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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股票简称: 中央商场             股票代码:600280            编号:临2021-06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南京中央商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联合营销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

  公司本次对南京中央商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7,500.00万元的借款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办理完成后,公司已累计为其提供担保7,500.00万元。

  公司本次对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联合营销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7,500.00万元的借款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办理完成后,公司已累计为其提供担保99,396.40万元。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

  本次担保属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无反担保方式。

  ■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

  截至2021年11月30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217,655.55万元,占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9.11%,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217,581.84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73.71万元。

  ■ 对外逾期担保的累计数量

  公司对外逾期担保的累计数量73.71万元,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徐州中央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分别对徐州蓝天商业大厦提供担保55.00万元,对徐州白云大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18.71万元。(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行为,发生于本公司收购徐州中央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之前)

  一、公司为南京中央商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7,500.00万元的借款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建立集团内资源共享的融资平台,支持控股子公司南京中央商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中商投资”)的经营发展,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为中商投资在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的7,50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期限为一年。

  2020年8月2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0年12月11日,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为南京中央商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办理总额不超过10,000.00万元的借款额度提供最高额担保的议案》,担保期限为三年。本次公司为中商投资办理总额7,500.00万元的借款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续贷担保,本次担保办理完成后,公司已累计为其提供担保金额为7,500.00万元,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南京中央商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86号

  成立日期:2002年12月30日

  法定代表人:祝珺

  注册资本:89,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及管理业务、创业投资、互联网投资、股权投资;百货、

  针纺织品、服装、鞋帽、文化体育用品、工艺美术品(不含黄金制品及字画)、五金交电、照相器材、电子计算机及配件、仪器仪表、机械、电子设备、汽车(不含小轿车)、汽车配件、劳保用品(不含特种劳保用品)、家具、建筑材料、金属材料、木材、陶瓷制品、水暖器材、日用杂品、土畜产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

  一年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1,031,655.60万元,净资产259,327.55万元,营业收入112,770.58万元,净利润29,206.84万元。

  截至2021年9月30日,总资产1,049,881.75万元,净资产283,037.02万元,营业收入197,376.35万元,净利润13,944.13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为7,500.00万元,担保期限一年,以合同实际约定为准,以相关协议实际约定的日期起算。

  二、公司为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联合营销有限公司办理总额不超过7,500.00万元的借款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建立集团内资源共享的融资平台,支持控股子公司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联合营销有限公司(简称“联合营销”)的经营发展,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为联合营销在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的7,50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一年。

  2020年3月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0年3月26日,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联合营销提供最高额借款担保额度 50,000.00万元,期限三年。

  2020年8月2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0年12月11日,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联合营销提供担保最高额借款额度50,000.00万元,期限三年。

  2020年11月2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0年12月11日,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预计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联合营销提供最高额借款担保额度 5,000.00万元。

  2021年12月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1年12月20日,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预计2022-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联合营销提供最高额借款担保额度10,000.00万元。

  上述公司对联合营销的累计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借款额度为115,000.00万元, 本次公司为联合营销办理总额7,5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续贷担保,本次担保办理完成后,公司已累计为其提供担保金额为99,396.40万元,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联合营销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建邺区雨润路12号北区二层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30日

  法定代表人:祝珺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百货、针纺织品、服装、鞋帽、文化体育用品、工艺美术品、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照相器材、电子计算机及配件、仪器仪表、机械、电子设备、汽车、汽车配件、劳保用品、家具用具、建筑材料、金属材料、木材、陶瓷制品、水暖器材、日用杂品、土畜产品、科技产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比例5%;南京中央商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95%;公司持有南京中央商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

  一年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206,262.98万元,净资产22,260.77万元,营业收入5,883.06万元,净利润74.37万元。

  截至2021年9月30日,总资产206,081.99万元,净资产22,842.28万元,营业收入4,358.24万元,净利润581.51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为7,500.00万元,担保期限一年,以合同实际约定为准,以相关协议实际约定的日期起算。

  三、提供担保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认为,为控股子公司中商投资、联合营销提供担保,有利于形成集团内资源共享的融资平台,支持控股子公司运营及经营发展,有利于其做大做强,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1年11月30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217,655.55万元,占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9.11%,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217,581.84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73.71万元。

  公司对外逾期担保的累计数量73.71万元,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徐州中央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分别对徐州蓝天商业大厦提供担保55.00万元,对徐州白云大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18.71万元。(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行为,发生于本公司收购徐州中央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之前)

  特此公告。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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