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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59         证券简称:首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1-11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二)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1年12月20日下午14时30分在北京市石景山区首钢陶楼二楼第一会议室如期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赵民革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股东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7人,代表股份5,477,633,76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81.934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4,201,182,87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2.840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2人,代表股份1,276,450,89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9.093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3人,代表股份43,973,90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657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2,422,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36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0人,代表股份41,551,90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6215%。

  (三)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薛玉婷、张莹作为本次会议的见证律师出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二)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一《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66,399,5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162%;反对5,881,7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8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092,1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6244%;反对5,881,7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37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提案属于关联交易,控股股东首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钢集团”)对该提案回避表决。该提案应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总体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二《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修订后)的议案》

  1.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66,399,5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162%;反对5,881,7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8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092,1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6244%;反对5,881,7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37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66,399,5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162%;反对5,881,7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8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092,1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6244%;反对5,881,7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37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拟购买资产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66,399,5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162%;反对5,881,7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8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092,1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6244%;反对5,881,7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37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定价依据及交易价格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66,399,5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162%;反对5,881,7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8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092,1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6244%;反对5,881,7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37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66,399,5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162%;反对5,881,7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8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092,1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6244%;反对5,881,7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37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66,399,5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162%;反对5,881,7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8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092,1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6244%;反对5,881,7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37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和发行价格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66,399,5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162%;反对5,881,7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8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092,1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6244%;反对5,881,7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37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66,399,5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162%;反对5,881,7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8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092,1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6244%;反对5,881,7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37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锁定期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66,399,5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162%;反对5,881,7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8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092,1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6244%;反对5,881,7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37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54,054,6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205%;反对5,881,7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838%;弃权12,344,86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344,8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9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747,2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8.5512%;反对5,881,7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3756%;弃权12,344,86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344,8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0732%。

  (10)业绩承诺及补偿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54,054,6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205%;反对5,881,7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838%;弃权12,344,86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344,8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9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747,2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8.5512%;反对5,881,7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3756%;弃权12,344,86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344,8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0732%。

  (11)过渡期损益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54,054,6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205%;反对5,881,7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838%;弃权12,344,86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344,8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9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747,2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8.5512%;反对5,881,7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3756%;弃权12,344,86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344,8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0732%。

  (12)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54,054,6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205%;反对5,881,7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838%;弃权12,344,86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344,8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9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747,2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8.5512%;反对5,881,7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3756%;弃权12,344,86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344,8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0732%。

  (13)决议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54,054,6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205%;反对5,881,7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838%;弃权12,344,86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344,8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9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747,2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8.5512%;反对5,881,7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3756%;弃权12,344,86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344,8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0732%。

  3.募集配套资金方案

  (1)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54,054,6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205%;反对5,881,7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838%;弃权12,344,86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344,8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9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747,2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8.5512%;反对5,881,7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3756%;弃权12,344,86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344,8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0732%。

  (2)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54,054,6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205%;反对5,881,7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838%;弃权12,344,86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344,8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9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747,2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8.5512%;反对5,881,7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3756%;弃权12,344,86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344,8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0732%。

  (3)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和发行价格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54,054,6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205%;反对5,881,7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838%;弃权12,344,86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344,8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9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747,2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8.5512%;反对5,881,7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3756%;弃权12,344,86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344,8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0732%。

  (4)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54,054,6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205%;反对5,881,7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838%;弃权12,344,86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344,8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9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747,2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8.5512%;反对5,881,7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3756%;弃权12,344,86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344,8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0732%。

  (5)锁定期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54,054,6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205%;反对5,881,7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838%;弃权12,344,86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344,8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9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747,2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8.5512%;反对5,881,7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3756%;弃权12,344,86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344,8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0732%。

  (6)募集配套资金用途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54,044,0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199%;反对5,892,3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843%;弃权12,344,86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344,8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9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736,6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8.5271%;反对5,892,3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3997%;弃权12,344,86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344,8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0732%。

  (7)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54,054,6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205%;反对5,881,7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838%;弃权12,344,86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344,8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9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747,2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8.5512%;反对5,881,7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3756%;弃权12,344,86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344,8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0732%。

  (8)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54,054,6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205%;反对5,881,7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838%;弃权12,344,86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344,8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9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747,2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8.5512%;反对5,881,7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3756%;弃权12,344,86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344,8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0732%。

  (9)决议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54,054,6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205%;反对5,881,7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838%;弃权12,344,86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344,8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9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747,2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8.5512%;反对5,881,7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3756%;弃权12,344,86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344,8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0732%。

