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69 证券简称:灵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1-05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灵康药业”或“公司”)于2021年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重新办理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1),现就相关信息补充公告如下:
三、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中3,795.01万股将于半年内到期,对应融资余额0.95亿元,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17%,占公司总股本的5.26%;15,815.33万股将于未来一年内到期,对应融资余额5.05亿元,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38.22%,占公司总股本的21.93%。
2、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具备资金偿还能力,其还款资金来源包括经营性现金流、投资收益等。
3、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除上述补充内容外,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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