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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 后持股比例低于5%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885        证券简称:宏发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0

  债券代码:110082        债券简称:宏发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未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股东联发集团有限公司的股份变动,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构成影响。

  ● 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联发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将从5%以上下降至4.9999%,持股比例低于5%。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持股5%以上股东联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发集团”)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联发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减持计划实施进展致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函》,本次权益变动前,联发集团持有股份数量为63,449,814股,当时持股比例8.5195%,本次权益变动后,联发集团持有股份数量为37,237,214股,目前持股比例4.9999%,其持股比例低于5%,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一)股东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宏发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之前,股东联发集团持有宏发股份63,449,814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8.5195%。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情况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自2021年5月起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合竞价、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净减持宏发股份总额为26,212,600股,权益变动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3.5196%。

  (三)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注:1、以上减持的股份来源为非公开发行股份;

  2、 由于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转增股本,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

  3、 以上表格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字之和不一致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宏发股份37,237,214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4.9999%。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联发集团本次减持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三、备查文件

  股东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8日

  

  证券代码:600885            证券简称:宏发股份            编号:临2021—101

  债券代码:110082            债券简称:宏发转债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及聘任高级管理等人员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等人员的公告》。对“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补充如下:

  林旦旦,男,1974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部主任、董事会秘书、证券部经理。现任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有格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因上述补充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除上述补充披露的内容外,《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等人员的公告》中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月 18 日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宏发股份

  股票代码:600885

  信息披露义务人:联发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湖里大道31号

  股权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持股比例下降

  签署日期:二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简称“15 号准则”)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 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宏发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 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员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宏发股份外,未持有境内或境外其他上 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持股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是出于联发集团财务规划,降低财务风险,发展主业的需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根据2021年11月16日披露的《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 公告》(公告编号:2021-077),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将继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宏发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之前,信息披露义务人联发集团持有宏发股份63,449,814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8.52%。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自2021年5月起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合竞价、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净减持宏发股份总额为26,212,600股,权益变动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3.5196%。

  2.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注:1、以上减持的股份来源为非公开发行股份;

  2、 由于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转增股本,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

  3、 以上表格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字之和不一致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宏发股份37,237,214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4.9999%。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上市公司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宏发股份中9,800,000股处于质押状态,不存在股份冻结和其他权利受限的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如下: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 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联发集团营业执照复印件;

  2、联发集团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以上文件备置于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供投资者查阅。

  地址:厦门市集美区东林路564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联发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赵胜华

  2021年12月16日

  (本页无正文,为《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联发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赵胜华

  2021年12 月16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联发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赵胜华

  2021年12 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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