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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大悦城        公告编号:2021-09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决定召集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的召集人:第十届董事会。

  公司于2021年12月14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1年12月30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2021年12月30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 9:30~11:30,以及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27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2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安定门外大街208号中粮置地广场媒体中心。

  特别提示:为减少人群聚集、保护股东健康,公司建议各位股东选择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根据防疫要求,对进入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地点人员进行防疫管控,拟现场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提前(12月29日17:00前)与公司联系,登记近期个人行程及健康状况并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等相关防疫信息,未提前登记或不符合防疫要求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会议现场。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修订《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提案

  2、关于新增向联合营企业提供担保额度的提案

  上述提案已经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第1项提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第2项提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提案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及《关于新增向联合营企业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上述提案均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方法

  1、股东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

  异地股东可凭前述证件采用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12月28日及12月29日9:00至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8号中粮福临门大厦13层。

  4、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8号中粮福临门大厦13层;

  联系电话: 0755-23999288、010-85017888;

  传真:0755-23999009;

  电子邮箱:000031@cofco.com;

  联系人:葛彦彤

  5、参加会议的股东住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6、注意事项:根据公司防疫要求,对进入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地点人员进行防疫管控,拟现场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提前(12月29日17:00前)与公司联系,登记近期个人行程及健康状况并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等相关防疫信息。为保护股东健康、防止病毒扩散,未提前登记或不符合防疫要求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会议现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同一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和现场投票中任意两种以上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的具体投票流程请见本股东大会通知的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31。

  2、投票简称:“大悦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2月30日 9:15~9:25,9:30~11:30,以及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有效期:

  兹委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依照下列指示对大会所有提案代为行使投票表决权。如无明确投票指示,受托人可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备注:请对每一表决事项选择同意、反对、弃权并在相应的栏中填写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三者只能选一项,多选则视为无效。

  委托人签名/委托单位盖章:

  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日期: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大悦城        公告编号:2021-092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向联合营企业提供担保额度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为了支持公司房地产项目发展,满足其融资需求,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同意新增向联合营企业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835亿元的担保额度,包括:按照出资比例为南京联锦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联锦悦”)提供不超过1.875亿元的保证担保额度及为武汉地悦小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地悦小镇”)提供不超过1.96亿元的保证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以最终签订的相关文件为准。担保对象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担保。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向联合营企业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故本次担保额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上述担保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本担保事项进行决策,董事会在取得股东大会授权之同时将进一步转授权公司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对本担保事项进行决策。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南京联锦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南京联锦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时间为2021年6月3日,注册地点南京市秦淮区大校场路11号,注册资本45,3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闫志强。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物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住房租赁;房屋拆迁服务;房地产咨询;停车场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该公司负责南京市秦淮区2021G31地块的开发建设。

  截止11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882,416,949.75元,负债总额1,433,776,238.30元,净资产448,640,711.45元,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4,359,288.55元 。

  该公司现有股东目前出资比例如下表:

  

  该公司股东中,保利江苏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为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其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发集团有限公司为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其实际控制人为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南京新希望置业有限公司为成都新希望置业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其实际控制人为刘永好。以上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南京联锦悦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截至目前,南京联锦悦不存在担保、诉讼或仲裁等事项,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该公司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担保。

  (二)武汉地悦小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武汉地悦小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注册地点武汉市蔡甸区张湾街柏林横街4号,注册资本55,4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陈万青。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对房地产行业的投资;房地产管理咨询;物业管理;建材销售;房屋租赁。(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该公司负责武汉中粮祥云地铁小镇二期的开发建设。

  该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该公司现有股东目前出资比例如下表:

  

  该公司股东中,武汉市轨道交通建设有限公司为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其实际控制人为武汉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武汉地悦小镇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截至目前,武汉地悦小镇不存在担保、诉讼或仲裁等事项,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该公司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具有担保效力的承诺文件,该公司提供反担保。

  三、董事会意见

  1、本次公司新增向联合营企业南京联锦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武汉地悦小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是为了支持公司房地产项目发展,满足项目开发贷款及融资需要。

  2、公司全资子公司大悦城控股集团南京有限公司持有南京联锦悦25%股权,全资子公司中粮地产(武汉)有限公司持有武汉地悦小镇49%股权,公司通过派驻管理人员能够随时了解两个联合营项目公司财务状况和运营风险并及时采取措施,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南京联锦悦、武汉地悦小镇的其他股东分别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担保或具有担保效力的承诺文件。担保行为公平对等。

  3、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新增向联合营企业提供担保额度的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本次提供担保额度是为了促进联合营企业的生产经营发展,满足项目开发贷款及融资需要,担保对象的经营状况正常,担保风险可控。公司按照出资比例提供担保,担保对象的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担保或具有担保效力的承诺文件,担保行为公平对等。

  2、公司本次提供担保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新增向联合营企业南京联锦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武汉地悦小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不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为3,888,867.50万元,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211.91%(占净资产的比重为85.20%)。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3,184,765.50万元,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173.55%(占净资产的比重为69.77%)。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余额为704,102.00万元,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38.37%(占净资产的比重为15.43%)。

  公司无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新增向联合营企业提供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大悦城        公告编号:2021-091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10日以当面送达及电子邮件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2月14日上午10:30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为完善公司治理,满足业务需求,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国有企业公司章程制定管理办法》,董事会同意对《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向联合营企业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为了支持公司房地产项目发展,满足其融资需求,董事会同意按照出资比例新增向联合营企业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835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以最终签订的相关文件为准。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本担保事项进行决策,董事会在取得股东大会授权之同时将进一步转授权公司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对本担保事项进行决策。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出具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新增向联合营企业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董事会决定于2021年12月30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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