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1-140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17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发出,2021年12月23日以传真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4名董事在公司本部现场表决,5名董事以传真方式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2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业务》(2019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拟提请由股东大会对公司2022年度担保计划作出如下授权:
1、2022年公司计划担保额度为不超过7,000,000万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各级全资、控股下属公司等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不超过4,000,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各级全资、控股下属公司等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不超过2,000,000万元,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合营或联营的房地产项目公司廊坊荣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济南荣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芜湖荣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不超过1,000,000万元。
2、在本次授权的担保总额范围内,属于任何下列情形的,亦包含在本次担保授权范围之内:
①单笔担保额度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②公司及其全资、各级控股下属公司及其他公司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③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人提供的担保;
④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
⑤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⑥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3、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合营或联营的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担保,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①被担保人不是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②被担保人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对其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
4、在满足下列条件下,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合营或联营的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可以在其之间进行调剂,累计调剂总额不得超过预计担保总额的50%:
①获调剂方的单笔调剂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②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③在调剂发生时,获调剂方不存在逾期未偿还负债等情况;
④获调剂方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对其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
5、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抵押及质押。
6、授权期限:公司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7、前述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在年度预计担保额度计划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审慎原则对各担保事项进行审批和管理。
8、对于超出本次担保授权额度范围的,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担保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二)《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关联方荣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之间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46亿元人民币。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耿建明、刘山、李爱红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项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该次股东大会上对本议案的表决权。
(三)《关于为河北中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河北荣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4家下属公司以其持有的土地、房产等资产为河北中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抵押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138,0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36个月。河北中凯与公司签订反担保协议,作为本次担保的反担保措施。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四)《关于为廊坊佳立建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下属公司南京华欧舜都置业有限公司等3家下属公司以其持有的房产等资产为廊坊佳立建材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抵押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40,5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36个月。廊坊佳立与公司签订反担保协议,作为本次担保的反担保措施。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五)《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延期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延期,延长期限12个月,即自2022年2月4日至2023年2月4日止。除时间调整外,原增持计划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本议案关联董事耿建明、刘山、李爱红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该次股东大会上对本议案的表决权。
(六)《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2022年1月10日召开公司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1-143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21年12月2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管理层对公司与关联方荣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盛建设”)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合理审慎的估计,拟定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度为46亿元。
关联董事耿建明、刘山、李爱红已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二)本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荣盛建设,成立于1995年12月14日,注册资本33,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耿建春,经营范围: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防水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建筑工程、人防工程设计(以上凭资质证经营);铝合金门窗加工、安装;塑料门窗、幕墙安装;低压配电箱(柜)的制作、销售;高压开关柜、高压控制柜及其底座、成套集控保护设备、转换开关、其他低压电路开关装置的制作、销售;机械式停车设备制作、安装、销售;建筑工程机械、钢模板、脚手架、塔吊、施工升降机的租赁;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木工、砌筑、水电安装、抹灰、油漆、钢筋混泥土、脚手架、焊接、模板);建筑材料批发;园林景观设计施工;绿化苗木种植;园林古建筑设计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建筑铝膜租赁、销售;智能化工程、亮化工程的设计、施工;消防工程、人防工程、电力工程施工;道路货物运输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0年度,荣盛建设总资产1,577,684.32万元,净资产697,384.94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05,704.36万元。
