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21-19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拟向湖南龙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龙象”)及其下属公司采购产品、商品、接受劳务等,因湖南龙象为公司关联方广东弘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弘唐投资”)控制的公司,故公司、子公司与湖南龙象及其下属公司发生的交易为关联交易,2022年度上述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为不超过90,000万元。
(2)2021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因弘唐投资的出资方为公司董事陶一山先生、陶业先生(其中陶一山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陶业先生为陶一山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故弘唐投资控制的湖南龙象为公司关联方,本次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陶一山先生、陶业先生回避表决;同时鉴于公司董事孙双胜先生在过去12个月内曾经担任弘唐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故孙双胜先生回避表决。
2、2022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3、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湖南龙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81MA4LJ4NX49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法定代表人:赵鹏
(4)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17年4月10日
(6)住所:长沙市雨花区韶山中路489号万博汇名邸三期2501房
(7)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公路标志、环保工程设施、室外体育设施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景观和绿地设施工程的施工;透水混凝土的研发、销售;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装饰;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建筑劳务分包;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建筑钢结构、预制构件工程安装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9月30日,总资产127,438,803.26元,净资产-3,915,420.76元,2021年1-9月主营业务收入329,326,984.12元,净利润为-8,454,443.70元(未经审计)
3、关联关系:弘唐投资持有湖南龙象60%股权,因弘唐投资的出资方为公司董事陶一山先生、陶业先生(其中陶一山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陶业先生为陶一山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故弘唐投资控制的湖南龙象为公司关联方。
4、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为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独立法人实体,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湖南龙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根据公司、子公司项目建设实际需要,拟向湖南龙象采购产品、商品、接受劳务等。
交易内容:公司、子公司拟向湖南龙象及其下属公司采购产品、商品、接受劳务等。交易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2、预计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公司、子公司与湖南龙象及其下属公司发生的此项关联交易金额为不超过90,000万元。
3、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严格遵守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交易价格在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的前提下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确定公允的交易价格。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根据公司、子公司业务发展以及实际需要,按照市场定价原则、公允原则向关联方采购产品、商品、接受劳务等,属于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有利于提高工程项目建设速度与工程质量,优化工程成本。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双方的交易行为是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平合理地进行,该等交易没有损害公司与子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对公司、子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子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是根据其业务发展以及实际需要而发生,该等交易没有损害公司与子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对公司与子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综上,我们同意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经核查,认为:公司、子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是根据其业务发展以及实际需要,按照市场定价原则、公允原则向关联方采购产品、商品、接受劳务等,属于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该等交易没有损害公司与子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对公司、子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子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是根据其业务发展以及实际需要,按照市场定价原则、公允原则向关联方采购产品、商品、接受劳务等,属于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该交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唐人神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21-203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为满足子公司湖南龙华农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华农牧”)、孙公司茶陵龙华生态农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华生态”)经营发展需要,降低其融资成本,公司拟向龙华农牧、龙华生态分别提供不超过2亿元(合计不超过4亿元)的财务资助,上述财务资助以借款方式提供,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主要内容
1、财务资助对象:公司分别为龙华农牧、龙华生态提供财务资助
2、资助金额:分别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
3、资助期限:资助额度可以在2021年12月至2023年12月进行滚动使用;在额度内的每笔借款期限根据龙华农牧、龙华生态具体每笔实际借款期限确定。
4、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5、利率:本次借款利息参照公司在银行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6、借款偿还:龙华农牧、龙华生态每笔借款期限届满,将借款本金及利息汇入公司账户,龙华农牧、龙华生态也可提前还款。
7、本次财务资助款项的用途:用于龙华农牧、龙华生态经营所需资金。
(二)审批程序
