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88 证券简称:中国中免 公告编号:临2021-05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扩大中国旅游集团中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的覆盖面,进一步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公司决定自2022年1月1日起增加《上海证券报》为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增加后,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报刊、网站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旅游集团中免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1888 证券简称:中国中免 公告编号:临2021-049
中国旅游集团中免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讯方式)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旅游集团中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21年12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6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6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会议同意继续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独立董事于会前对本议案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于事后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日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旅游集团中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50)。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中国旅游集团中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行为,提高经营决策效率,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公司制定了《中国旅游集团中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旅游集团中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办法》。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日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旅游集团中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1-051)。
特此公告。
中国旅游集团中免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1888 证券简称:中国中免 公告编号:临2021-050
中国旅游集团中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旅游集团中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1年12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于2020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167人,注册会计师926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70人。
毕马威华振2020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3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31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6亿元,其他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3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0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57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3.56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采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及卫生和社会工作业等。毕马威华振2020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由总所统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以及每年购买职业保险和缴纳保费,涵盖北京总所和所有分所。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毕马威华振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2018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地方证监局给予的行政监管措施2次,相应受到行政监管措施的从业人员7人次。除此以外,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汪浩,2007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汪浩2000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汪浩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0份。
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颜丽,2006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颜丽2004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17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颜丽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8份。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杨昕,2001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杨昕1997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杨昕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5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1年度本项目的审计收费共计人民币448.20万元,与2020年费用持平。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07.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41.2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毕马威华振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信息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继续聘任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毕马威华振具备相关业务资质,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具有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其在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同意继续聘任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毕马威华振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情况进行评价,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为保证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继续聘任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表决结果为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国旅游集团中免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1888 证券简称:中国中免 公告编号:临2021-051
中国旅游集团中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月12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新源西里中街18号渔阳饭店三层紫金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月12日
至2022年1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否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另行刊登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将不迟于2022年1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和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它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和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参见附件。
(3)异地股东可通过电子邮件(cdfir@ctg.cn)或传真方式(010-84479312)登记。
2、登记时间:2022年1月6日、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4:30。
3、登记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小街甲2号正东国际大厦A座。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大会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亲自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小街甲2号正东国际大厦A座
邮编:100027
联系部门:投资者关系部
联系电话:010-84478866-5906/8633
传真:010-84479312
特此公告。
中国旅游集团中免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4日
?报备文件
中国旅游集团中免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旅游集团中免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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