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26 证券简称:威腾电气 公告编号:2021-02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2月2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扬中市新坝科技园南自路1号威腾电气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蒋文功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董事李玉连先生、董事张明荣先生因其他事务安排已向公司请假,独立董事黄学良先生因受疫情影响委托独立董事陈留平先生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侯洵先生因为受疫情影响未出席会议;
3、董事会秘书吴波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副总经理耿昌金先生、副总经理周金博先生因工作出差已向公司请假,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接受关联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议案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关联股东蒋文功、江苏威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镇江博爱投资有限公司进行了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禹菲、田毅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1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