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湖南龙华农牧发展有限公司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224779002842R
3、法定代表人:龙伟华
4、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05年08月09日
6、住所:茶陵县下东乡金星村16组
7、经营范围:其他饲料加工;种猪繁殖、销售;牲猪养殖、销售;配合饲料、浓缩饲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的生产、加工及销售;粮食及农副产品收购;果树种植销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有机肥生产、销售;沼气服务、利用;废物循环利用;农业废物收购、利用;蔬菜、园艺作物种植、销售;谷物及其他作物的种植、销售;豆类、油料和薯类种植、销售;水果、香料作物的种植、销售;农产品初加工服务;农产品、农副产品销售(含网络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财务数据(单位:元)
9、其他说明:
(1)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不存在对龙华农牧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2)龙华农牧的股东为公司、龙秋华,其中公司持股比例为90%,龙秋华持股比例为10%,因龙秋华与公司监事龙伟华为兄弟关系,故龙秋华为公司关联方。本次公司为龙华农牧提供财务资助,是为了满足其日常经营需要,解决其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需求,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龙华农牧的其他股东持股比例较低,因此其他股东未按持股比例提供相应财务资助,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二)茶陵龙华生态农牧有限公司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600785036248R
3、法定代表人:龙伟华
4、注册资本:101,000万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20年12月22日
6、住所:湖南省株洲市茶陵县下东街道办事处龙华科技园8号综合楼
7、经营范围:猪的饲养;种猪繁殖、销售;牲猪养殖、销售;配合饲料、浓缩饲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的生产、加工及销售;粮食及农副产品收购;果树种植销售;普通货物道路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财务数据(单位:元)
9、其他说明:
(1)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不存在对龙华生态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2)龙华生态为龙华农牧的子公司,龙华生态的股东为龙华农牧、株洲唐人神长银生态农牧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唐人神长银”),唐人神长银的股东之一为广东弘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弘唐投资”),弘唐投资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陶一山及其一致行动人陶业投资成立的合伙企业。因龙华生态的其他股东持股比例较低,因此其他股东未按持股比例提供相应财务资助,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向子公司龙华农牧、龙华生态提供财务资助,是为了满足其经营需要,降低经营成本。公司对龙华农牧、龙华生态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等方面能进行有效控制,项目风险可控。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为龙华农牧、龙华生态提供合计不超过4亿元的财务资助。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向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可以支持其业务发展,降低其融资成本,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本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年利率参照公司在银行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被资助对象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项目风险可控。基于上述,我们认为该项财务资助行为符合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同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向子公司龙华农牧、龙华生态提供财务资助,是为了满足其经营需要,降低经营成本。本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年利率参照公司在银行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被资助对象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项目风险可控。董事会已审议通过该事项,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唐人神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无异议。
六、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2021年12月14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已审批的金额为121,133.80万元(不含本次),占公司2020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2.70%;逾期财务资助金额为839.61万元,占公司2020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0.16%,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大农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农担保”)的逾期委托贷款。
对公司的影响:大农担保根据现有会计政策,对上述逾期委托贷款计提减值损失,预计影响本年度的利润约827万元。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大农担保将依法采取现场催收、收购贷款人养殖生猪、提起诉讼等方式收回款项。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21-199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融资租赁事项概述
1、为盘活公司现有资产、拓宽融资渠道、优化筹资结构、降低资金成本、满足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进行融资,采取售后回租等形式向非关联融资租赁(含金融租赁)公司或银行申请融资,融资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每笔融资期限不超过5年,并授权董事长或副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协议。本次融资租赁额度有效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每笔融资期限根据单笔融资租赁业务的期限确定。
2、本次融资租赁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融资租赁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为具备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相关资质,并与公司及子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的融资租赁机构。
