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21-20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下发的《企业借用外债备案登记证明》(发改办外资备[2021]1105号),备案主要内容如下: “报来《关于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办理境外债券备案登记的请示》收悉。你公司拟境外发行不超过2亿美元(等值)高级债券。募集资金全部回流境内,约1.25亿美元用于闻韶温氏生猪产业园项目、庄田二期生猪养殖基地建设项目、海南昌江大安一体化15万头养殖项目和云浮市云安温氏生态养殖有限公司楼房式猪场项目建设,0.15亿美元用于置换境内债务,0.6亿美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外债本息由发行人负责偿还。对此,予以备案登记。
外债规模和登记证明自登记之日起有效期1年,过期自动失效。企业凭本证明按规定办理外债外汇等相关手续。债券发行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请向我委报送发行信息。
本备案登记证明仅对企业申报外债规模予以确认,不对企业信用、资质、偿还能力等相关情况进行认定,企业不可将其用作他途。借用外债属于企业商业行为,由企业自主决策,自担风险。企业要拓展债务偿还渠道,强化风险管理措施,制定风险应急预案,规范信息披露,切实防范外债风险。”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述备案的要求,及时披露境外发行债券事项的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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