截至2021年9月30日,荣盛建设总资产1,574,962.44万元,净资产756,652.29万元,2021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23,688.48万元。
荣盛建设与公司同受荣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截至目前,荣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荣盛建设71.29%的股份,荣盛建设及其信用担保账户合计持有公司13.80%的股份。公司与荣盛建设构成关联关系。经查询,荣盛建设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根据荣盛建设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良好的发展前景,公司认为其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为荣盛建设为公司提供建筑安装劳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公司房地产开发项目(不含保障房、回迁房等项目)施工部分,根据既定的设计方案,采用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方式确定施工单位及合同造价;根据中标的合同,在履行公司规定的相关决策程序后,采用工程总承包的方式,与中标单位签定相关的建筑施工工程合同,并向政府进行工程施工合同的备案。
针对开发中涉及保障房、回迁房的项目施工部分,根据既定的设计方案,在政府主管部门的组织、监督下采用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方式确定施工单位及合同造价。根据中标的合同,在履行公司规定的相关决策程序后,采用工程总承包的方式,与中标单位签定相关的建筑施工工程合同。
公司将严格遵守政府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根据项目的中标合同确定的价格,以市场定价方式确定与荣盛建设相关合同的依据。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荣盛建设拥有二十多年的建筑施工经验,技术能力出众,曾荣获中国建筑行业工程质量最高荣誉奖“鲁班奖”,在河北及其周边地区具有较强的竞争实力及广阔的市场空间,服务众多知名品牌企业。荣盛建设按照国家的规定参与公司项目施工招标,并中标了公司多个开发项目的施工工程,熟悉了解公司的产品定位、设计风格,能有效保证公司开发项目的质量和工期,满足公司对工程质量和进度的要求。
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未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大的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对上述关联方产生依赖。
2022年度,公司根据预计的实际开工面积、在建规模及工程投入,为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确保经营计划的完成,公司管理层确定2022年度与荣盛建设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度为46亿元。公司将根据荣盛建设在招投标中实际获得的合同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最终的交易额。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黄育华、王力、程玉民对此项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认为:
(一)公司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与荣盛建设进行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公开、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化原则确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确定的2022年与荣盛建设日常关联交易的金额是审慎的,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客观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1-142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公司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提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 预计担保情况概述
2021年12月23日,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业务》(2019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拟提请由股东大会对公司2022年度担保计划作出如下授权:
1、2022年公司计划担保额度为不超过7,000,000万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各级全资、控股下属公司等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不超过4,000,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各级全资、控股下属公司等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不超过2,000,000万元,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合营或联营的房地产项目公司廊坊荣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济南荣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芜湖荣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不超过1,000,000万元。
预计新增担保额度情况表
单位:万元
2、在本次授权的担保总额范围内,属于任何下列情形的,亦包含在本次担保授权范围之内:
①单笔担保额度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②公司及其全资、各级控股下属公司及其他公司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③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人提供的担保;
④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
⑤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⑥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3、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合营或联营的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担保,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①被担保人不是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②被担保人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对其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
4、在满足下列条件下,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合营或联营的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可以在其之间进行调剂,累计调剂总额不得超过预计担保总额的50%:
①获调剂方的单笔调剂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②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③在调剂发生时,获调剂方不存在逾期未偿还负债等情况;
④获调剂方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对其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
5、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抵押及质押。
6、授权期限:公司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7、前述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在年度预计担保额度计划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审慎原则对各担保事项进行审批和管理。
8、对于超出本次担保授权额度范围的,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担保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9、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二、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合营或联营的房地产项目公司基本情况
(一)廊坊荣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廊坊荣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住所: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光明西道南侧永兴路东侧南城热力办公楼四楼401室;
3、法定代表人:蔡林;
4、成立日期:2019年12月27日;
5、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
8、截至2020年,资产总额为1,990,370万元,负债总额为1,762,625万元,净资产为227,745万元,营业收入479,754万元,利润总额38,362万元,净利润29,477万元。
截至2021年9月30日,资产总额为2,335,055万元,负债总额为2,079,787万元,净资产为255,268万元,营业收入107,253万元,利润总额-20,313万元,净利润-15,302万元。