三、融资租赁主要内容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总金额合计不超过3亿元。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期限不超过5年。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融资租赁事项尚未签订协议,有关交易对方、租赁物、租赁方式、实际融资金额、实际租赁期限、租金及支付方式、租赁设备所属权等融资租赁的具体内容以实际签订的协议为准。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不断发展的需要,同时优化公司及子公司筹资结构,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资金成本,使公司及子公司获得日常经营需要的资金支持,进一步增强市场竞争力,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2、本次拟进行的融资租赁业务,不涉及人员安置、关联交易等情况,不会对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风险可控。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融资租赁事项业务规模适度,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对公司经营不存在不利影响;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时,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因此,同意《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21-204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公司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21年12月30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24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12月24日(星期五)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
湖南省株洲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栗雨工业园(黄河北路1291号)公司总部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2、《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3、《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融资额度的议案》;
4、《关于财务资助延期的议案》;
5、《关于湖南大农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6、《关于开展2022年度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7、《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8、《关于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提案的主要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以及同期披露的其他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1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经参会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后生效;上述议案2~议案8以普通决议方式审议,经参会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后生效。
上述议案1、议案2、议案4~议案8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凡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需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法人股东代理人需持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证券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三)。
2、登记时间、地点
(1)登记时间:
2021年12月28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6:30
(2)登记地点:
湖南省株洲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栗雨工业园(黄河北路1291号)公司总部三楼投资证券部。
异地股东可凭有关证件采取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1年12月28日下午16:30分前送达、发送电子邮件或传真至公司),并请进行电话确认,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出席会议股东的费用自理。
5、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6、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栗雨工业园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证券部,邮编:412007
(2)联 系 人:沈娜
(3)联系电话:0731-28591247
(4)联系传真:0731-28591125
(5)邮 箱:sn-fz@trsgroup.cn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文件。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67”,投票简称:“唐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2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1年12月30日在湖南省株洲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栗雨工业园公司总部四楼会议室召开的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附件三:
委托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持有股份的性质: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 托 人 姓 名:
受 托 人 签 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 托 日 期: 年 月 日
委托有效期限:自委托日至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注:法人股东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21-205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唐人神”)于2021年12月14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公司子公司山东和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和美”)拟为山东和美及各级子公司养殖户(猪、禽、水产类等)、经销商、原料供应商(以下称为“担保对象”)向银行以及其他金融机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担保总额度在2022年、2023年分别不超过13,000万元,最高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在上述额度内,山东和美在最高担保额度内可以进行滚动操作。
2、公司子公司湖南大农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农担保”)拟为公司及各级子公司养殖户(猪、禽、水产类等)、生猪全产业链上的经销商、原料供应商(以下称为“担保对象”)向银行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担保总额度不超过80,000万元,最高担保额度的有效使用期为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上述额度内,大农担保在最高担保额度内可以进行滚动操作。
3、以上担保不属于关联交易,该事项尚需获得股东大会批准。
二、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山东和美集团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山东和美集团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600785036248R
4、法定代表人:刘以林
5、注册资本:13,000万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06年01月20日
7、住所:山东省滨州市惠民县城大济路8号和美产业园
