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兆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1-16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24日披露了《关于出售部分孙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3)、于2021年8月11日披露了《关于出售部分孙公司股权变更交易对手方并调整交易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0),于2021年9月9日、11月2日、11月20日、12月11日披露了《关于出售部分孙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27、2021-156、2021-160、2021-163)。天津泽裕能源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泽裕”)收购公司全资孙公司佛山市中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中盛”)、惠州中至正新能源有限公司、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圣坤仁合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围场圣坤仁合”)、永新县海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新海鹰”)、河南协通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协通”)(以下统称 “标的公司”)100%股权,交易成交金额合计人民币91,600万元。上述5家标的公司均已完成工商变更手续,目前正在处理电站消缺工作。由于上述5家标的公司存在土地超占、脱网事件、交割后60日内发生的外部诉讼及部分历史遗留问题,导致产生相关费用支出合计人民币4,840.66万元。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的相关约定,经双方律师协商确认,天津泽裕同意减免的费用合计人民币1,641万元(其中组件不合格造成的损失费用796万元、围场圣坤仁合电费损失845万元),剩余应由我公司承担的费用合计人民币3,199.66万元。具体如下:
1、围场圣坤仁合电费损失、土地超占租金及罚息合计3,178.50万元,其中天津泽裕同意减免电费损失845万元,我公司承担费用为2,333.50万元。
围场圣坤仁合站内光伏单元自2021年8月至2021年12月全部脱网(电站停运不发电状态),脱网期间产生电费损失共计1,700万元,其中天津泽裕同意减免845万元,我公司承担剩余电费损失855万元。此外,围场圣坤仁合承租用于光伏发电的土地自2016年6月6日以来存在超占租赁范围以外土地的情形,涉及土地超占租金及罚息合计1,478.50万元由我公司承担。
2、天津泽裕同意减免标的公司光伏组件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合计796万元,其中佛山中盛损失费用598万元,永新海鹰损失费用25万元,河南协通损失费用173万元。
3、河南协通交割后60日内发生的外部诉讼,相关涉案金额合计812.08万元由我公司承担。
4、标的公司历史纠纷欠款54.08万元由我公司承担,其中河南协通历史纠纷欠款9.58万元,围场圣坤仁合历史纠纷欠款44.50万元。
上述5家标的公司成交金额合计人民币91,600万元,截至目前公司已收到天津泽裕款项合计人民币70,400.34万元,上述应由公司承担的费用合计人民币3,199.66万元,公司同意从天津泽裕剩余应付款项中扣减该部分费用,扣减后天津泽裕剩余应付款为人民币18,000万元。本次费用承担将减少公司2021年度净利润合计人民币3,199.66万元,具体以年审会计师审计的金额为准。
公司将持续跟进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有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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