9、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二)济南荣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济南荣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郭店三区18号;
3、法定代表人:姜毅;
4、成立日期:2016年09月27日;
5、注册资本:9,803.9216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凭资质证经营);房屋租赁(不含融资性租赁);企业管理咨询;停车场服务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未禁止和不需要经营许可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
8、截至2020年,资产总额为243,596.34万元,负债总额为240,394.94万元,净资产为3,201.4万元,营业收入3,183.6万元,利润总额-1,031.39万元,净利润-631.24万元。
截至2021年9月30日,资产总额为162,407.67万元,负债总额为152,626万元,净资产为9,781.64万元,营业收入1,006.77万元,利润总额-382.61万元,净利润-568.46万元。
9、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芜湖荣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芜湖荣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住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官陡街道伟星城2-28#楼08室;
3、法定代表人:李金泽;
4、成立日期:2021年04月19日;
5、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
8、截至2021年9月30日,资产总额为82,482万元,负债总额为82,800.83万元,净资产为-318.67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451.56万元,净利润-338.67万元。
9、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目前尚未与金融机构签订担保协议。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根据担保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经认真审议并审慎判断,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的融资担保,不会增加公司合并报表或有负债,且提供担保所融得的资金主要用于生产经营,风险可控;为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担保是满足金融机构风控要求,支持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经营发展,项目公司前景良好,资产优良,担保风险可控。上述担保事项不存在与《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
对于向非全资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和该公司的其他股东将按股权比例提供担保或者要求其他股东采取反担保等措施控制风险。
五、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授权有利于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为上述控股或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经营需求,有利于增强其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且上述公司所开发、经营项目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对于被担保对象为非全资子公司或参股公司的,被担保对象的其他股东应当按其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者为公司提供反担保,同时被担保对象应当为公司提供反担保,担保公平、对等。相关决策符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的行为,未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的担保总额为461.94亿元(不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9.68%。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发生。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1-146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公司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召集召开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符合有关法律规定、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1月10日(星期一)下午3:00;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月10日;
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10日上午9:15至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地点: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祥云道81号荣盛发展大厦十楼第一会议室。
(三)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股权登记日:2022年1月4日。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交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七)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1月4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被委托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八)提示性公告:公司将于2022年1月6日就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发布提示性公告,提醒公司股东及时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1.《关于公司2022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3.《关于为河北中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4.《关于为廊坊佳立建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5. 《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延期的议案》。
(二)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2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担保的公告》、《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延期的公告》。
(三)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2年1月6日—1月7日上午9点—12点,下午1点—5点。
2.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
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2年1月7日下午5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祥云道81号荣盛发展大厦十楼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316-5909688;
传 真:0316-5908567;
邮政编码:065001;
联系人:张星星,梁涵。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46”,投票简称:“荣盛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10日上午9:15至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通知。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
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表决指示:
(说明: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或“回避”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或“回避”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是 否。
本授权委托书的授权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至股东大会召开日有效。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
委托日期:二二二年 月 日
回 执
截至 2022年1月4日,我单位(个人)持有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章)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1-144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公司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提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河北中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中凯”)成立于2004年8月,为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前五大供应商之一。因业务经营需要,河北中凯拟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不超过120,000万元,并由公司及河北荣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4家下属公司以其持有的土地、房产等资产为上述融资提供抵押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138,0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36个月。河北中凯与公司签订反担保协议,作为本次担保的反担保措施。同时,公司与河北中凯约定,由公司提供担保的相关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下的融资明确用于与公司利益相关的项目,并由公司相关人员进行定期复核监督。公司此次担保整体风险可控。