8、经营范围:肉鸭养殖;配合饲料(畜禽、水产、幼畜禽、种畜禽);浓缩饲料(畜禽、水产、幼畜禽、种畜禽)生产销售;维生素预混合饲料(畜禽水产、反刍动物);微量元素预混合饲料(畜禽水产、反刍动物);复合预混合饲料(畜禽水产、反刍动物)生产销售;粮食收购;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饲料加工、销售;生产销售消毒剂(固体)/杀虫剂(固体)、非氯消毒剂(液体)/杀虫剂(液体)、粉剂/预混剂/散剂颗粒剂片剂、口服溶液剂;水产品、禽肉制品加工、销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生物饲料研发,饲料及饲料原料销售(不含粮食);备案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财务数据(单位:元)
(二)湖南大农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湖南大农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200582752789X
4、法定代表人:郭拥华
5、注册资本:30,000万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11年9月6日
7、住所:株洲市天元区黄河北路1291号栗雨高科园办公楼
8、经营范围:在湖南省范围内办理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经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有效期至2021年8月31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财务数据(单位:元)
三、经营模式及风险控制措施
1、担保对象仅为与公司及子公司合作的养殖户(猪、禽、水产类等)、生猪全产业链上的经销商、原料供应商。
2、担保对象获得贷款后存入指定银行专户,该专户存款只能用于购买公司相关产品及归还贷款本息。
3、担保对象向山东和美、大农担保提供反担保:担保对象以其家庭住房、猪场栏舍、禽舍等养殖设施及土地使用权、存栏生猪、禽或水产品、生产设备等财产向山东和美、大农担保提供反担保。
4、控制贷款额度比例:与公司业务相关的养殖户贷款总额不能超过其所需流动资金的30%,同时不超过养殖户用于抵押的猪场栏舍等固定资产的50%;与公司业务相关的经销商贷款总额不超过其所需流动资金的30%,同时不超过经销商用于抵押的商品房等固定资产的70%。
5、所经营的担保业务仅对前述的特定对象开展,同时由担保对象、银行和担保公司共同签订三方协议;担保公司的风控部门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实施事前贷款风险审核和事中督察、事后复核。其中大农担保向担保对象收取合理的担保费并获取存入放贷银行保证金的存款利息收益。
四、董事会意见
此次山东和美、大农担保对担保对象向银行融资提供担保,有利于进一步拉动公司饲料等销量,扩大公司产业规模。担保对象以其家庭住房、猪场栏舍、禽舍等养殖设施及土地使用权、存栏生猪、禽或水产品、生产设备等财产向山东和美、大农担保提供反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此次山东和美集团有限公司、湖南大农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养殖户(猪、禽、水产类等)提供担保事项,能有效解决公司产业链内养殖户的直接资金需求,担保对象获得担保贷款后予以封闭使用,仅用于购买公司的饲料等商品,有利于巩固落实公司产业链布局,促进公司饲料等产业协同发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公司决策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基于上述意见,我们同意《关于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此次山东和美、大农担保对担保对象向银行融资提供担保巩固落实公司产业链布局,促进公司饲料等产业协同发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担保对象以其家庭住房、猪场栏舍、禽舍等养殖设施及土地使用权、存栏生猪、禽或水产品、生产设备等财产向山东和美、大农担保提供反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已通过该事项,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获得股东大会批准。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唐人神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无异议。
七、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14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不含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已审批的额度为128,463.42万元(不含本次),占公司2020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4.07%;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58,686.42万元,占公司2020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1%;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34,677万元,占公司2020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5.23%;公司及子公司逾期担保金额为8,384万元,占公司2020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57%,为子公司湖南大农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对外逾期担保,大农担保对担保业务已提取相应风险储备金、保证金等,基本覆盖逾期担保金额,担保风险基本可控。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21-201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
2022年度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2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进行玉米、豆粕等商品期货的套期保值业务,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目的和必要性
玉米、豆粕、豆油、大豆、菜粕是公司的主要生产原料,采购成本通常占公司总体经营成本的60%以上,为此,公司对原料的采购采取价格低时多买、价格高时少买的策略,争取将全年的原料平均采购价格保持在一定水平,但操作难度存在两种风险,即在价格低时,大量采购原料会占用资金,同时还占用厂库库存,原料损耗较大;在价格高时,尽量控制原料采购数量会对生产造成影响,同时还有可能失去一定的市场份额,为此通过控制原料数量的采购方式来控制原料价格效果较为有限;生猪价格受原料价格波动、市场供需及资本等因素影响较大,在锁定养殖成本和基本利润的前提下,可利用期货市场择机卖出,获得基本利润或规避跌价风险。
在期货市场进行套期保值操作,能规避玉米、豆粕等价格波动风险,可发现价格,控制采购成本,在价格低时,通过买入期货套期保值,以期货采购代替现货库存;在价格高时,通过卖出套期保值锁定库存风险,这样,公司不仅可以将原料的现货库存数量控制在正常的生产用量内,而且还能避免不利价格所带来的损失,实现公司自身长期稳健的发展,而非追求短时的暴利。
二、期货品种
公司套期保值期货品种为与公司生产经营有直接关系的农产品期货品种及生猪,其中农产品期货品种包括大连商品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玉米、豆粕、豆油、大豆等期货品种,郑州商品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硬麦、菜油、菜粕等产品。
三、拟投入资金及业务期间
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所需保证金最高占用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四、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的是锁定原材料价格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因此在签定套期保值合约及平仓时进 行严格的风险控制。
商品期货套期保值操作可以降低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 业务经营,在材料价格发生大幅波动时,仍保持一个稳定的利润水平,但同时也 会存在一定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投资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 失。
3、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4、技术风险:可能因为计算机系统不完备导致技术风险。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相匹配,严格控制期货头寸。
