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93 证券简称:荣盛石化 公告编号:2021-052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荣盛石化”)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8日以电子邮件、书面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监事会于2021年12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关于对浙江逸盛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2月1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浙江逸盛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的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对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增资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2月1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增资的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002493 证券简称:荣盛石化 公告编号:2021-051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荣盛石化”)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8日以电子邮件、书面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会议于2021年12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对浙江逸盛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由于本议案涉及的交易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水荣(担任逸盛新材料董事长)、李彩娥(李水荣的妹妹)以及项炯炯(李水荣的女婿)回避表决。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2月1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浙江逸盛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的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对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增资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2月1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增资的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002493 证券简称:荣盛石化 公告编号:2021-053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浙江逸盛新材料有限公司
增资的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释义:
公司、本公司、荣盛石化 指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逸盛新材料 指 浙江逸盛新材料有限公司
中金石化 指 宁波中金石化有限公司
恒逸有限 指 浙江恒逸石化有限公司
PTA 指 精对苯二甲酸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荣盛石化因战略发展需要,为进一步优化公司产业协同效应,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经公司董事会充分研究论证后,公司拟同意下属子公司中金石化与逸盛新材料其他股东方共同以现金方式对逸盛新材料进行增资。
本次增资前,逸盛新材料注册资本为200,000万元,其中:中金石化出资102,000万元,占逸盛新材料注册资本的51%;恒逸有限出资98,000万元,占逸盛新材料注册资本的49%。
本次增资将新增逸盛新材料注册资本100,000万元,逸盛新材料各股东按上述持股比例认缴增资,其中:中金石化拟认缴增资51,000万元,恒逸有限拟认缴增资49,000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逸盛新材料注册资本变更为300,000万元,其中:中金石化出资153,000万元,仍占逸盛新材料注册资本的51%;恒逸有限出资147,000万元,仍占逸盛新材料注册资本的49%。
2.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情况
本公司于2021年12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对浙江逸盛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李水荣(担任逸盛新材料董事长)、李彩娥(李水荣的妹妹)及项炯炯(李水荣的女婿)回避表决。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其他增资方及关联关系介绍
1.浙江恒逸石化有限公司
恒逸有限成立于2004年7月26日,注册资本300,000万元,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衙前,法定代表人为方贤水,经营范围:化学纤维、化学原料(不含危险品)的生产、加工与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
恒逸有限持有逸盛新材料49%的股权,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1.出资方式
中金石化、恒逸有限分别对逸盛新材料增资51,000万元、49,000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资金,中金石化的出资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
2.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江逸盛新材料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7年11月27日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11MA2AFXPF3N
(4)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5)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荣盛路1号
(6)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7)法定代表人:李水荣
(8)主营业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新型膜材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股东:宁波中金石化有限公司、浙江恒逸石化有限公司
3.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
本次增资前后,逸盛新材料的股权结构如下:
4.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资信情况:经查,逸盛新材料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也不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5.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中金石化2021年7月之前持有逸盛新材料50%的股权,公司董事长李水荣先生同时担任逸盛新材料董事长,7月之后持有逸盛新材料51%的股权,纳入合并报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逸盛新材料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增资构成关联交易。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增资是按照逸盛新材料各股东现时的持股比例以现金方式共同增资。增资完成后,逸盛新材料注册资本由200,000万元增至300,000万元,逸盛新材料各股东对逸盛新材料的持股比例保持不变。因此,本次增资遵循了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增资方式公平合理,不损害本公司利益。
五、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日,逸盛新材料尚未与公司签署增资协议。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不存在与关联人产生同业竞争的情形。
七、增资目的、存在风险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增资目的
本次增资有助于优化逸盛新材料资本结构,提升逸盛新材料的资金实力,促进逸盛新材料相关项目进程加快,进而有利于提升公司产业链的竞争力,更能有效促进公司盈利水平的提升,提升公司PTA业务的整体竞争力。
2.存在风险
逸盛新材料面临市场需求变化、产品价格波动等市场风险,同时也可能存在未来市场情况变化对经济效益的实现造成不确定性影响的风险。
3.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子公司中金石化使用自有资金对逸盛新材料进行增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增资完成后,逸盛新材料各股东持股比例保持不变。
八、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逸盛新材料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年初至6月底,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向该关联人销售产品及原料等45,425.86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中金石化2021年7月之前持有逸盛新材料50%的股权,7月之后持有逸盛新材料51%的股权,纳入合并报表。
