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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将于,供投资者查阅。

  一、上市概况

  (一)股票简称:风光股份

  (二)股票代码:301100

  (三)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20,000.0000万股

  (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5,000.0000万股

  二、风险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本次发行价格为27.81元/股,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企业年金基金”)和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行业代码为“C26”,截至2021年12月2日(T-4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44.41倍。

  截至2021年12月2日(T-4日),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如下:

  数据来源:Wind资讯,数据截至2021年12月2日(T-4日)。

  注1: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2:2020年扣非前/后EPS=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4日总股本。

  本次发行价格27.81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摊薄后市盈率为38.74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低于可比公司2020年扣非后平均静态市盈率,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

  三、联系方式

  (一)发行人联系地址及联系电话

  发行人: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辽宁省营口市老边区路南镇江家村

  联系人:李大双

  电话:0417-3908858

  传真:0417-3908517

  (二)主承销商及保荐代表人联系地址及联系电话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邱勇、陈站坤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B、E座二、三层

  电话:010-65608413

  传真:010-65608450

  发行人: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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