2、公司规定了套保方案的设计原则并规定了套保方案的具体审批权限。公司套期保值业务仅以规避生产经营中的商品价格风险为目的,不涉及投机和套利交易,同时将严格遵循进行场内交易的规定,进行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仅限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或所需的原材料,套期保值的数量不能超过实际现货交易的数量,期货持仓量不能超过套期保值的现货量。
3、公司规定期货交易员应严格按照审批确定后的套保方案进行操作,并规定了按日编制期货交易报告并提交相关审核或审批人员的制度,确保期货交易风险控制。
4、公司以自己名义设立套期保值交易账户,使用自有资金,不会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
5、设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故障时,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以减少损失。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2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必要性,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作为主要饲料原料的玉米、豆粕等产品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同时生猪价格受原料价格波动、市场供需及资本等因素影响较大,在锁定养殖成本和基本利润的前提下,可利用期货市场择机卖出,获得基本利润或规避跌价风险。公司已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该制度对公司期货管理责任人、套保方案设计原则及审批原则、方案的执行和报告原则、资金支付和结算监控、投资损益确认、财务核算规则等相关内控事项做出了规范。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生猪,以及境内大连商品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玉米、豆粕、豆油、大豆等期货品种,郑州商品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硬麦、菜油、菜粕等期货品种,符合正常生产经营需求,不从事其他任何场所任何品种的期货交易或相关的衍生品交易、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符合相关监管法规的要求。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关于开展2022年度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是利用期货保值的原则,锁定未来原材料价格大幅变动的风险,在原材料价格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仍能保持一个稳定的利润水平。公司已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从制度上对套期保值的业务风险进行严格的控制。公司本次交易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唐人神2022年度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21-200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大农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唐人神”)于2021年12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大农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大农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农担保”)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利用自有资金委托商业银行为公司及各级子公司养殖户(猪、禽、水产类等)、生猪全产业链上的经销商、原料供应商提供不超过6,000万元的贷款,在上述额度内,大农担保在董事会审批的最高额度内可以进行滚动操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委托贷款情况概述
(一)本次委托贷款的主要内容
1、委托贷款对象:公司及各级子公司养殖户(猪、禽、水产类等)、生猪全产业链上的经销商、原料供应商;
2、委托贷款额度:进行委托贷款的最高额度为6,000万元,在该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3、委托贷款期限: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
4、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5、利率与利息:大农担保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上浮利率进行计息;
6、本金偿还:一次性偿还借款;
7、还款保证:委托贷款对象以其家庭住房、猪场栏舍、禽舍等养殖设施及土地使用权、存栏生猪、禽或水产品、生产设备等财产向大农担保提供担保;
8、本次委托贷款款项的用途:用于公司及各级子公司养殖户(猪、禽、水产类等)、生猪全产业链上的经销商、原料供应商购买公司饲料、肉制品等产品;
9、大农担保将根据委托贷款情况与商业银行及委托贷款对象签订具体的委托贷款协议。
(二)审批程序
上述事项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被资助对象为公司及各级子公司养殖户(猪、禽、水产类等)、生猪全产业链上的经销商、原料供应商。
2、上述委托贷款对象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委托贷款的目的、风险控制及董事会意见
本次委托贷款的目的是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利用自有资金委托商业银行为公司及各级子公司养殖户(猪、禽、水产类等)、生猪全产业链上的经销商、原料供应商提供贷款,解决其直接资金需求。
本次委托贷款对象以其家庭住房、猪场栏舍、禽舍等养殖设施及土地使用权、存栏生猪、禽或水产品、生产设备等财产向大农担保提供担保,可以降低违约风险,项目风险可控。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对外委托贷款是为了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用途清楚,本金安全有较好的保证。该委托贷款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此次湖南大农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公司及各级子公司养殖户(猪、禽、水产类等)、生猪全产业链上的经销商、原料供应商提供委托贷款,能有效解决公司生猪全产业链内经销商、养殖户、原料供应商的直接资金需求,有利于巩固落实公司生猪全产业链布局,有利于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决策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基于上述意见,我们同意《关于湖南大农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五、保荐机构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湖南大农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公司及各级子公司养殖户(猪、禽、水产类等)、生猪全产业链上的经销商、原料供应商提供委托贷款,能有效解决公司生猪全产业链内经销商、养殖户、原料供应商的直接资金需求,有利于巩固落实公司生猪全产业链布局,有利于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决策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交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湖南大农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对外提供委托贷款事项无异议。
六、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2021年12月14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已审批的金额为121,133.80万元(不含本次),占公司2020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2.70%;逾期财务资助金额为839.61万元,占公司2020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0.16%,为大农担保的逾期委托贷款。