九、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前,就该议案征求独立董事的事前意见,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公司对逸盛新材料增资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对逸盛新材料增资的关联交易事项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增资由逸盛新材料各股东按照现时的持股比例以现金方式共同增资,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十、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增资的关联交易事项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保荐机构同意荣盛石化控股子公司中金石化对逸盛新材料增资的关联交易事项。
十一、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关于荣盛石化对逸盛新材料增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002493 证券简称:荣盛石化 公告编号:2021-054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
增资的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释义:
公司、本公司、荣盛石化 指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海南逸盛 指 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
逸盛投资 指 大连逸盛投资有限公司
宁波恒逸贸易 指 宁波恒逸贸易有限公司
PTA 指 精对苯二甲酸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优化参股公司海南逸盛的资产负债结构,增强海南逸盛市场竞争力,公司拟同意下属控股子公司逸盛投资与海南逸盛其他股东方共同以现金方式对海南逸盛进行增资。
本次增资前,海南逸盛注册资本为358,000万元,其中:逸盛投资出资179,000万元,占海南逸盛注册资本的50%;宁波恒逸贸易出资179,000万元,占海南逸盛注册资本的50%。
本次增资将新增海南逸盛注册资本100,000万元,海南逸盛各股东按上述持股比例认缴增资,其中:逸盛投资拟认缴增资50,000万元,宁波恒逸贸易拟认缴增资50,000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海南逸盛注册资本变更为458,000万元,其中:逸盛投资出资229,000万元,仍占海南逸盛注册资本的50%;宁波恒逸贸易出资229,000万元,仍占海南逸盛注册资本的50%。
2.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情况
本公司于2021年12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对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增资的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其他增资方及关联关系介绍
1.宁波恒逸贸易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1年05月24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573681720D
(3)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4)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保税港区成海路6号1幢1号1607室
(5)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6)法定代表人:方贤水
(7)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批发(票据贸易)(经营范围详见甬L安经(2018)0084《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在许可证有效期限内经营)。化工原料及产品的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除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股东:浙江恒逸石化有限公司持股70%,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持股30%。
(9)关联关系:由于公司持有宁波恒逸贸易30%的股权,且公司董事李水荣、李永庆分别担任宁波恒逸贸易的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和第10.1.5条第(一)、(二)款的规定,宁波恒逸贸易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三、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1.出资方式
逸盛投资、宁波恒逸贸易分别对海南逸盛增资50,000万元、50,000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资金,逸盛投资的出资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
2.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0年05月31日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3005527989627
(4)注册资本:358,000万元
(5)住所:洋浦经济开发区滨海大道西侧石化功能区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厂区
(6)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7)法定代表人:方贤水
(8)主营业务:精对苯二甲酸、聚酯切片、聚酯瓶片、涤纶短纤、POY丝、FDY丝、粗氧化钴锰、化纤原料的生产、加工、批发、零售;对二甲苯(PX)、乙酸、乙二醇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进出口。码头设施经营,在码头区域从事普通货物装卸服务,码头拖轮经营,船舶服务业务经营,为船舶提供淡水供应、船舶污染物(含油污水、残油、洗舱水、生活污水及垃圾)接收和围油栏供应服务。
(9)主要股东:大连逸盛投资有限公司、宁波恒逸贸易有限公司
3.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
本次增资前后,海南逸盛的股权结构如下:
4.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合并)
单位:万元
资信情况:经查,海南逸盛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也不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5.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通过逸盛投资持有海南逸盛50%的股权,海南逸盛为本公司间接参股公司,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增资是按照海南逸盛各股东现时的持股比例以现金方式共同增资。增资完成后,海南逸盛注册资本由358,000万元增至458,000万元,海南逸盛各股东对海南逸盛的持股比例保持不变。因此,本次增资遵循了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增资方式公平合理,不损害本公司利益。
五、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日,海南逸盛尚未与公司签署增资协议。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不存在与关联人产生同业竞争的情形。
七、增资目的、存在风险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增资目的
本次增资有助于优化海南逸盛的资本结构,提升海南逸盛的资金实力,有利于海南逸盛PTA项目的后续运营及融资,进而有利于提升公司产业链的竞争力,更能有效促进公司盈利水平的提升,提升公司PTA业务的整体竞争力。
2.存在风险
受原材料价格及下游聚酯工厂需求波动影响,PTA及聚酯瓶片市场价格波动较大。海南逸盛日常经营将面临上述产品市场价格波动的风险。
3.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子公司逸盛投资使用自有资金对海南逸盛进行增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增资完成后,海南逸盛各股东持股比例保持不变。
八、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海南逸盛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年初至11月底,公司与海南逸盛累计已发生购销关联交易45,369.56万元。
九、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前,就该议案征求独立董事的事前意见,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公司对海南逸盛增资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对海南逸盛增资的关联交易事项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增资由海南逸盛各股东按照现时的持股比例以现金方式共同增资,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十、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增资的关联交易事项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保荐机构同意荣盛石化控股子公司逸盛投资对海南逸盛增资的关联交易事项。
十一、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关于荣盛石化对海南逸盛增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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