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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101     证券简称:三达膜      公告编号:2021-059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叶胜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和投票表决,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基于高性能膜应用的许昌市建安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建项目”的延期事项。

  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2月25日

  

  证券代码:688101       证券简称:三达膜       公告编号:2021-058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达膜”或“公司”)拟将募投项目“基于高性能膜应用的许昌市建安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建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至2022年6月,上述募投项目的延期不会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但因该募投项目延期而导致的风险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知悉风险,谨慎决策。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拟将募投项目“基于高性能膜应用的许昌市建安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建项目”进行延期。本次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10月1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925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347.00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8.2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2,416.2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5,024.6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1月12日全部到位,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19)第350ZA0041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具体情况详见2019年11月1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情况

  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021年7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募投项目“特种分离膜及其成套设备的制备与生产项目”变更为“基于高性能膜应用的孝感市孝南区碧泉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建项目”和“基于高性能膜应用的许昌市建安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建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三达膜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三达膜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41)。

  截至本公告日,“基于高性能膜应用的许昌市建安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建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1、2021年下半年,河南省多次发布限电停产通知。项目实施主体及项目各施工方均受限电停产影响,无法顺利开展施工作业,致使施工进度受到影响。

  2、自项目开工建设以来,河南省不断发生多次新冠疫情。为保障人员生命安全,严格落实疫情管控的相关措施,项目建设多次停工,无法开展相关工作,工程进度受到影响。

  3、由于前序建设工作受到暴雨、疫情灾害及停电限产的影响,以及进入冬季后低温天气对建设工程施工中混凝土浇筑工作的影响,工程进度不及预期。

  (二)募投项目实施进度

  截止本公告日,项目已完成部分情况如下;

  l、粗格栅及进水泵房:土建主体完成,内池壁防腐及罩棚装饰完成,闸门和粗格栅机以及提升泵等设备安装完成;

  2、细格栅膜格栅及旋流沉砂池:土建主体完成,内池壁防腐和外装饰完成,细格栅机、膜格栅机、闸门以及附属设备安装完成;

  3、生物池及膜格栅池:底板混凝土浇筑完成,池壁混凝土浇筑完成80%,池壁钢筋安装完成95%,总体土建完成87%;

  4、磁混凝沉淀池:土建主体完成,内池壁防腐和外装饰完成,刮泥机、磁分离机、闸门、加药搅拌器、污泥泵以及附属设备安装完成;

  5、储泥池:主体结构混凝土浇筑完成。

  6、污泥脱水机房及进水监测间:土建基础混凝土浇筑完成,结构框架钢筋安装完成,土建完成80%;

  7、综合楼:土建主体完成,室内装饰基层抹面完成,室外装饰完成,电梯和中央空调系统安装完成。完成本单体工程87.5%;

  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情况如下表:

  

  (三)募投项目延期计划

  项目原计划前期工作开始日期为2020年3月,建设期22个月,预计达产日期为2021年12月。目前根据该项目实际的实施进度,预计完工时间推迟至2022年6月,项目延期部分工程计划如下:

  1、2021年12月底,完成生化池土建全部浇筑;

  2、2022年1月底,完成膜池的池壁浇筑,完成生化池放空

  管;完成膜格栅与生化池进水管道、剩余污泥管线的链接;完成污泥脱水间主体;

  3、2022年2月底,完成膜池行吊梁柱浇筑,膜池管件制作,出水紫外消毒渠的土建部分;

  4、2022年3月底,完成生化池的池壁防水,完成设备安装,完成膜池防水工程,完成办公综合楼装修。

  5、2022年4月底,完成膜池设备安装,污泥回流管线链接,膜池与磁混凝沉淀池的管线、磁混凝沉淀池与紫外出水管道连接,完成电器设备的安装,完成设备联动调试;

  6、2022年5月1日,进水调试运行。2022年6月,项目整体竣工验收投产。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延期的募投项目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因此,监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基于高性能膜应用的许昌市建安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建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出具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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