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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975         证券简称:博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9

  债券代码:127051         债券简称:博杰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5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0年3月23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6)。

  此外,公司于2021年1月15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1年2月5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9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

  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近日使用闲置自有资金3,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注:1.购买主体与发行方不存在关联关系;2.单项投资理财的期限,遵照相关规定执行。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尽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投资理财品种为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的投资理财品种,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且不得进行质押。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公司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进行现金管理合作;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本次现金管理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的投资理财品种,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且不得进行质押。旨在控制风险,尽最大努力实现现金资产的保值增值,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且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四、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在存续期的募集资金理财产品总金额为人民币21,426.00万元,自有资金理财产品总金额为人民币31,709.11万元(含本次现金管理),未超过股东大会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额度。

  具体情况如下:

  

  

  注:1.购买主体与发行方均不存在关联关系;2.如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形,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五、备查文件

  进行现金管理及赎回的相关业务凭证。

  特此公告。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002975         证券简称:博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0

  债券代码:127051         债券简称:博杰转债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21年12月16日在公司1号厂房2楼会议室2,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兆春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董事宋小宁先生、杨永兴先生以通讯方式与会,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指引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5,834.44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文件。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情况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以及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文件。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生产经营需求,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授权期限及额度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同时授权管理层与银行机构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项下的有关文件。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远期结汇业务的议案》

  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同时为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远期结汇业务,并编制《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远期结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累计金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5亿元开展远期结汇业务,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开展远期结汇业务的公告》。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文件。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2年1月7日以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002975         证券简称:博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1

  债券代码:127051         债券简称:博杰转债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21年12月16日在公司1号厂房2楼会议室2,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成君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监事陈龙先生以通讯方式与会,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指引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5,834.44 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在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以及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远期结汇业务的议案》

  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同时为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累计金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5亿元开展远期结汇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开展远期结汇业务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002975         证券简称:博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2

  债券代码:127051         债券简称:博杰转债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5,834.44 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14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通知》(深证上〔2021〕1254号)同意,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26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526,000,000.00元,期限6年。

  截至2021年11月23日止,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6,0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不含增值税)人民币9,750,000.00元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人民币516,250,000.00元。另减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997,104.7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4,252,895.22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验证,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1〕3-67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1677.72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49947.88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为不影响项目实施进度,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2021年10月26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5,834.44 万元,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拟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1、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2、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3-572号)鉴证,截至2021年10月26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5,834.44万元。

  3、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指引的规定,公司拟以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为5,834.44万元。

  4、本次实施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符合发行申请文件的内容,且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本次置换不属于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相关审核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5,834.44 万元置换上述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5,834.44 万元置换上述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5,834.44 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4、会计师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3-572号),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截至2021年10月26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5,834.44万元。

  5、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

  五、备查文件

  1、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5、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002975         证券简称:博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3

  债券代码:127051         债券简称:博杰转债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以及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73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0〕69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366,7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4.60元,募集资金总额600,887,820.00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8,428,82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22,459,000.00元。

  截至2020年1月22日止,以上募集资金已到位,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20〕3-3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14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通知》(深证上〔2021〕1254号)同意,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26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526,000,000.00元,期限6年。

  截至2021年11月23日止,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6,0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不含增值税)人民币9,750,000.00元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人民币516,250,000.00元。另减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997,104.7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4,252,895.22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验证,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1〕3-67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情况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的具体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上述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情况。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及子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二)投资品种

  为严格控制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的投资理财品种,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包括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产品,且上述产品不得进行质押。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以及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投资决策及实施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具体现金管理业务的具体情况。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尽管公司及子公司拟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投资理财品种为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的投资理财品种,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包括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产品,且上述产品不得进行质押。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公司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险控制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进行现金管理合作;

  2、公司及子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本次现金管理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五、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的投资理财品种,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包括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产品,且上述产品不得进行质押。旨在控制风险,尽最大努力实现现金资产的保值增值,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且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六、相关审核、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1年12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在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以及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的投资理财品种,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包括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产品,且上述产品不得进行质押。该事项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以及募集资金本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且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以及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程序,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002975         证券简称:博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4

  债券代码:127051         债券简称:博杰转债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远期结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远期结汇。

