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11 证券简称:金海高科 公告编号:2021-03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自有资金1,0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招银理财招睿月添利(平衡)1号固定收益类理财计划
● 委托理财期限:2021年12月22日至2022年1月20日
● 履行的审议程序: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详见公司2021-010号公告),同意在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该类资金可以单笔或分笔进行单次或累计滚动不超过一年期的现金管理,并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由董事长具体批准实施。实施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诸暨金海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海进出口”)于近日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了理财产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 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以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 资金来源
本次购买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三) 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四) 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本着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购买理财产品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在该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与相关管理机构、托管机构保持密切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二、 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 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公司全资子公司金海进出口于2021年12月17日与招商银行签署了《招银理财招睿月添利(平衡)1号固定收益类理财计划产品说明书》,认购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主要条款如下:
(二) 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将风险控制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理财期间公司将持续跟踪和分析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如发现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公司本次运用暂时闲置自有流动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预计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
三、 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036),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理财受托方并非为本次交易专设。
四、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保证公司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营运资金需求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购买理财产品,获得一定的理财收益,从而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为1,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余额的3.23%,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较大影响。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流动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
五、 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中低风险型产品,对预计收益有所预计,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政策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因素影响,不排除预计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注:表格中实际收益的合计数值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如有不同系四舍五入所致。
特此公告。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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