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25 证券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202111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关于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2975号),要求公司在收到函件后的五个交易日内对函件予以回复并同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收到上交所<关于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5)。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各方对其中涉及的问题认真分析、逐项落实梳理。鉴于《问询函》涉及的部分事项需要进一步补充和完善,为确保回复的准确、完整,经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回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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