对公司的影响:大农担保根据现有会计政策,对上述逾期委托贷款计提减值损失,预计影响本年度的利润约827万元。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大农担保将依法采取现场催收、收购贷款人养殖生猪、提起诉讼等方式收回款项。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21-202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投资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投资协议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协议概述
1、公司于2021年12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投资协议书>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仁化县人民政府签署《投资协议书》,公司以自有资金投资建设动物营养生物饲料研产销基地项目。
2、本次投资协议书的签署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主要内容
协议各方:
甲方:仁化县人民政府
乙方: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协议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动物营养生物饲料研产销基地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2、项目选址:
项目拟落户于韶关市仁化县董塘镇原水泥一厂内 ,总用地面积约 65亩。
3、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年产30万吨动物营养生物饲料生产线、综合办公大楼、研发中心等具备研产销一体化能力的生产、生活设施。
4、项目计划总投资 1.3 亿元人民币。
5、项目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土地租赁合同之日起 5个月内开工建设,自开工建设起12个月内竣工投产,并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竣工验收。
6、乙方在韶关市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公司名称暂定为:韶关湘大骆驼饲料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若项目以新公司办理土地摘牌、建设厂房等事务,则新公司承担本协议约定的相关民事权益、责任和义务。
7、任何一方对于因发生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延误不能履行本协议有关条款之规定义务的,该种不履行将不构成违约。但当事一方必须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造成的损失,并在发生不可抗力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书面材料说明不能履行的或部分不能履行的原因,采取的补救措施以及需延期履行的理由,同时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另一方在收到书面材料说明后,应当在十日内进行书面回复,否则视为认可书面材料说明的内容。
8、因行政审批事项未能得到批准、建设等政策性原因导致本协议未能履行,则双方应在互谅基础上终止本协议,双方均不构成违约。
9、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投资项目意向用地所在地(即协议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10、本协议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该项目的建设,是公司实施饲料产业发展战略,保证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之一,经济效益良好,可以进一步巩固公司在当地饲料市场的竞争力;同时能有效带动周边地区就业,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21-198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财务资助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12月14日,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唐人神”)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财务资助延期的议案》,有关情况如下:
一、概述
1、公司于2021年3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为满足控股子公司山东和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和美”)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降低其融资成本,公司为山东和美提供11,000万元的财务资助,资助期限为2021年3月10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次借款利息参照公司在银行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2、公司于2021年4月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和美集团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山东和美以其自有资金为山东和美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美牧业”) 提供8,000万元的财务资助,资助期限为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次借款利息按照借款当月山东和美实际银行贷款综合平均利率+年利率百分之一计算。
3、公司于2021年12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财务资助延期的议案》,为降低公司整体融资成本,保证控股子公司业务运营的资金需求,同时考虑到和美牧业与山东和美在肉禽产业链存在协同作用,山东和美向和美牧业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带动山东和美饲料销量增长,提升山东和美的经营效益,公司拟将上述11,000万元、8,000万元的财务资助期限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财务资助额度可以在期限内循环使用。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山东和美集团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600785036248R
(3)法定代表人:刘以林
(4)注册资本:13,000万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06年01月20日
(6)住所:山东省滨州市惠民县城大济路8号和美产业园
(7)经营范围:肉鸭养殖;配合饲料(畜禽、水产、幼畜禽、种畜禽);浓缩饲料(畜禽、水产、幼畜禽、种畜禽)生产销售;维生素预混合饲料(畜禽水产、反刍动物);微量元素预混合饲料(畜禽水产、反刍动物);复合预混合饲料(畜禽水产、反刍动物)生产销售;粮食收购;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饲料加工、销售;生产销售消毒剂(固体)/杀虫剂(固体)、非氯消毒剂(液体)/杀虫剂(液体)、粉剂/预混剂/散剂颗粒剂片剂、口服溶液剂;水产品、禽肉制品加工、销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生物饲料研发,饲料及饲料原料销售(不含粮食);备案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财务数据(单位:元)
(9)其他:
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不存在对山东和美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2、山东和美牧业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6006931140933
(3)法定代表人:崔侃
(4)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09年07月31日
(6)住所:惠民县城工业路159号
(7)经营范围:饲料购销;禽肉制品分割加工、冷藏、销售;肉鸡肉鸭孵化、养殖、收购、屠宰;预混合饲料、混合型饲料添加剂的购销;兽药生产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财务数据(单位:元)
(9)其他:
和美牧业及其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2020年3月1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和美集团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山东和美向和美牧业提供 5,000万元的资金支持,专项用于和美牧业运营所需资金,资助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并在上述额度内进行滚动使用。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美牧业已归还财务资助本金及利息。