河北中凯是公司的重要供应商之一,近年来由河北中凯为公司提供工程施工及代施工服务金额合计约为24.39亿元,基于河北中凯与公司签署的框架协议,公司与河北中凯未来三年预计合作金额为30亿元。此次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河北中凯提供抵押担保,有助于河北中凯获得更好的信用额度和信用账期、降低资金成本,从而增强公司与供应商之间合作的稳定性,进而增强公司地产开发项目工程实施的稳定性,有助于帮助公司更好地完成在华北区域的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施工工作,满足当地政府的施工要求,保障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助力公司项目按期交付任务的完成,推动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健发展。
2、廊坊佳立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廊坊佳立”)成立于2017年5月,为公司重要供应商。因业务经营需要,廊坊佳立拟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不超过35,000万元,并由公司下属公司南京华欧舜都置业有限公司等3家下属公司以其持有的房产等资产为上述融资提供抵押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40,5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36个月。廊坊佳立与公司签订反担保协议,作为本次担保的反担保措施。同时,公司与廊坊佳立约定,由公司提供担保的相关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下的融资明确用于与公司利益相关的项目,并由公司相关人员进行定期复核监督。公司此次担保整体风险可控。
廊坊佳立是公司的重要材料供应商之一,近年来由廊坊佳立为公司提供材料采购金额合计约为5.4亿元,基于廊坊佳立与公司签署的框架协议,公司与廊坊佳立未来三年预计合作金额为10亿元。此次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廊坊佳立提供抵押担保,有助于廊坊佳立获得更好的信用额度和信用账期、降低资金成本,从而增强公司与供应商之间合作的稳定性,进而增强公司地产开发项目工程实施的稳定性,有助于帮助公司更好地完成在华北区域的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施工工作,满足当地政府的施工要求,保障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助力公司项目按期交付任务的完成,推动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健发展。
3、上述担保审议情况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是为保证公司地产开发项目工程质量的稳定性,保障项目的顺利施工及按期交付,建立稳定的供应商关系,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河北中凯;
成立日期:2004年08月18日;
注册地点:河北省保定市清苑区清苑南街751号;
法定代表人:张红星;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建筑防水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化工石油设备管道安装工程专业承包;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土地整理。(以上项目凭资质证承揽工程)(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须报经审批的项目未获批准前不准经营)
股东情况:河北润阔商贸有限公司持股50.12%,自然人张红星持股8%,其他42名自然人及清苑县建筑公司工会委员会持股41.88%;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张红星。
经核查,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财务情况:截至2021年10月31日,河北中凯资产总额20.83亿元,负债总额6.2亿元,净资产14.63亿元,营业收入49.36亿元,净利润2.79亿元。
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河北中凯及其股东与公司、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公司下属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此次担保事项不属于关联担保事项。
2、被担保人:廊坊佳立;
成立日期:2017年05月27日;
注册地点:河北省廊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四海路市场内;
法定代表人:王立佳;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经营范围:销售:建筑材料、装饰装修材料、五金电料、防水保温材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自然人王立佳持有廊坊佳立60%股权,自然人李丹丹持有廊坊佳立40%股权;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王立佳。
经核查,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财务情况:截至2021年11月30日,廊坊佳立资产总额3.58亿元,负债总额2.57亿元,净资产1.01亿元,营业收入2.05亿元,净利润0.24亿元。
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廊坊佳立及其股东与公司、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公司下属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此次担保事项不属于关联担保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对河北中凯的担保
1、抵押担保方:公司及公司下属公司河北荣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惠州市美盛源置业有限公司、南京荣盛盛景置业有限公司、廊坊启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担保主要内容:公司及公司下属公司河北荣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惠州市美盛源置业有限公司、南京荣盛盛景置业有限公司、廊坊启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金融机构签署《抵押合同》,为河北中凯融资提供抵押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138,0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36个月。
3、担保范围: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抵押权人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其他费用、按《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额延迟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抵押权人实现主债权和担保权利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险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等)及其他的主合同债务人及抵押人应向抵押权人支付的费用,以及抵押权人根据主合同约定要求债务人补足的保证金。抵押担保期间自抵押登记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约定的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具体以相关抵押合同及抵押清单的约定为准。
(二)对廊坊佳立的担保
1、抵押担保方:公司下属公司南京华欧舜都置业有限公司、临沂荣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临沂凯恩置业有限公司。
2、担保主要内容:公司下属公司南京华欧舜都置业有限公司、临沂荣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临沂凯恩置业有限公司与金融机构签署《抵押合同》,为廊坊佳立融资提供抵押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40,5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36个月。
3、担保范围: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抵押权人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其他费用、按《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额延迟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抵押权人实现主债权和担保权利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险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等)及其他的主合同债务人及抵押人应向抵押权人支付的费用,以及抵押权人根据主合同约定要求债务人补足的保证金。抵押担保期间自抵押登记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约定的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具体以相关抵押合同及抵押清单的约定为准。
