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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30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2月2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广发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3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场内简称为“中概互联ETF”。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广发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3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21年12月24日至2021年12月27日暂停申购、赎回业务,从2021年12月28日起恢复正常申购、赎回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2)若境外主要市场节假日安排发生变化,本基金管理人将进行相应调整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本基金相关公告和交易确认情况。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828或020-83936999,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2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广发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

  净值估值精度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广发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于2012年10月16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1370号文核准募集,于2012年12月12日正式成立运作。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托管人”)。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投资需求,本公司经与本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于2021年12月22日起,提高本基金净值估值的精确度(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第5位四舍五入),同时根据最新法律法规对《广发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进行相应修改。上述修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修订后的《基金合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

  本基金《基金合同》具体修改详见附件。另外,本基金管理人已相应修订了本基金的《广发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涉及前述内容的,将一并修改,并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本基金管理人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登载于规定网站。本公告仅对本次基金合同修改的事项予以说明,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上述有关内容。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ffunds.com.cn)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或020-83936999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2日

  附件:《广发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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