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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暨与巴中市恩阳区 人民政府签署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肉食           公告编号:2021—157

  债券代码:128119              债券简称:龙大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与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政府签订《中国西部肉制品生产基地高端肉制品深加工项目投资协议》及《巴中市恩阳区100万头生猪屠宰项目投资协议》。中国西部肉制品生产基地高端肉制品深加工项目计划总投资8亿元(人民币,下同),其中厂房投资4亿元,设备投资1.95亿元,配套设施投资0.8亿元,流动资金约1.25亿元(以实际投资额为准)。巴中市恩阳区100万头生猪屠宰项目计划总投资约3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约2.48亿元。

  2021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与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政府签署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协议合作方为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政府,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中国西部肉制品生产基地高端肉制品深加工项目投资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政府

  乙方: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1、项目名称:中国西部肉制品生产基地高端肉制品深加工项目

  2、项目地点:恩阳食品工业园

  3、建设内容、期限:分两期建设年产6万吨肉制品深加工项目及附属设施,其中一期建设年产3.5万吨肉制品深加工项目及附属设施,建设期限18个月 (其中标准化厂房建设周期12个月,设备安装调试周期6个月);二期建设年产2.5万吨肉制品深加工项目及附属设施。

  4、投资规模:项目计划总投资8亿元,其中厂房投资4亿元,设备投资1.95亿元,配套设施投资0.8亿元,流动资金约1.25亿元(以实际投资额为准)。

  5、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依法依规对本项目进行行业管理,拥有监督乙方建设、运营本项目的权利。

  (2)甲方成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由区级领导任组长,区级相关主管部门为成员,负责为乙方提供全面政策支持。为乙方申报国家、省、市各项建设扶持资金提供全面支持。乙方提供齐全办证相关要件后,办理企业注册、项目审批备案、环境影响评价等项目建设、生产经营所需的手续和证照,甲方给予相应的政务服务支持。

  6、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在本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巴中市恩阳区依法办理企业经营主体注册登记,注册资金不低于1亿元,成立子公司并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作为本项目的营运主体,负责建设运营本项目,承接本合同约定乙方的权利和义务,取得本合同约定的财政补助资金(乙方或者其他第三方不得主张本合同约定的财政奖补资金),其税收解缴关系必须在恩阳区。子公司完全承继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和义务,乙方对其在巴中市恩阳区成立的子公司履行本协议项下权利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2)自本协议签订后2个月内,乙方完成项目标准化厂房规划设计图纸编制,并按程序提交甲方审查通过。

  7、争议的解决及其他事项

  (1)甲、乙双方应积极主动配合对方工作,互通信息,相互支持,促进双方合作顺利进行;在协议执行过程中遇到特别事项需变更协议的,经双方书面认可后,方可签定补充协议。

  (2)甲、乙双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都有权依照民事法律、法规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因国家和省政策发生重大调整,致使协议内容需要作出相应变更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4)非因乙方原因致使本项目建设滞后,建设工期可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顺延。

  (5)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一致后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6)本协议共一式肆份,甲、乙各执贰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四、巴中市恩阳区100万头生猪屠宰项目投资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政府

  乙方: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1、项目名称:巴中市恩阳区100万头生猪屠宰项目

  2、项目地点:恩阳食品工业园

  3、建设内容、期限:乙方在甲方规划范围内投资建设年100万头生猪屠宰及相应配套的污水处理项目,建设期限12个月。其中包括标准化生猪屠宰厂、配套精加工车间、检测中心、包装车间、预冷库及冷藏库,同时配套建设物流仓储中心及污水处理厂。

  4、投资规模:项目计划总投资约3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约2.48亿元。

  5、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依法依规对本项目进行行业管理,拥有监督乙方建设、运营本项目的权利。

  (2)甲方成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由区级领导任组长,负责为乙方提供全面政策支持。为乙方申报国家、省、市各项建设扶持资金提供全面支持。甲方建立市场绿色通道沟通机制,以更快解决问题。乙方提供齐全办证相关要件后,甲方协助乙方完成注册登记、项目备案、规划、用地许可、建设、环评、地勘等手续,申办A级定点屠宰证等与项目有关的筹备、建设、运营等工作。

  6、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在本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巴中市恩阳区依法办理企业经营主体注册登记,注册资金不低于1亿元,成立子公司并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作为本项目的营运主体,负责建设运营本项目,承接本合同约定乙方的权利和义务,取得本合同约定的财政补助资金(乙方或者其他第三方不得主张本合同约定的财政补助资金),其税收解缴关系必须在恩阳区。子公司完全承继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和义务,乙方对其在巴中市恩阳区成立的子公司履行本协议项下权利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2)乙方对本项目享有自主经营权,负责项目投资、建设、经营管理,自行承担项目经营盈亏。

  7、争议的解决及其他事项

  (1)甲、乙双方应积极主动配合对方工作,互通信息,相互支持,促进双方合作顺利进行;在协议执行过程中遇到特别事项,需变更协议的,经双方书面认可后,方可签定补充协议。

  (2)甲、乙双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都有权依照民事法律、法规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3)因国家和省政策发生重大调整,致使协议内容需要作出相应变更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4)因非乙方原因致使本项目建设滞后,建设工期可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顺延。

  (5)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一致后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6)本协议共一式肆份,甲、乙各执贰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五、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目的

  本项目的实施是公司在坚持以食品为主体,以养殖和屠宰为支撑的“一体两翼”总体战略框架下,积极开拓西南市场、拓展产能布局的又一重要举措。屠宰项目可以为高端肉制品精深加工提供优质原料,有利于完善向下游产业链的延伸,有利于食品业务的开拓。同时,利用公司在屠宰和肉制品深加工方面的优势,积极布局西南市场,有助于加快全国业务布局,助推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

  2、存在的风险

  本次签署的协议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及对行业市场前景的判断,协议中的项目投资金额、建设周期等均为预估数,受市场环境变化、行业环境变化或不可抗力影响,本协议后续实施过程中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项目将来的经营业绩受市场行情波动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项目不会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协议的履行对公司本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六、备查文件

  1、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2、中国西部肉制品生产基地高端肉制品深加工项目投资协议;

  3、巴中市恩阳区100万头生猪屠宰项目投资协议。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肉食         公告编号:2021—156

  债券代码:128119             债券简称:龙大转债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21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1年12月23日在公司青岛办公室2号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投票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余宇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与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政府签署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对外投资暨与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政府签署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详细内容请见2021年12月24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备查文件

  1、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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