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68 证券简称:ST中珠 公告编号:2021-144号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集与召开情况
1、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医疗”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7日以电话、传真或邮件送达方式通知各位董事。
2、本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收董事表决票6张,实收董事表决票6张,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允、公正的原则,能够为公司提供专业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拟为80万元;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拟为30万元。与上年同期持平,定价原则未发生变化。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详见公司披露的《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46号)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拟于2022年1月6日上午10:30,在珠海市拱北迎宾南路1081号中珠大厦6楼会议室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表决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关于公司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12月30日。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详见公司披露的《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147号)
特此公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568 证券简称:ST中珠 公告编号:2021-147号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月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月6日 10点 30分
召开地点:珠海市拱北迎宾南路1081号中珠大厦6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月6日
至2022年1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21年12月21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于2021年12月22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持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亲自送达方式办理登记。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卜盛雯
联系电话:0728-6402068
传真:0728-6402099
登记地点: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登记时间:2022年1月4日上午8:30至11:30 下午14:00至17:00
董事会办公室办公地址:珠海市拱北迎宾南路1081号中珠大厦6楼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一天,出席会议者所有费用自理。
2、请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议现场。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568 证券简称:ST中珠 公告编号:2021-145号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集与召开情况
1、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中珠医疗”或“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7日以电话、传真或邮件送达方式通知各位监事。
2、本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收监事表决票3张,实收监事表决票3张,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决议内容及表决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在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切实履行审计机构的职责,顺利完成了各项财务报表审计和相关鉴证服务工作,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为:同意3人,弃权0人,反对0人。
特此公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568 证券简称:ST中珠 公告编号:2021-146号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医疗”或“公司”)于2021年12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32人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7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21人
2020年度业务总收入:252,055.32万元
2020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25,357.80万元
2020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09,535.19万元
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76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2020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41,725.72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2020年度年末数:405.91万元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7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2次;5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5次、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程银春,1995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9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年9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2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张旭东,2017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8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5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1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王曙晖,1996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年3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0年10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08年8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0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本期审计费用11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8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系按照大华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相关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良好的诚信记录,具备《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要求的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业务资质情况,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独立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允、公正的原则,能够为公司提供专业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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