四、公司董事会意见
关于上述担保事项,公司董事会认为:
河北中凯、廊坊佳立为公司下属公司业务合作单位,经营情况稳健、风险较小,由公司为其融资提供抵押担保,且由河北中凯、廊坊佳立与公司签订反担保协议,作为反担保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随着业务的不断发展,河北中凯、廊坊佳立有足够的能力偿还本次融资。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对外抵押担保事项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认为:上述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河北中凯、廊坊佳立为公司下属公司业务合作单位,经营情况稳健、风险较小,由公司为其融资提供抵押担保,且由河北中凯、廊坊佳立与公司签订反担保协议,作为为上述融资提供抵押担保的反担保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风险提示
结合上述情况,关于此次担保事项,提请投资者充分关注以下风险:
1、当前我国经济增速换档,经济增速持续放缓,房地产行业发展速度整体减缓,以及疫情的持续影响,工程在建项目面临防疫支出增加、收款延迟、履约进度滞后等情况,存在项目成本及工期压力增大的风险。
2、建筑建材行业竞争愈加激烈,受行业政策监管及宏观经济波动影响较大,被担保人存在着不能及时应对市场竞争、行业发展等外部环境变化的风险。
3、被担保人内部运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未来可能发生变化,从而影响业务的正常推进,由此带来的债务偿付能力波动的风险。
七、公司关于此次担保风险的应对措施
针对此次担保事项,公司通过采取如下措施加强风险控制、降低担保风险:
1、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对被担保人已经充分进行了担保前的现场沟通,对被担保人的经营状况进行充分了解。
2、根据上市公司规则要求,要求被担保人向公司本次抵押担保提供反担保,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3、持续进行担保后的跟踪,由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定期拜访被担保人,分析和跟踪被担保人经营状况、施工项目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担保风险的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从而保证此次担保风险整体可控。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的担保总额为461.94亿元(不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9.68%。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发生。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1-145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
计划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荣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盛创投”)关于股份增持计划延期的通知,并于2021年12月23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延期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计划增持主体:荣盛创投。
2、增持主体持股情况:
截至目前,荣盛创投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45,946,7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6%。
3、2021年2月5日,公司披露了《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2号),荣盛创投拟自2021年2月4日起的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截至2021年8月3日,荣盛创投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45,346,721股,累计增持金额27,670.76万元,该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4、荣盛创投在本次增持计划公告前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原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对公司管理团队的高度认可及目前公司股价严重低估的情形。
2、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1亿元。
3、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21年8月4日起六个月内完成(除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之外)。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存在停牌情形的,将及时披露是否顺延实施。
5、增持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6、增持股份锁定安排:本次增持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荣盛创投在法定的锁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原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自2021年8月4日至今,荣盛创投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平均增持均价为4.764元/股,累计增持金额2,858,342.96元。
四、增持计划延期的原因及延长期限
鉴于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因公司披露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存在增持窗口期,且受中秋节、国庆节、春节等多个非交易日影响,在上述期间内不能增持本公司股份,能够实施股份增持的有效时间大幅缩短,预计本次股份增持计划不能在原定期限内完成。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信心,本着诚实守信继续履行股份增持计划的原则,荣盛创投决定将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履行期限延长12个月,即延长期限自2022年2月4日至2023年2月4日止。除上述调整外,原增持计划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五、公司关于增持计划延期事项的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23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延期的议案》,关联董事耿建明、刘山、李爱红已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就本议案回避表决。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23日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延期的议案》,关联监事邹家立已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就本议案回避表决。
监事会认为:本次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延期实施股份增持计划事项的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将该事项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延期实施股份增持计划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等规定,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延期实施股份增持计划事项原因符合其实际情况,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我们同意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延期实施本次股份增持计划并同意将该事项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在本次增持股份过程中,荣盛创投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2、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3、公司将持续关注荣盛创投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4、荣盛创投《关于增持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延期的通知》。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1-141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3日以传真表决方式召开,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2名监事在公司本部现场表决,1名监事以传真方式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延期12个月。
监事会认为:本次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延期实施股份增持计划事项的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将该事项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监事邹家立已回避表决。
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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