  该提案属于关联交易,控股股东首钢集团对该提案回避表决。该提案应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总体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三《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54,044,0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199%;反对5,892,3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843%;弃权12,344,86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344,8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9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736,6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8.5271%;反对5,892,3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3997%;弃权12,344,86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344,8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0732%。

  该提案属于关联交易,控股股东首钢集团对该提案回避表决。该提案应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总体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四《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54,054,6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205%;反对5,881,7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838%;弃权12,344,86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344,8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9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747,2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8.5512%;反对5,881,7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3756%;弃权12,344,86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344,8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0732%。

  该提案属于关联交易,控股股东首钢集团对该提案回避表决。该提案应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总体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五《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54,054,6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205%;反对5,881,7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838%;弃权12,344,86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344,8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9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747,2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8.5512%;反对5,881,7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3756%;弃权12,344,86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344,8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0732%。

  该提案属于关联交易,控股股东首钢集团对该提案回避表决。该提案应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总体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六《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54,054,6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205%;反对5,881,7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838%;弃权12,344,86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344,8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9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747,2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8.5512%;反对5,881,7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3756%;弃权12,344,86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344,8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0732%。

  该提案属于关联交易,控股股东首钢集团对该提案回避表决。该提案应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总体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七《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书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54,054,6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205%;反对5,881,7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838%;弃权12,344,86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344,8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9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747,2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8.5512%;反对5,881,7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3756%;弃权12,344,86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344,8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0732%。

  该提案属于关联交易,控股股东首钢集团对该提案回避表决。该提案应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总体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八《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54,054,6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205%;反对5,881,7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838%;弃权12,344,86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344,8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9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747,2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8.5512%;反对5,881,7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3756%;弃权12,344,86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344,8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0732%。

  该提案属于关联交易,控股股东首钢集团对该提案回避表决。该提案应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总体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九《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54,054,6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205%;反对5,881,7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838%;弃权12,344,86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344,8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9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747,2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8.5512%;反对5,881,7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3756%;弃权12,344,86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344,8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0732%。

  该提案属于关联交易,控股股东首钢集团对该提案回避表决。该提案应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总体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十《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66,399,5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162%;反对5,881,7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8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092,1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6244%;反对5,881,7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37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提案属于关联交易,控股股东首钢集团对该提案回避表决。该提案应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总体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十一《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66,399,5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162%;反对5,881,7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8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092,1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6244%;反对5,881,7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37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提案属于关联交易,控股股东首钢集团对该提案回避表决。该提案应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总体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十二《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66,399,5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162%;反对5,881,7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8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092,1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6244%;反对5,881,7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37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提案属于关联交易,控股股东首钢集团对该提案回避表决。该提案应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总体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十三《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471,751,9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26%;反对5,881,7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092,1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6244%;反对5,881,7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37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提案应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总体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十四《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修订后)》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66,399,5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162%;反对5,881,7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8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092,1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6244%;反对5,881,7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37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提案属于关联交易,控股股东首钢集团对该提案回避表决。该提案应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总体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十五《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有关的审计报告、审阅报告和评估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66,399,5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162%;反对5,881,7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8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092,1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6244%;反对5,881,7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37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提案属于关联交易,控股股东首钢集团对该提案回避表决。该提案应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总体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十六《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66,399,5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162%;反对5,881,7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8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092,1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6244%;反对5,881,7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37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提案属于关联交易,控股股东首钢集团对该提案回避表决。该提案应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总体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十七《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及公司采取填补措施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66,399,5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162%;反对5,881,7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8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092,1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6244%;反对5,881,7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37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提案属于关联交易,控股股东首钢集团对该提案回避表决。该提案应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总体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十八《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471,741,3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24%;反对5,892,3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7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081,5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6003%;反对5,892,3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399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提案应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总体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十九《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66,515,9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18%;反对5,765,3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7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208,5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8891%;反对5,765,3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11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提案属于关联交易,控股股东首钢集团对该提案回避表决。该提案应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总体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二十《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首钢集团有限公司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相关下属企业之管理服务协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59,922,4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036%;反对1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弃权12,344,86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344,8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9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615,0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1.8950%;反对1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8%;弃权12,344,86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344,8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0732%。

  该提案属于关联交易,控股股东首钢集团对该提案回避表决。该提案应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总体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二十一《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提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顾文贤为公司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5,460,724,404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27,064,548股

  根据总表决结果,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半数以上,顾文贤当选为公司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薛玉婷、张莹作为本次会议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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