777号6号楼210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从事对未上市企业的股权投资

  主要合伙人:程东海、天津汇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截至目前,青岛天创泉鑫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及利益安排,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6、 法人:天津翱锐智康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222MA068TTA16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时间:2017年12月8日

  注册资本:606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杨虎山

  注册地址:天津市武清区曹子里镇花城中路55号昊宇商务中心104室-14(集中办公区)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健康信息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设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技术推广服务

  主要合伙人:郭锐、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万连易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截至目前,天津翱锐智康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及利益安排,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7、 法人:天津天创鼎鑫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559467904K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时间:2010年8月5日

  注册资本:685.8977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魏宏锟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综合服务区办公楼D座二层213室(天津信星商务秘书服务有限公司托管第1186号)

  经营范围:托管理创业投资企业,为创业投资企业提供投资管理服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和咨询服务

  主要合伙人:洪雷、宁波泰鑫龙盛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截至目前,天津天创鼎鑫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及利益安排,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8、 法人:天津天创荣鑫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3MA05JT7178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时间:2016年5月17日

  注册资本:40,000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天津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北辰经济技术开发区双辰中路5号(办公楼701-054室)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它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投资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

  主要合伙人:天津名轩投资有限公司、天津盛鑫融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截至目前,天津天创荣鑫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及利益安排,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9、 法人:西藏云旗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125MA6T1J3863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时间:2016年10月14日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陈科屹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堆龙德庆区古荣农牧产业园1栋1-035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创业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翻译服务、会务服务、礼仪服务

  主要合伙人:王强、苏州大得宏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曹国熊、肖常兴

  截至目前,西藏云旗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及利益安排,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0、 法人:天津欣昌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222MA06YL6W5J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时间:2020年3月26日

  注册资本:202.4122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杨虎山

  注册地址:天津市武清区徐官屯街道武宁路2号1号楼205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主要合伙人:杨虎山、李庆运

  截至目前,天津欣昌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及利益安排,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688068          证券简称:热景生物         公告编号:2021-085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0日在公司四层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举行,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靖女士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此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公司收购股权、对外投资的议案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完成对翱锐生物的收购与公司的战略布局相符,与公司本身业务具有协同效应,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整合升级、提高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同时,公司与标的公司将共享技术优势及市场渠道,形成良好的协同效应,达到优势互补,以提升公司整体价值。

  本次对外投资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与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从长期发展看,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积极和深远的影响,可以进一步推动公司现有业务的发展。

  表决结果:监事会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股权、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3)。

  (二) 《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是为了提高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监事会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4)。

  特此公告。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 12 月 14 日

  

  证券代码:688068        证券简称: 热景生物         公告编号:2021-084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含本数)闲置的自有资金用于购买风险可控、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021年3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本数)闲置的自有资金用于购买风险可控、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021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闲置的自有资金用于购买风险可控、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为了提高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2021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增加自有资金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合计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本数)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自有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资金来源及使用额度

  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本数)。

  (三)公司投资理财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用于购买风险可控、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信托理财产品、收益凭证等。

  (四) 投资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五) 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由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

  (六) 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自有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和管理使用。

  二、 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尽管公司选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

  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安排财务人员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且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审议程序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12月1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公司拟增加自有资金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合计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本数),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具体办理相关事项。本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是为了提高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调整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事项。

  五、上网公告附件

  1、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 12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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