三、财务资助反担保措施
1、山东和美股东山东和美牧业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山东和美15%股权为山东和美向公司的借款提供股权质押担保。
2、和美牧业股东山东和润农牧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和美牧业21%的股权及其派生权益为和美牧业向山东和美的借款提供股权质押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因玉米、豆粕等原材料自2020年以来大幅上涨,带动饲料成本上涨,为降低饲料原料的成本,山东和美加大对小麦、糙米等优势原料的战略储备,从而需要大量资金来进行备货,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向控股子公司山东和美提供财务资助,是为了满足其经营需要,降低经营成本;和美牧业与山东和美在肉禽产业链存在协同作用,本次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带动山东和美饲料销量增长,提升山东和美的经营效益。上述财务资助有股权质押担保,可以降低违约风险,项目风险可控,财务资助用途清楚,本金安全有较好的保证,可以获得一定的收益,财务资助延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意财务资助延期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向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延期,可以支持其业务发展,降低其融资成本,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山东和美在保证日常生产运营的前提下,向和美牧业提供财务资助延期,有利于带动山东和美饲料销量增长,提升山东和美的经营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财务资助提供了股权质押担保,能够较好地保证资金安全,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财务资助延期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关于财务资助延期的议案》。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向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延期,可以支持其业务发展,降低其融资成本,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山东和美在保证日常生产运营的前提下,向和美牧业提供财务资助延期,有利于带动山东和美饲料销量增长,提升山东和美的经营效益。本次财务资助提供了股权质押担保,能够较好地保证资金安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通过董事会决议,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唐人神财务资助延期事项无异议。
七、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2021年12月14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已审批的金额为121,133.80万元(不含本次),占公司2020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2.70%;逾期财务资助金额为839.61万元,占公司2020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0.16%,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大农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农担保”)的逾期委托贷款。
对公司的影响:大农担保根据现有会计政策,对上述逾期委托贷款计提减值损失,预计影响本年度的利润约827万元。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大农担保将依法采取现场催收、收购贷款人养殖生猪、提起诉讼等方式收回款项。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21-194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拟于2021年12月14日召开,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和审慎、负责的态度,现就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相关事宜发表如下认可意见:
一、《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子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是根据其业务发展以及实际需要而发生,该等交易没有损害公司与子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对公司与子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综上,我们同意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江帆、余兴龙、张少球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十二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21-197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融资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融资额度的议案》。现就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需要及市场行情变化,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融资100亿元。2022年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见下表:
上述授信额度可在各银行间分别按照实际情况调剂使用。上述授信额度及授信产品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产品主要为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额度、银行票据额度、项目贷款、并购贷款等。公司将在授信额度内进行贷款,具体融资金额视公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确定,授信额度可在2022年度内循环使用。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总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综合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上述额度可在公司及子公司之间分别按照实际情况调剂使用(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公司可以公司自身或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名义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与各银行机构签署授信融资的有关法律文件。在上表额度范围内,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经营需要向以下银行申请授信及融资额度,同时在上述授信额度之内,授权董事长陶一山先生(或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法人)代表公司与各银行机构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质押、抵押等相关申请书、合同、协议书等文件)。
因公司本次拟向银行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计100亿元,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向银行机构申请人民币共计10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事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议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有效。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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