  2、投资金额:仅限于实际业务发生币种(主要为美元),累计金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5亿元,前述额度已包含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杰股份”)于2021年8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远期结汇业务的额度(即不超过等值人民币3亿元)。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汇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进行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远期结汇业务仍存在一定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同时为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拟开展远期结汇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目前公司外销业务占营业收入比重较高,出口业务销售多以美元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一定影响。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同时为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司拟在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远期结汇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开展远期结汇业务以规避汇率波动风险,并授权管理层签署相关文件。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远期结汇业务与日常经营需要紧密相关,通过远期结汇业务提前锁定汇率,能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波动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二)投资情况

  1、币种与金额:仅限于实际业务发生币种(主要为美元),累计金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5亿元,前述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且已包含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远期结汇业务的额度(即不超过等值人民币3亿元)。

  2、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3、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4、交易对手: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远期结汇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12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汇业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三、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汇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进行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远期结汇业务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若远期结汇确认书约定的远期结汇汇率低于实时汇率时,将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外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存在因内控制度不完善导致的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无法按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4、款项预测风险:公司及子公司业务部门根据订单情况进行款项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款项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风险。

  四、风险控制措施

  1、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带来汇兑损失,公司及子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的变化,适时调整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汇兑损失;

  2、公司制定了《远期结汇业务管理制度》,对远期结汇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内部操作流程、风险管控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及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的远期结汇业务交易额度,做好远期结汇业务,控制交易风险;

  3、为防止远期结汇延期交割,公司及子公司应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4、公司及子公司远期结汇业务须基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外汇收入预测进行,严格控制远期结汇业务的交易规模,将款项差异引起的延期交割风险控制在可控范围内。

  五、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公司对开展的远期结汇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公司将密切关注外汇衍生品业务开展情况,根据相关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汇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出口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存在投机性操作。公司针对远期结汇业务已制定了相关管理制度和风险应对措施,相关风险能够有效控制,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开展远期结汇业务事项。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博杰股份及其子公司开展远期结汇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货币保值和规避汇率风险为目的,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及利润造成的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投机获利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博杰股份及其子公司开展远期结汇业务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远期结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4、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远期结汇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002975         证券简称:博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5

  债券代码:127051         债券简称:博杰转债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配合公司要求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2022年1月7日下午14:5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7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31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福田路10号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1号厂房2楼培训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2、《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以上第1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第2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8月24日、2021年12月2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

  议案2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即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该议案进行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议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①现场登记时间:2022年1月4日9:00-11:30及14:00-17:30;②电子邮件方式登记时间:2022年1月4日17:30之前发送邮件到公司电子邮箱(zhengquan@zhbojay.com)。

  3、现场登记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福田路10号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4、现场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书面授权委托书(请详见附件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出席条件的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办理登记;自然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书面授权委托书(请详见附件二)、持股凭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办理登记。

  (3)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需凭以上有关证件及经填写的登记表(请见附件三)采取直接送达、电子邮件方式于规定的登记时间内进行确认登记。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务必于会前携带相关证件到现场办理签到登记手续。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淑恒

  电话:0756-6255818

  传真:0756-6255819

  电子邮箱:zhengquan@zhbojay.com

  6、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75

  2、投票简称:博杰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月7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7日上午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1月7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注:请在“同意”、“反对”、“弃权”栏之一打“√”每项议案,每项均为单选,不选或多选视为无效。如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未作明确投票指示,受托人可自行酌情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名称及签章(法人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附件三: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注:请用正楷字填写完整的股东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截止本次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31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证券代码:002975         证券简称:博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6

  债券代码:127051         债券简称:博杰转债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出具的《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

  民生证券为公司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廖禹先生和王虎先生为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法定持续督导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现因2021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保荐代表人为王虎先生、魏雄海先生,故民生证券决定委派魏雄海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接替廖禹先生的工作,继续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责任。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王虎先生和魏雄海先生,继续履行相关的职责和义务,直至相关工作全部结束。

  本次变更不影响民生证券对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公司董事会对廖禹先生 在担任公司保荐代表人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6日

  附件:魏雄海先生简历

  魏雄海先生:保荐代表人,经济学学士,曾主持或参与了真视通IPO、仙坛股份IPO、博杰股份IPO、博杰股份2021可转债、云铝股份非公开发行等项目,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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