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30 证券简称:全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82
债券代码:113578 债券简称:全筑转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会议于2021年12月20日以现场方式举行。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15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健曙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次监事会就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通过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接受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日常运营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在未来12个月内向控股股东朱斌先生申请借款,额度合计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含1亿元),借款年利率为8%。在借款额度范围内,公司可以随借随还,额度循环使用。本次借款公司无需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正常经营需要,关联交易价格采取市场化方式定价,合作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接受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2月22日
证券代码:603030 证券简称:全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81
债券代码:113578 债券简称:全筑转债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预计在未来12个月内向控股股东朱斌先生借入资金,旨在必要时为公司提供流动性支持,不存在重大风险。
● 本次关联交易借款金额为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含1亿元),借款年利率为8%。
●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朱斌先生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628.09万元。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举行。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15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朱斌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关联董事朱斌先生回避表决的情况下,由其余6位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日常运营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在未来12个月内向控股股东朱斌先生申请借款,额度合计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含1亿元),借款年利率为8%。在借款额度范围内,公司可以随借随还,额度循环使用。本次借款公司无需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未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二、关联方介绍
关联人:朱斌
1. 基本情况
朱斌,男,中国国籍,1968年出生,硕士学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公司董事长。
2.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朱斌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5条规定,公司与朱斌先生构成关联关系。本次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本次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公司向控股股东朱斌先生申请借入资金,旨在必要时为公司提供流动性支持。公司拟按照以下主要条款与借款人协商确定借款合同:
1. 借款金额:合计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含1亿元),在借款额度内,公司可循环使用。
2. 借款期限:在未来12个月内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分批分期借款,每笔借款期限不超过1年。
3. 借款利率:年利率为8%,按照实际借款天数计算利息。
4. 借款用途:日常周转运营使用。
5. 借款的发放和偿还:公司可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分批申请借款,循环使用该借款额度并可提前一次或分次归还借款本金。
6. 担保方式:无担保。
四、本次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基于财务状况和业务发展需要,遵循自愿协商、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具体借款年利率为8%,系参照上市公司融资的实际利息水平且不超过控股股东的实际融资成本,并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的。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公司预计向控股股东朱斌先生借入资金,旨在必要时为公司提供流动性支持,以支持公司发展,具有必要性,不存在重大风险。
本次拟申请的借款无需提供担保,系公司控股股东朱斌先生对公司的全力支持,能够更好的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发展的需要。相比其他融资方式,本次借款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和便捷性,有利于公司降低融资风险,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交易的决策程序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本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朱斌先生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的金额为1,628.09万元。除本次关联交易外,公司与朱斌先生的关联交易详情如下:
1. 2021年7月1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购买房产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以现金方式向关联方朱斌先生、陈文先生购买其位于上海市沪闵路的11宗办公用途不动产作为公司商用办公场所,交易价格为46,085,200元。公司已按原合同约定,于7月15日分别向朱斌先生、陈文先生支付了对应转让总价款的40%,其中向朱斌先生支付人民币15,238,720元。剩余房款将在公司取得房产产证后3日内支付(详见公告编号:临 2021-045、2021-048)。目前相关房产转让事宜尚在办理中。
2.公司与朱斌先生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其位于上海市沪闵路房产作为公司办公场所,租金标准分别为22,547元/月、49,300元/月、15,000元/月,按季度支付。(详见公告编号:临 2019-056、2021-044)。
七、本次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1. 2021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在关联董事朱斌先生回避表决的情况下,由其余6位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周波女士、徐甘先生、钟根元先生对本次关联交易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公司已就上述议案的相关内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鉴于公司日常经营及资金需求,公司拟接受控股股东朱斌先生提供的借款,借款资金到位后将提高公司的资金流动性,更好地保障和推动本公司经营发展,该事项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及独立性造成不良影响。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接受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
3.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基于财务状况和业务需要达成的,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有利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支持公司发展,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综上,我们同意本次公司接受关联方借款事项。
4.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一)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接受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接受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正常经营需要,关联交易价格采取市场化方式定价,合作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为本次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综上,保荐机构对全筑股份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2日
证券代码:603030 证券简称:全筑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3
转债代码:113578 转债简称:全筑转债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
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31日
3. 股权登记日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朱斌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1年12月16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28.82%股份的股东朱斌,在2021年12月20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1.《关于接受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接受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1年12月16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12月31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南宁路1000号18楼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2月31日
至2021年12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1、2、3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2月16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75、临 2021-077、临 2021-078、临 2021-079)。
以上议案4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2月22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81)。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议案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3、议案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朱斌先生回避表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特此公告。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2日
● 报备文件
(一)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2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030 证券简称:全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84
债券代码:113578 债券简称:全筑转债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朱斌先生持有公司167,188,5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82%。上述股份股份来源于首发前限售股份、个人增持股份及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朱斌先生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股份数不超过11,601,057股(即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注:对朱斌先生其他方式取得的说明:公司2017年6月23日实施了利润分配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6元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2股,朱斌先生共计获得转增110,478,520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注:1、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朱斌先生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股份数不超过11,601,057股(即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2、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资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减持股数以经除息、除权等因素调整后的股数计算。
(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 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朱斌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2015年3月20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将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票;本人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之日起两年内,每年减持股票不超过所持股票总量的5%,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价格(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将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价格调整);前述限售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票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25%,在申报离任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
(1)本人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之日起两年内,每年减持股份不超过所持股份总量的10%,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价格(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将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价格调整);(2)如进行减持,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减持事宜并予以公告后,再实施减持计划;(3)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则本人出售股票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人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收益缴纳至公司指定账户,如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本人怠于承担前述责任,则公司有权在分红或支付本人其他报酬时直接扣除相应款项;(4)本承诺自签署之日即行生效并不可撤销。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 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根据自身需要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朱斌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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