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63 证券简称:派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数量为44,301,292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28.61%,为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派能科技”)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12月30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12月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74号)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8,711,200股,并于2020年12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前总股本为116,133,333股,首次公开发行A股后总股本为154,844,533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18,895,821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76.78%,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5,948,712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23.22%。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派能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涉及股东数量为16名,合计限售股份数量为44,301,292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28.61%。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作出的相关承诺如下:
1、公司股东北京融通高科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市景和道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岳红伟、王宜明、恽菁、上海中派云图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何杨勇、深圳金晟融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施彦冰、许兰卿、陈建军、郭勇、吴国栋、何仁福、李儒树、袁巍承诺: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企业/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首次公开发行前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融通高科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承诺如下:
(1)本企业在锁定期满后的两年内,每年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企业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的,则相应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的相应调整),如发生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不得减持股份情形的,本企业将不得减持股份。
(2)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3)本企业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企业将严格遵守并执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科创板相关规则关于减持计划内容披露、进展披露及结果披露的相关规定。本企业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披露减持计划的,还应当在减持计划中披露派能科技是否存在重大负面事项、重大风险、本企业认为应当说明的事项,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4)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对本企业所直接或间接持有或控制的公司股份的减持操作另有要求,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认为:
派能科技本次限售股份持有人均严格遵守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时作出的各项承诺;派能科技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相关事项符合《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派能科技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中信建投对派能科技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44,301,292股,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12月30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注:1、股东深圳市景和道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公司5,399,448股限售股处于冻结状态,股东岳红伟持有的公司4,974,400股限售股处于质押状态,股东施彦冰持有的公司1,610,000股限售股处于质押状态,股东郭勇持有的公司225,000股限售股处于质押状态,股东陈建军持有的公司876,750股限售股处于质押状态。
2、持有限售股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两位小数。
3、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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