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代号:6185)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所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本公告由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以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发布。
本公司注意到「柳叶刀」发布一篇题为「单剂重组新型冠状病毒疫苗(5型腺病毒载体)在18岁及以上成年人中的最终有效性分析、期中安全性分析及免疫原性:一项国际多中心、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的III期试验」的研究论文,内容有关本公司重组新型冠状病毒疫苗(5型腺病毒载体)(「Ad5-nCoV」, 商品名称为克威莎)III期临床试验的研究结果。本公司谨此宣布,全球多中心III期临床试验的终期分析结果显示,单剂Ad5-nCoV在接种28天后对预防有症状的COVID-19疾病显示出57.5%的有效性,对预防重症疾病显示出91.7%的有效性;在接种14天后对预防有症状的COVID-19疾病显示出63.7%的有效性,对预防重症疾病显示出96.0%的有效性。Ad5-nCoV的保护率达到世界卫生组织设置的相关技术标准。在主要安全性分析中,在试验参与者中没有发生任何与疫苗相关的严重不良事件或死亡案例。单剂Ad5-nCoV在18岁及以上健康成年人中安全有效。有关研究论文的进一步详情,请参见https://www.thelancet.com/journals/lancet/article/PIIS0140-6736(21)02753-7/fulltext。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在买卖本公司股票时务请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
Xuefeng YU
董事长
香港,2021年12月24日
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包括执行董事Xuefeng YU博士、Shou Bai CHAO博士、朱涛博士、Dongxu QIU博士及王靖女士;非执行董事林亮先生、梁颕宇女士及肖治先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韦少琨先生、辛珠女士、桂水发先生及刘建忠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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